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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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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协会章程

  只有认真遵守创新创业协会章程,才能在秩序中获得成功。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新创业协会章程相关文章。

  创新创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一)名称:创新创业协会

  (二)协会性质:创新创业协会是由大学生自发组织的培养在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协会,协会内部以提高各成员能力为目标,以求实创新为工作要求,更好的培养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激发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而特别成立的一个学生组织。

  (三)宗旨:以在校园中营造大学生创业氛围为目标,以服务有志创业大学生为己任,以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为工作重点,以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宗旨,给华夏学子提供一个追逐梦想,展现自我的空间。

  (四)协会的发展规划:首先,规范协会管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扩大协会影响力;再次,完善协会制度,培养一批创业型人才,千方百计求发展;最后,构筑协会特色,打造王牌协会。

  (五)协会的运作模式:专业老师辅导、指导老师督导、广大学生主导的基本运作模式。

  (六)协会的工作准则:团结、务实、高效,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强化协作,提高效绩。

  (七)协会所属单位为院团委,直接受学院团委管理、监督;作为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社团联合会成员,协会遵守社团联理事会的一切决议,受社团联的监督。

  (八)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循协会章程宗旨,全心全意地为学院学生服务,承担起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九)协会终止权属于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院团委。

  (十)本协会保留对此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办会目的

  (一)由于现在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很低,形成这样的一种观念或是现象:毕业就意味着失业。而大学生在大学生活中了解并学习各个方面有关创业的知识,汲取各类行业成功人士的创业经验和心得,通过创业协会的创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在未来的大学生毕业狂潮中,能不仅仅只有一种选择,而有更多的选择。为大学生在走向社会之前,提前做好过渡和准备。

  (二)通过开展创业知识讲座、组织参加社会实践、开展创业经验交流会、访谈创业成功人士、创业技能培训等活动逐渐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素质和创业技能,丰富大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课余生活。

  (三)通过社会调查,进行小规模创业实践活动,锻炼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为大学生走向社会做好过渡。

  (四)组织 、宣传和鼓励学生,参加全国“挑战杯”创业者设计大赛,并先在本院校策划、组织创业设计大赛。以此增强学生创业意识和竞争意识,提高学生适应社会能力。

  (五)充实学生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并要求会员系统的参与,担任各自角色,培养会员策划、组织能力、协调指挥和领导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共同公关能力。

  (六)通过积极联合同类组织的其它院校,构筑经验与信息交流合作平台。

  七)努力为一些经济困难的学生寻找一些兼职机会,帮助他们解决生活的困难。 第三章:部门建设

  (一)本协会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部长若干,本协会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经济与管理系团委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协会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

  1.协会会长:协会的核心和代表。领导协会最高决策机构及最高决策机构的执行计划。有重大事项的最终决策权和组织机构人事任免权;主持工作例会;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2.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并对分管部门的活动进行指导和协助。

  3.部长会议/最高执行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门部长组成。是协会最高决策机构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工作计划,分配工作安排。各部门互相配合工作,注意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各自为战。其中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的工作受部门内部监督,各部门部委有权通过表决对本部门部长实行弹劾。

  (三)协会架构由办公室、活动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信息部组成。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1.办公室下分设监督考核机构、秘书处、财务管理机构等。监督考核机构具有成员考核制度和活动进展监督职能;秘书处负责通知会议和会议记录;财务机构负责本协会的财务方面。包括:1)、负责本

  协会的财务工作,负责保管本协会的财产、财务登记和检查; 2)、购置必需品,明确资金收支情况;

  2.组织活动部:负责策划和组织协会活动,并且撰写开展活动的计划、总结;

  3.宣传部:负责协会宣传工作,包括海报和网站的动态的信息更新;

  4.外联部:负责对外联系,为协会的活动和发展联系赞助,代表协会与协会以外的个人或组织交往;和外校的相关协会进行联谊和举办活动

  5.信息部:负责公布国家的创业优惠政策和鼓励支持政策;负责公布各种兼职信息方便有需要兼职、创业的学生更好的找到理想的兼职岗位;

  (四)各部由一名部长,一名副部长和若干成员组成。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可以自主决定本部门的事务。各部受部长会议领导。部长会议可撤销各部不合理的决议。

  (五)各部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自己部门内的工作制度,但不得与协会相关制度相抵触。

  第四章:会员制度

  (一)协会面向全院学生招收会员凡是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在校学生,只要遵守本协会章程各条款,愿意参加协会活动并按期缴纳会费的,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有对创业的爱好和探索精神,对大学生创业有比较独到的见解,思维开阔头脑灵活,可以申请加入本协会。

  (二)入会步骤:(1)凡在协会招新之时报名登记的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在籍大学生先进行规定面试以及相应笔试的考核;(2)考

  试通过后,交一寸照片2张和10元会费,领取协会会员证之后即为协会正式会员。

  (三)会员享有的权利:

  (1)全体会员一律平等,团结协作,资源共享;

  (2)会员有权优先或优惠参加协会所组织的一切活动;

  (3)会员有建议监督协会工作的权利;

  (4)会员个人或团队有活动议案或创业项目时有与协会管理部门联系并取得协会资金、智力支持的权利;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会员应遵守协会基本章程,维护协会名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和开展的活动;

  (2)会员之间应互相帮助、支持,实现信息沟通、资源共享;

  (3)会员有及时反馈协会干部工作失误或者考虑不周的义务,有积极宣传、维护协会荣誉的义务;

  (4)对一切利用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创业协会名义做不法活动的行为和言论有及时制止和向协会反馈的义务。

  (5)按相关规定交纳会费;

  (6)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坏国家、社会、本协会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正当权利。

  (五)会员退会:毕业生自动退会。学生休学期间视为退会。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

  (六)会员除名: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及协会章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

  (1)被学校开除学籍的;

  2) 学校勒令退学或劝其退学的;

  (3) 行为严重违背协会宗旨或恶意损害协会名誉的;

  (4) 长期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

  (七)会员激励机制:

  (1)会员的评分标准:设原始分制(针对会员)每人原始分为10分,每次加扣分范围为0.5到2分;

  (2)会员每次参加协会活动加0.5分(参加之前必须携带会员证签到、登记,会员证不得借用他人,如有损坏,可申请补办),出勤率将作为协会考核会员的重要因素之一;

  (3)向系刊投稿每次加0.5分,登上系刊的加1分。向学院学报投稿的每次加1分,登上学报的加1.5分;

  (4)若是协会规定会员参加的活动,而会员没有出席,则予以扣0.5分。

  (八)奖励规定:

  (1)本协会将设立若干优秀会员奖项(比例为会员的20%,奖项的评选是主要由秘书处根据积分,积分成绩占80%,会员投票结果占20%)并在会员表彰大会或在大型活动中对获奖会员公开进行表彰,奖予奖状和丰富的奖品,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学分,并由协会进行记录备案,在系宣传栏、刊物、网站予以公布。

  (2)基础分10分被完全扣完,此会员不再被纳入评优人选。

  (3)协会高度重视内部激励机制,秘书处为激励机制执行部门,在其他部门配合下落实会员激励制度,为会员的表现进行备案、存档,保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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