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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农业的经营主体是

时间: 晓铧971 分享

传统农业的经营主体是

  传统农业是在自然经济条件下。采用人力、畜力、手工工具、铁器等为主的手工劳动方式,靠世代积累下来的传统经验发展,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居主导地位的农业。学习啦小编整理了一些传统农业的经营主体,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传统农业的经营主体

  (一)普通农户经营兼业化趋势明显

  兼业经营已经成为农户家庭的显著特征。在收回的有效调查问卷中,98户普通农户中兼业经营的有74户,占比75.5%,其他未有兼业经营的农户均为60岁以上老龄者组成的核心家庭。兼业形式以打工为主,有54户,占兼业户总数的73.0%;做小本生意的有13户,占比17.5%;从事其他行业的有7户,占比9.5%。

  (二)农业专业大户蓬勃发展

  当地调查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潼南县共有专业大户2905户(不包括家庭农场),其中畜禽养殖大户1685户,水产养殖大户235户,种植大户850户,其他加工销售、农机服务等135户,当年专业大户总数比上年新增453户,增幅达到18.47%。

  (三)家庭农场呈多样化

  截至2013年底,潼南县已有家庭农场315家,大足区有355家。从类型上看,当地已经逐步培育出龙头带动型(农业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专攻型(如专攻标准化无公害产品)、生态循环型(如“稻田+泥鳅”种养结合)、设施农业型(如发展大棚设施种植)、休闲观光型(提供采摘、垂钓、餐饮休闲服务)等家庭农场。

  (四)农民合作方式有新变化

  除专业合作外,股份合作社成为农业经营的新型合作方式。截至2013年底,潼南县已有新型股份合作社32家,改建新型股份合作社2家。土地股份合作社也开始在当地生根发芽。该县S镇前塘村等地,部分农户以土地入股成立合作社,既促进了土地流转,又能从联合生产经营中获得分红收入。

  (五)农业龙头企业逐渐成为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目前,潼南县共有农业龙头企业68家,大足区有农业龙头企业141家。龙头企业在推动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上作用逐渐凸显。2013年,大足区农业龙头企业总产值达到38亿元,占全区农业产值的70%,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近2.5万人,带动农户15万户以上,带动农民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

  传统农业的经营发展

  传统农业是由粗放经营逐步转向精耕细作,由完全放牧转向舍饲或放牧与舍饲相结合,利用改造自然的能力和生产力水平等均较原始农业大有提高。传统农业的特点是精耕细作,农业部门结构较单一,生产规模较小,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仍较落后,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农业生态系统功效低,商品经济较薄弱,基本上没有形成生产地域分工。传统农业从奴隶社会起,经封建社会一直到资本主义社会初期,甚至现在仍广泛存在于世界上许多经济不发达国家。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农业古国,历来注重精耕细作,大量施用有机肥,兴修农田水利发展灌溉,实行轮作、复种,种植豆科作物和绿肥以及农牧结合等。在发展现代农业的同时,仍需保持和发扬中国传统农业特点,逐步走"生态农业"和"现代农业"道路,建设优质、高产、低耗的农业生态系统,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传统农业的经营特征

  技术状况长期保持不变

  农民对生产要素的需求长期不变

  传统生产要素的需求和供给处于长期均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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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统农业的经营主体

2.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

3.传统的经营模式

4.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

5.在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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