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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生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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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生创业补贴

  日前,省政府网站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下简称《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意见》表明,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创业园、孵化园、科技园、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创新创业平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经学校和有关部门确认,将对创业团队或项目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 此外,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上述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通过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主体,如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等),也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大学生在校创业项目获支持 最高补贴10万元

  《意见》对高校建立创业园、孵化园、科技园、创新创业俱乐部等举措表示了支持,并要求其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项目孵化,对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辅导,促进项目转化。

  从2014年1月1日起,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创业园、孵化园、科技园、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创新创业平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经学校和有关部门确认,将对创业团队或项目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 据悉,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从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中安排,其确认程序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另文规定。

  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上述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通过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主体,如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等),也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从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中安排。 在上述高校创新创业平台以外进行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主体,如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由所在地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省财政从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中补助地方政府一半。

  大学生在地方入园创业 将获工作、生活等相关支持

  《意见》指出,鼓励地方各类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技术指导、金融服务、中介服务和生活等方面服务,鼓励、吸引、支持大学生入园创业。

  而大学生在地方的创业项目也将获得相应补贴: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经有关部门确认,每个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 所需资金由同级政府安排,省财政从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中补助一半。

  小、微型企业招录应届生可获一年社保补贴

  《意见》显示,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地政府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对企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但这一政策执行期限暂定至2015年底。 此外,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大学毕业生开网店可获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

  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对象将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扩展到在校创业大学生。相关贴息资金,中央属和省属高校,由省财政从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中安排;市(州)属高校,由市(州)财政解决。 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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