学习啦 > 知识大全 > 知识百科 > 百科知识 > 教师上岗考试综合知识(2)

教师上岗考试综合知识(2)

时间: 谢君787 分享

教师上岗考试综合知识

  46、加涅按照学习结果把教学目标分为言语信息、智力技能、认知策略、动作技能和态度五类。

  47、提问的类型:知识性提问,理解性提问,应用性提问,分析性提问,综合性提问。

  48、教学反思的特征:针对性,反省性,实践性,时效性,过程性。

  49、板书的类型:提纲式、线索式、关系图式、表格式、词语式、图文式。

  50、讲授通常有讲述、讲解、讲读、讲演和讲评。

  51、教案的基本形式一般有记叙式、表格式、卡片式。

  52、教学目标的功能:导向、激励、评价、选择、控制。

  53、一个良好的行为目标应该具备四个要素: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标准。

  54、课堂小结的方法:自然式,归纳式,悬念式,回味式,比较式,练习式。

  2、心理学

  55、知觉的特性:整体性、理解性、选择性、恒常性。

  56、直观教学的形式:实物直观、模像直观、言语直观。

  57、记忆系统:感觉记忆、短时记忆、长时记忆。

  58、遗忘曲线与遗忘规律:艾宾浩斯遗忘曲线。

  59、记忆的品质:准确性、准备性、快捷性、持久性。

  60、想象的分类:根据想象时有无预定目的,可以把想象分为无意想象和有意想象。

  61思维的特点:间接性和概括性。

  62、思维的品质:深刻性、敏捷性、灵活性、独创性、批判性。

  63、影响问题解决的心理因素:问题情景与表征方式、个体的智能与动机、思维定势与功能固着、原型启发与酝酿效应、情绪状态。个人微信号:13380065646

  64、创造性思维的特征:流畅性、变通性、独特性。

  65、注意的基本特性:指向性和集中性。

  66、注意的种类:无意注意、有意注意和有意后注意。

  67、注意的品质:注意的广度、注意的稳定性、注意的分配。注意的转移。

  68、皮亚杰认知发展阶段:感知运动阶段、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形式运算阶段。

  69、维果斯基的“最近发展区”。

  70、情绪的基本形式:心境、激情、应激。

  71、情感的种类:道德感、理智感、美感。

  72、意志的品质:自觉性、果断性、自制性、坚持性。

  73、埃里克森的人格差异理论。

  74、自我意识的构成:自我认识、自我体验、自我监控。

  75、气质的类型:胆汁质、多血质、粘液质、抑郁质。

  76、学习动机基本成分:学习需要和学习期待。

  77、学习动机的分类:高尚的与低级的动机,近景的直接性动机和远景的间接性动机,内部学习动机和外部学习动机,一般动机与具体动机,认知的内驱力、自我提高的内驱力和附属的内驱力。

  78、学习动机对学习效果的影响:耶克斯——多德森定律。

  79、学习动机的理论:强化理论,需要层次理论,成就动机理论,成败归因理论,自我效能感理论。

  80、品德的心理结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

  81、品德发展的基本理论:皮亚杰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和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82、家庭的教养方式:专制型、放任型、民主型、溺爱型。

  3、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8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六条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8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8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8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六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8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三条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8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8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

  9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9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和杂费。

  9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9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9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95、《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三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

  9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9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98、《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99、《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100、《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看过“教师上岗考试综合知识“的人还看了:

1.教师考试心得3篇

2.教师招考如何复习

3.16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试题

4.2016教师考核个人总结

5.教师应聘心得体会

1022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