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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做生意的天规

时间: 晓铧971 分享

合伙做生意的天规

  很多生意一个人做不了,不是缺少资金就是经验不足,那要想把事情做起来就得找合伙人,但有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兄弟哥们儿的一起做点什么口头说说就行了,还兴师动众地签什么合同。接下来请欣赏学习啦小编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合伙做生意的天规。

  合伙做生意的天规

  合伙创业天规第一条——《投名状法则》

  1出钱规则(各出多少?差额如何平衡?股权如何划分?)

  2出力规则(如何分工,谁干什么?什么责任?)

  3赚钱规则(赚谁的钱?用什么去赚?怎么个赚法?)

  4执行规则(谁去执行?怎么执行?什么责任?)

  5领导规则(谁来领导?资本领导?技术领导?销售领导?当赚钱的人和出钱的人不是同一个人时,谁当领导?领导权多大?集体投票权多大?)

  6罢免规则(领导出问题怎么办?战略出问题怎么办?哪些事件发生才可以启动罢免程序?)

  7退出规则(为不把矛盾扩大化,如何退出?原股退出还是议价退出?损耗成本计算标准?)

  合伙创业天规第二条——《翻脸法则》

  (提议、动议、附议、反对、弃权、表决的议事规则)

  1战术失误处理规则(是换将还是换方法?)

  2战略失误处理规则(是换帅还是换战略?)

  3观点冲突处理规则(是投票平息还是专家平息?)

  4人格冲突处理规则(是打架解决还是司法仲裁?)

  5发生矛盾处理规则(是控制情绪还是找出问题?)

  6矛盾升级处理规则(是团伙打架还是独立决斗?)

  7撕破脸皮处理规则(是双双驱逐还是集体散伙?)

  8相互动刀处理规则(快报案!)

  合伙创业天规第三条——《绝不合伙法则》

  1有诈骗经历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2说话不靠谱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3对父母不孝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4言语之间眉飞色舞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5参与帮派势力的人不与其合伙;

  6太讲哥们义气的人不与其合伙;

  7经常挑战社会规则和公共道德的人不与其合伙;

  8斤斤计较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9喜欢抱怨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10喜欢多嘴播弄是非的人不要与其合伙;

  11善于发现问题但从不主动解决问题的人不要与其合伙;

  12推诿、善辩、否认的人不要与其合伙;

  13有严重的极端政治倾向的人,不要与其合伙(玩什么都别玩政治,做生意,没人能玩得起政治)。

  合伙创业天规第四条——《必须有一个法则》

  1最好有个年纪偏大但未必有钱的人;

  2最好有个思维活跃敢于突破的人;

  3最好有个沉稳扎实善于刹车的人;

  4最好有个勤俭节约善计成本的人;

  5最好有个口才不错说话靠谱的人;

  6最好有一个善于玩社会化网络的人;

  7最好有一个有三年销售经验的人;

  (这不仅是你创业时需要找到的人,也是你生命里应该找到的人)

  合伙创业天规第五条——《分赃法则》

  1以出资优先的分红规则;

  2以技术优先的分红规则;

  3以出力优先的分红规则;

  4以卖命优先的分红规则;

  5以年度利润的百分之五十分红,另五十做发展基金;

  6员工之间的分红规则;

  7员工之间的期权规则;

  8员工之间的奖励规则;

  9不可分资金的公益化处理规则;

  合伙创业天规第六条——《散伙法则》

  1以兄弟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烧掉烂帐,重头来过);

  2以哥们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一顿痛哭,各找各家);

  3以朋友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一杯老酒,各奔东西);

  4以生意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一纸判决,一拍两散)。

  (以上参见著名电影《十一罗汉》)

  合伙创业天规第七条——《管理法则》

  1别打脸冲胖子,能苦则苦,办公条件先不讲究,节约成本;

  2能自己干掉的活就不要请人,请人更花钱;

  3必须要请的人,就要不惜代价一定请到;

  4先别像傻逼一样地追求品牌,而是要追求市场;

  5不要一上手就做一个系列产品,最后把自己死在系列里面。

  6一定是主打一款产品,单点突破,野蛮生长;

  7大多的时候,所有的领导都是干活的,必须冲到第一线。

  8不要一点小权在手,就摆出个领导的二逼架子,没人屌你。

  9用最快的速度给公司做成一个市场标签,让用户记住。

  10尘埃初定的时候,抽空给自己歇一歇,大家聊聊问题;

  11不差钱的时候,把合伙人中最笨的那个傻逼送去学**;

  12成功了不要志得意满,而是事事警惕,市场随时会让你死去。

  13公司有点样子的时候,快速融资快速做大;

  14融资的时候不要过于纠结股份而错失发展良机;

  15玩资本比玩产品要轻松一点;

  16玩平台比玩资本又更牛逼一点;

  17能做成平台就做成平台而不要迷恋自己的“产品”。

  18每一个资本家能活到最后的都不是傻子。

  合伙做生意的注意事项

  1.寻找合作伙伴。我认为这是合伙生意最重要的一个,不是说你随便找一个朋友来就可以了。首先是你得找一个能够和你很好相处的朋友,并且两个人对即将开始的事业要有很多认知上的相同。这些非常重要,可以避免后期因为处事和目标不同造成矛盾。

  2.创业前和合作伙伴写好合同(协议)。任何生意都是有风险的,不能光想象着美好。跟合伙人先说清楚即将做的事情的风险和利润,最好是客观的表述清楚,让对方去仔细思考其中的利弊。再事先拟好各自的投入和利润分配,还有分工等细节,一定不要因为是好朋友觉得不好意思写合同或者协议。一份清清楚楚的合同(协议),可以避免掉很多不可预知的麻烦出现。所以在具体开工前,尽可能的多考虑到一些可能会造成合作伙伴中印发矛盾的问题,并且把它放在桌面上来谈好。

  3.财务的管理。简单点说,如果2个人合伙,那么谁来管钱管账?这个在事先看似可以因为朋友感情而觉得无所谓的问题恰恰是很多合伙生意到最后做不下去的主因之一。个人觉得,无论是谁来管钱,一定要做到账务清清楚楚,一分钱也不能记错。并且账务要两个人都可以随时查看到,管钱的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千万不能出现“暂时用下”“明天再记账”等等这样的小情况。这是我的经验之谈哦。

  4.多交流沟通。合伙人之间一定要多交流想法和总结经验,并且要学会互相谅解。交流其实是维持合伙人交情的润滑剂,随着事业的开始,可能会好也可能会遇上低谷,这种时候齐心合力就尤显重要了。所以很多时候要互相多交流各自的想法,多商量。

  合伙做生意的基本原则

  一、利润分配要公平

  多数合伙人都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看似合理,其实不然。毕竟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大家出力的程度不同,甚至有人只出钱不出力,凭什么和人家分配得一样多?利润分配不公会产生如下问题:

  1、付出多的人会不平衡。付出多的人一般也正是实际掌握管理权的人,一旦他们心理不平衡,就很有可能以权谋私,最终导致合作流产。

  2、付出少的人不敢监督。由于付出多的人没有得到什么回报(有时候只是区区数千元甚至数百元的工资),自然气粗,稍不高兴随时可能撂挑子,付出少的人根本不敢多话,否则自己收不了场。

  3、时间长了关系就变质了。在上述两种心态的左右下,合伙人的关系就会逐渐微妙起来,久而久之合作就难以为继,甚至朋友都做不成。

  事实上,合伙做生意不光要考虑出资因素,也必须考虑出力因素。根据不同性质的行业以及出资额的多少,管理所占的比例应有所区别。我建议,总投资100万以下的项目,管理股在20%~40%间比较合理,1000万以上的项目,5%比较合理。

  例如甲投资50万,乙30万,丙20万,合伙做生意赚了50万,约定管理股为20%,乙主要管理(认定为70%的贡献),甲参与管理,丙是甩手掌柜不做事。则其中80%(40万)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20%(10万)按管理贡献分配。这样甲可以得到40×50%+10×30%=23万元,乙分得40×30%+10×70%=19万元,丙分得40×20%=8万元。这样的比例乙觉得还算不错,自己全身心的付出得到了回报;丙也不亏,毕竟才投入20万就生了8万的利润。管理贡献的比例评定有分歧时,原则上应该由主要管理人(CEO)决定,至于对CEO的制约办法将在下文谈到。

  二、设置权限合理

  虽然同为合伙人或者股东,但不能不设定权限和职责,不能有好处大家抢,要做事大家推。最好的办法是明确一个CEO,所有工作由他安排。所有管理股都归他,若需要其他合伙人出力时,由他与该合伙人协商报酬——为自己的企业工作也应该有报酬,只有合理的报酬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所有合伙人都有监督和建议的权利,但绝对不允许干涉正常的经营活动。除非是合伙协议中明确需大家表决的事项,否则CEO应当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因为如果CEO不能决策,则企业效率必定低下。

  达到一定人数和股份的合伙人有权无条件重新选举CEO——毕竟CEO掌握企业资料和信息,如果再设定限制条件则很可能令合伙人的选举权形同虚设。

  三、监督到位、惩罚有力

  由于给予CEO足够的经济利益,并授予他足够的权限,所以其他合伙人可以名正言顺地监督他。

  首先,会计和出纳应该由不同的合伙人聘请,分别对自己的雇主负责。从经济上掌握企业的命脉。如果财务人员不称职,CEO不能直接解雇,只能在合伙人会议上说明理由,要求重新聘请。至于财务公开则更是无需多言,合伙人当然随时有权查账。

  其次,CEO应当定期提供企业经营状况汇总表,包括营业额、采购成本、办公成本、产品库存等,让合伙人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以便提出建议或加强监督。

  再次,CEO应当将管理模式的细节书面化备案,免得在CEO离职之后企业出现管理真空。这一条非常重要,它可以保证CEO永远不能挟持企业。虽然没有任何一个CEO欢迎这样的约定,但如果给予的报酬足够高,接受的人还是不在少数。

  最后,应当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如果发现CEO有舞弊或是其它违反约定的行为,应当对造成的损失加多倍赔偿(例如10倍)给其他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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