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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连锁加盟企划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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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是新经济时代最受欢迎的一种经营方式,是快速发展的捷径。为了保持和商家良好关系,在加盟项目前应该制定好一份有利有效的企划书。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早餐连锁加盟企划书范文3篇,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早餐连锁加盟企划书范文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招商企划书:

  一、 招商场地及期限

  1. 甲方同意提供南浦北路十字街三五八酒店一楼方米,在此区域内 乙方经营的商品必须保证商场的完整性。

  品牌名称:

  备注:

  2. 招商企划书期限为壹年,自二零壹 年 月日至二零壹 年 月

  日止。

  二、 招商条件

  1. 乙方使用甲方场地,相关设施,只能经营在甲方允许范围内的产品,在双方约定当口按营业额的15%提点,还需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元。

  2. 公共水、电、天然气费全体商户各自在每月日按表交给甲方(水: 元/吨、电: 元/度、煤气: 元/立方),公共用餐区清洁费、收银员工资及公共区的空调灯电费全部由甲方负责。

  三、结算方式

  1. 本店一切采取刷卡消费,甲方设立专门的充值区域

  2. 所有营业收入必须由甲方统一收取,每月的销售起止日为当月1日至31日,每月15日至30(大月31日)日为甲乙双方对账日,甲方于对账日1以后向乙方付款。如遇节假日,则付款日期顺延。 3. 乙方销售时刷卡收费,甲方负责监督不得收取现金。

  四、应交费用

  企划书到期或撤摊1个月后,乙方无违规违约情形,甲方即向乙方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记息。在企划书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而终止企划书,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营业额管理

  1. 乙方使用甲方设定的收银机,并且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每日的营业收入由甲方统一收取。

  2. 乙方不得有私收现金等绕过收费卡的行为,如有上述行为存在,经甲方查明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伍仟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企划书。

  六、营业区的管理

  1. 乙方必须在签约的营业区按甲方的指定日开始营业,若甲方确认乙

  方不能如期开业时,每延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 甲方规定统一营业时间,未经甲方许可,禁止乙方在规定营业时间

  内停业、中途撤摊,停业超过半天,中途撤摊半天以上的本企划书自行终止,或者在甲方规定营业时间外营业,如发现有此情况,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3. 由于乙方人员(含来访者和承包人)违反管理规则或过失造成甲方可指定营业区物件损坏时,乙方必须与甲方迅速取得联系并负责承担因修理而发生的费用。

  4. 乙方员工在营业时间内,违反了甲方现场暂行管理条例的罚款金,甲方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七、转让场地及变更经营项目

  1. 企划书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区位,乙方如需变更企划书约定的经营项目,必须以书面形式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书面认可,方可变更经营。一经查出私自转让无效,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企划书。

  2. 企划书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需解除企划书,甲方与乙方未取得一致意见时,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及其他任何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八、费用的分担

  1. 国家职能部门对乙方进行抽检等正常费用由乙方负担。

  2. 甲方有偿提供的统一销售单据、报表、具体价格根据当期印刷成本决定。

  3. 甲方提供统一的工作服等着装,统一的碗筷,乙方须从甲方认购。

  4. 其他收费如有责任不明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促销费用的承担

  1. 甲方将不定期举办各种促销活动,如抽奖、赠券、表演、赠品等,乙方必须全力协作,并分担因此而开销的经费。每年重要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司庆”、或由甲方举行的重大营销活动乙方必须参与,并承担相应的营销费用。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经营的商品和经营行为必须有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乙方对所销售商品实行质量“三包”,如有质量问题,应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维修、更换或退货,并按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惯例做出处理。如因乙方触犯法律法规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制度在企划书下方),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积极参与甲方的各项活动,文明经营。

  3. 乙方在营业时间内如有商品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下班前,乙方将自己店内卫生打扫干净,由于乙方自身错误导致损失的,乙方一人承担。

  十一、管理制度

  1. 摊位人员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管理。

  2. 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

  守商业道德。

  3. 营业员一律着装整齐,穿好工作服,否则管理人员有权不予进入店

  内进行经营活动,工作服遗失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及时申请补发。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 经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开门营业和停止营业。每天05:00

  前到店准备,未到一次扣20元,以考勤机为准。

  5. 所有摊位不允许停止营业,不准休息。停业一天罚款500元。

  6. 开业前30分钟,商户必须有人员到场,将铺位内主或付光源打开、

  铺位清洁好,作好营业(客人迎接)准备。

  7. 营业过程中,商户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各项服务准则和产品质量标准,

  做到对待客人热情周到、满意服务,提升甲方和商铺形象。

  8. 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准污辱、谩骂、殴打、刁难顾客。违者罚

  款50-100元。

  9. 摊位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公司对不合格

  食品进行暂存、销毁,并处罚5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押金不退。

  10.商户应守法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人为制造抢购假象蒙骗顾客。

  11.摊位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以防排水管道堵塞,违者每发现一

  次收取违约金10-50元。

  12. 经营范围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

  动,违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没收其用品,并收取违约金10-200元,情节严重者摊位收回。

  13. 任何摊位不得收现金。发现一次一天营业额全部没收。

  14. 甲方不得随意更改企划书。

  15. 摊位人员时刻注意安全,出现安全问题,摊位自行负责,甲方概不

  负责。

  16. 摊位不得转让,如有退出,提前一个月申请,否则押金不退。

  十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企划书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常工作及经营秩序,不定期的组织宣传、策划等活动。

  2. 企划书期间甲方有义务处理自己责任之内的事情。

  十三、企划书期满

  1. 乙方希望续签本企划书时,必须在本企划书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企划书。

  2. 企划书期满前一个月,乙方未提出企划书续签申请,或者根据规定双方就续签未达成协议时,期满后企划书自行终止。企划书终止后甲方不负责补偿乙方任何装修及其它任何费用,乙方于企划书到期之日无条件地撤摊。

  十四、企划书的终止

  企划书终止后,加盟关系自行结束,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同时按约定结清双方的往来账务。

  十五、本企划书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企划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企划书有效期自二零壹 年 月 日起至二零壹 年

  月 日止。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法人代表: 加盟商:

  法人委托人:

  公章: 私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早餐连锁加盟企划书范文二:

  店名:

  店址: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某餐饮公司餐饮”特许经营体系开设“某餐饮公司”中式快餐厅(以下简称“某餐饮公司餐厅”)事宜,特订立本企划书,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设立某餐饮公司餐厅;乙方同意,加盟“某餐饮公司餐

  饮”特许经营体系,按照“某餐饮公司餐饮”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要求设立并经营某餐饮公司餐厅。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餐厅设立过程中,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项目:

  1、 授权乙方使用注册商标“某餐饮公司”用于本企划书所确定店址餐厅的设立;

  2、 制作餐厅的店招并提供给乙方;

  3、 向乙方提供餐厅的店面装修设计方案;

  4、 如乙方要求,可负责餐厅的装修,代办装修费用另行协商收取;

  5、 代为采购经营餐厅所必需的机器设备、家具厨具等;

  6、 如乙方要求且甲方同意,可代办乙方设立餐厅所必需的卫生、消防、工商等有关证照,代办费用另行协商收取;

  7、 负责为乙方招聘工作人员,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8、 筹备乙方餐厅开业前及开业当天的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有关费用另行协商收取。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餐厅经营过程中,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项目:

  1、 授权乙方使用注册商标“某餐饮公司”用于本企划书所确定店址餐厅的经营;

  2、 为乙方制订各项餐厅的经营管理制度,具体见本企划书附件“经营管理制度清单”并负责制度的实施;

  3、 向乙方供应餐厅的食品、饮料、原材料,代为采购乙方要求的机器设备、家具厨具

  及日常消耗品等;

  4、 为乙方提供机器设备、各项设施的维修保养;

  5、 向乙方提供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方案,并协助实施;

  6、 应乙方要求为乙方招聘工作人员,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7、 定期派员对乙方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稽核;

  8、 对乙方日常经营所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根据乙方的要求,派员至餐厅为乙方解决

  实际经营所遇到的问题。

  第四条 乙方于餐厅设立过程中,应向甲方支付或自行承担如下费用:

  1、 于本企划书签订之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200,000元;

  2、 于本企划书签订之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0,000元;

  3、 于乙方餐厅正式开业7天前,向甲方全额支付菜台、开业货品、桌椅等的采购款;

  4、 自行承担餐厅场地的租赁费或转让费、装修费、向有关政府部门缴纳的证照费及其

  他官费;

  5、 负责支付餐厅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

  第五条 乙方于餐厅经营过程中,应向甲方支付或自行承担如下费用:

  1、 根据每月营业额的3%的计算比例,于次月5日之前向甲方全额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2、 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上月的货款;

  3、 自行承担餐厅场地的租赁费、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费、日常经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及税金;

  4、 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全部或部分承担日常的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的费用;

  5、 负责支付餐厅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如乙方要求甲方招聘工作人员的,则应按甲方

  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人员招聘及岗位培训费;

  6、 承担甲方为乙方提供各项咨询服务或解决经营问题所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邮递

  费等费用。

  第六条

  第七条 本企划书期间,甲方负责餐厅商业形象的统一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店招的设计制作与摆放、

  门面外观的设计、店堂的布置、桌椅的摆放、柜台的设置、厨房的格局、环境气氛的营

  造、颜色的搭配、装潢建材的选取、设备厨具的选用、餐饮用具的选用、工作人员的着

  装等事项。乙方应遵照执行甲方的设计方案,并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 甲方为乙方设立餐厅期间,因办理有关证照或手续需乙方提供有关资料或信息,乙方应如实提供。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其他协助的,乙方应尽其可能向甲方及时提供。

  第八条 乙方日常经营所需的各项机器设备应向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购买或租

  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或租赁机器设备,也不得使用任何

  第三方的机器设备。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向乙方出租的机器设备,乙方应妥善保管,

  如发生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派员维修;如发生损毁,乙方应向出租方赔偿。本企划书期

  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之设备转移、转让、出租或借予他人使用,也

  不得将该等设备抵押、质押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第九条 乙方经营餐厅期间,餐厅销售的所有食品均应由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供

  应。甲、乙双方之间的供货关系,应另行签订“供货协议”加以确定。未经甲方书面同

  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购买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行销售,也不得自行制作食品进行销

  售。

  第十条 甲方保证,其供应乙方的食品均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要求,适于乙方顾

  客食用。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卫生、保质期的规定销售食品,不出售、使用或

  加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十一条 乙方销售食品的品种,均应事先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方可进行销售,每种食品的价格,

  均应按照甲方事先确定的价格进行销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减少、

  变更食品的品种,也不得对食品的价格进行变更。

  第十二条 乙方应在餐厅安装并使用甲方指定的电子收银系统及财务软件,并将该电子收银系统及

  财务软件按甲方的要求与甲方的网络系统进行连接,向甲方传送每日营业数据。

  第十三条 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合法开展经营活动,不销售或传播国家法律所禁止

  的物品,不在店堂内摆放赌博性物品或设备,不安装搭建危险或违法的设施,不存放与

  日常经营无关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十四条 乙方在日常经营期间,应遵守甲方提供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保持店面的整洁,做好门

  面外观、店门外、店堂、柜台、厨房的清洁卫生工作。全体乙方工作人员须统一穿着甲

  方指定之服装,佩带甲方制作之形象标识及工号牌。

  第十五条 甲方每季度至少应派员2次至乙方餐厅进行日常经营工作的指导,并有权对乙方工作人

  员的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纪律遵守等事项进行稽核。甲方人员应当场制作

  工作报告,说明该次指导的过程、内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良意见或合理化建

  议,并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并完成评估记录。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指导,并协助

  完成工作报告及评估记录。每次工作报告及评估记录均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在该工作报告及评估记录上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乙方餐厅的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由甲方负责组织进行。促销期间,乙方应积极

  配合甲方的促销活动,实施甲方的促销方案。甲、乙双方之间的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及

  有关费用承担,应另行签订“广告宣传协议”及“促销协议”加以确定。未经甲方书面

  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进行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也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为其进行

  上述活动。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商标、专利均为甲方所有或经合法授权,未侵犯任何

  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甲方违犯本条之保证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此种损失。

  第十八条 甲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招聘及培训,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工作人员,并对工作人员的工

  作进行监督及评估。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营管理制度、经营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甲方

  应负责对乙方的工作人员重新进行培训。乙方负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并安排工作人

  员的具体工作。

  第十九条 本企划书期内,甲、乙双方应保持交流与沟通,对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共同尽力

  解决。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

  销售食品的种类和价格进行变更的,应协商一致加以确定。

  第二十条 乙方应对本企划书之内容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企划书之内容部

  分或全部向任何第三方予以披露。甲方因履行本企划书向乙方提供的如下资料,均为甲方

  之商业秘密,乙方应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等商业秘密部分

  或全部向任何第三方予以披露。本企划书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将所有其掌握的以任何形

  式记载甲方商业秘密的介质全部返还甲方,不得私自复制或藏匿,也不得再行使用或供

  他人使用。乙方同时应确保,其工作人员或其他与乙方有关之人员知晓并遵守本条之保

  密约定。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 经营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使用技术、机器类型、使用设备及其附件、创意、设计、

  商标专利、模型、样品、图纸、草图、蓝图、财务信息和计算机软件;

  2、 销售、市场、广告、项目开发、物流分配、并购、分立等有关信息、计划、项目或

  方案;

  3、 业务策略、市场战略、价格、竞争者信息、业务发展战略和方式、合作伙伴、客户

  及供应商名单及联系方法;

  4、 人事档案、销售报告、产品配方、制造工艺、市场研究报告、货物规格、工作人员

  薪资福利;

  5、 与本企划书有关的各项企划书、协议,设定或被设定的抵押、质押,提供或被提供的担

  保、保证,各项仲裁或诉讼信息;

  6、 甲方有义务予以保密的其他法人、非法人机构或自然人的商业秘密或秘密信息;

  7、 乙方从甲方处获知的其他未经公开的书面或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二十一条 本企划书期间或企划书终止、解除后3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事、指使他人

  从事或为他人从事类似形态餐饮业,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的咨询服务。

  第二十二条 餐厅设立过程中,如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本企划书约定之服务项目,致使乙方餐厅无法开

  业的,甲方应退还所有已收的款项。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三条 餐厅经营过程中,如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本企划书约定之服务项目的,乙方有权拒绝支付

  特许权使用费。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四条 餐厅设立过程中,如乙方未能及时支付本企划书约定之款项或未能及时提供有关协助的,

  致使乙方餐厅延期或不能开业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对甲方造成损失

  的,则乙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五条 餐厅经营过程中,如乙方未能及时支付本企划书约定之款项的,则甲方有权按未付款项金

  额的万分之四每天向乙方收取滞纳金。如乙方逾期90天未付,且拖欠款项在人民币

  30,000元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企划书,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拖欠款项,履约保证金不

  予返还。

  第二十六条 如甲方不能提供本企划书约定之服务项目,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

  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七条 如乙方未能遵照执行甲方对于商业形象的统一设计方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

  商业形象,自行或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设计或实施其他商业形象方案的,甲方有权解除

  本企划书,向乙方追收欠缴的款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如对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则

  乙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八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或租赁机器设备,或使用任何第三方机器设

  备,或将租赁之设备转移、转让、出租或借予他人使用,或将该等设备抵押、质押或以

  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甲方有权按该等设备价款的5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由此产生的任何其它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如甲方供应乙方的食品不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要求,给乙方带来损失的,

  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此种损失。如对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承担由此而

  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食品卫生、保质期的规定销售食品,出售、使用或加工变质或超过

  保质期食品的,经甲方指出后不予改正或在一年内违反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

  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如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或损害的,乙方承担由

  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购买食品或食品原料或自行制作食品进行销售

  的,甲方有权按该等食品价款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食品的品种或对食品价格进行变更的,

  甲方有权就乙方该等行为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并要求乙方立即改

  正。如乙方经甲方指出后不予改正或在一年内违反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企划书,

  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三十三条 如乙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致使餐厅管理

  混乱、制度废弛或商业形象受损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餐厅进行整顿。乙方应全面配合甲

  方的整顿工作,并承担因整顿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如乙方拒不配合或消极应对甲方的整

  顿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企划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三十四条 本企划书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企划书项下的权利义务以任何形式部分或

  全部转让或转移给任何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本条之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企划书,履约

  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三十五条 乙方如有违反本企划书第二十条之保密约定或侵犯甲方商业秘密之行为的,如在企划书履行

  期间,甲方有权解除本企划书,要求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

  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300,000元;如在企划书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并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300,000元。无论

  在企划书期间或终止、解除以后,如因乙方该等行为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或

  损害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如有违反本企划书第二十一条约定之行为的,其因此所获得的利益归甲方所有,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该等行为,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00元。

  第三十七条 本企划书期间,甲、乙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合作,任一方如有违反诚实信用

  原则及本企划书其他各项约定之行为,且对另一方造成严重损害的,则另一方有权解除本

  企划书,不予返还或主张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企划书期间,乙方如需在本企划书所确定的店址以外的地点开设“某餐饮公司餐厅”,应

  与甲方另行签订特许经营企划书。

  第三十九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项导致本企划书无法正常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

  项发生之日起14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中止履行本企划书。该不可抗力事项消除后,甲、

  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企划书。如该不可抗力事项持续满两个月仍未消除,任一方均可书面

  通知另一方解除本企划书,甲、乙双方均不需就本企划书的解除向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本企划书期满三个月前,甲、乙双方应协商企划书续签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本企划书期满,企划书自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也可提前解除本企划书。乙方如需

  提前解除本企划书,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未能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的,履约保证

  金不予返还。

  第四十一条 本企划书终止或解除后.,甲、乙双方应结清款项,乙方返还租赁的设备,并停止使用甲

  方的或因本企划书合法授权给乙方使用的专利、商标、商号、字号等,甲方无息返还履约

  保证金。

  第四十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由担保人向甲方保证乙方履行本企划书,如乙方违反本企划书各项约定或

  不履行本企划书各项义务的,担保人以人民币

  第四十三条 本企划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签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甲、乙双方因

  履行本企划书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向上海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第四十四条 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时,除非另一方另行指定,应将有关文件送达如下地址:

  甲方地址:上海市吴中路1389号

  乙方地址:

  第四十五条 本企划书为期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

  甲、乙双方共同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邮编:201103 邮编:200435 元为限向甲方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担保人的保证期限自本企划书签订之日起至本企划书终止或解除后1年。 如一方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第四十六条 本企划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企划书之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

  企划书之组成部分,与本企划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企划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担保人:

  地址:

  签字:

  乙方: 签字: 日期: 身份证件: 电话: 日期:

  早餐连锁加盟企划书范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网点和经营者姓名)、

  身份证: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乙方出售食品之品质与卫生安全,规范乙方经营安全,

  维护就餐市民饮食健康,经双方同意签订此合约,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所有早餐产品,乙方只能销售甲方所

  提供的食品,严禁乙方私自销售自行采购食品(除甲方认可的自购辅料以外),乙方违反此规定参照《直销员管理条例》规定处罚,并乙方独自承担自行采购销售食品带来后果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条 合约有效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正式离职

  之日止;期满本合约效力终止,如双方有意续约应另行签订。

  第三条 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食品是合格安全食品,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行驶监督权,并保证在乙方销售出去的产品都经过乙方感官检验鉴别,如因乙方疏忽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乙方独立承担其产生的后果,甲方有权利追究乙方责任。

  第四条 乙方同意于合约有效期间内随时接受甲方不定期对乙方食品安全、卫生、行为规范等项目的稽查和考核,其稽查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存在明显产品问题造成的检查、取样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甲方配送给乙方的食品,乙方接收时有权利对甲方配送食品数量和质量的查验,确保万无一失,乙方接收后的产品必须确保在适宜的贮存和售卖,乙方对所有销售的产品在出售之前进行查验,确保食品安全,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甲方接收非乙方人为因素导致的产品损坏和变质产生的退

  货,因产品本身的缺陷导致乙方不能销售的,乙方正常退回后,将

  不计入乙方的订货金额。乙方不得销售过期、破损、变质的食品,

  违者将接收甲方的处罚,并承担其销售产品的全部责任。

  第七条 甲方接受乙方不定期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针对乙方反馈

  的问题,甲方须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整改和回复。

  第八条 乙方本着诚信经营、礼貌服务的原则,不得与顾客发生不

  文明纠纷,并妥善处理好该网点的顾客反馈和投诉,自己解答不了

  的,第一时间上报给片区巡检。

  第九条 乙方所自制的非直接销售的调味料、配料如因品质或食品

  安全问题致使消费者健康和利益受损,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

  责任,并接受甲方的处罚

  第十条 乙方同意如因违反本合约或本公司各有关规定而损害甲方

  或者消费者之权益时,乙方愿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约经双方同意订立,双方应确实遵守。

  第十二条 本合约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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