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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方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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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方式分析

  促销方式是指企业利用各种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使消费者了解和注意企业的产品、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并促使其实现最终的购买行为。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分享促销方式分析,欢迎参阅。

  促销方式分析1

  第一种:满100省20

  假设商家把销售额与折扣额同时开于同一张发票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得出销项税额:[(100-20)÷(1+17%)]×17%≈11.62元

  根据国税函发[1997]472号一、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得出当期关于其所得税额:(100-20)×25%=20元 第二种:满100送价值20的商品

  同上假设商家是把赠送的商品数量、金额与销售商品列与同一发票上,根据穗国税函〔2005〕304号的有关规定,(一)纳税人与购买方约定购买指定货物或达到约定的购买金额、数量后赠送货物等与直接销售货物行为相关的赠送行为,是纳税人促销经营手段,是销售折扣的一种形式,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款“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的规定。得出销项税额:

  [(100-20)÷(1+17%)]×17%≈11.62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得出当期关于其所得税额:(100+20)×25%=30

  第三种:满100送20购物券

  赠送20元购物券只能用于本商场的商品,其实质是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无论赠送的货物是自己生产的还是委托他人加工的或购进的,均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得出销项税额:[(100+20)÷(1+17%)]×17%≈17.44元

  国家没有具体规定,仅浙江省明确以消费赠券结算的商品销售,作为销售收入,其促销指出作为销售费用税前扣除,假设适用这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获得购物券属于偶然所得,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发放购物券的企业应该在发放环节代扣代缴,如果未代扣代缴,则发放企业应该赔缴,赠送的商品的成本及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代缴个人所得税:[20÷(1-20%)]×20%=5元;得出当期关于其所得税额:(100-20)×25%=20元

  促销方式分析2

  第四种:满100元购物积分送价值20元礼物

  根据穗国税函发[2005]304号规定:(一)纳税人与购买方约定购买指定货物或达到约

  定的购买金额、数量后赠送货物等与直接销售货物行为相关的赠送行为,是纳税人促销经营手段,是销售折扣的一种形式。(二)纳税人与上述第(一)款所指直接销售货物行为无关的赠送货物,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应作视同销售处理。得出销项税额:[(100+20)÷(1+17%)]×17%≈17.44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视同销售所以不可以税前扣除,得出当期关于其所得税额:(100+20)×25%=30元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第一种方式每100元需缴纳的税收为31.62元,第二种为41.62元,第三种为42.44元,第三种为47.44元。所以我认为选择第一种促销方式在税收筹划角度上较合适。

  促销方式分析3

  一、品牌营销策略分析提升策略

  所谓品牌营销策略分析提升策略,就是把品牌的宣传推介与企业的建设同步,以形成一种长期稳定而协调发展的具有战略性的工作。通过战略性的推进,改善和提高品牌的各项要素,如品牌的功能、品牌的创新点、品牌的优势、品牌与同类产品的不同之处等,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品牌战略,既要求量,同时更要求质。求量,即不断地提高品牌的宣传力度;求质,即不断地提高品牌的美誉度。

  一般消费者购买商品,其决策过程往往出现四个环节,即觉察、信息收集、品牌评审、选择决定。其中一个重要环节是品牌评审。从消费者选择商品牌号的模式来看,其所购买产品的牌号必须是所知道的牌号而不是一无所知的产品。而要做到让消费者知道,就离不开宣传的作用。国人购买商品有求名的动机,因此适应其求名动机的心理,就要不断地提升品牌的形象力,这就是企业所要推行的品牌提升战略。提升品牌的途径,内在的靠产品的质量和功效,让使用过的消费者用口碑传播品牌;外在的靠营销策略分析中的宣传活动。

  二、营销策略分析功效优先策略

  所谓营销策略分析功效优先,就是用户在购买产品时首先考虑的就是品牌的功效,直接动机是求实。制约着消费者的购买意向,影响消费者是否购买这一产品而不是买那种产品的直接决定因素是产品的功效,而不是产品的价格和包装。如在目前防水材料市场上,品牌就达到上千种,数万个品种。用户在挑选使用产品时,一是在考虑防水功能性,二是耐用程度,三是易操作性,四是面对各种复杂环境和条件的适应性能等,在综合以上各个指标,进行品牌的比较时,那个产品功效突出就购买那个产品,这就是功效优先,是功效压倒一切的选择这是一般客户在挑选项产品的心理。广东省廉江市星恒高效涂料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出一种楼面隔热防水瓷漆,自投放市场五年以来,市场销量逐年按20%以上速度增长,就是在近期涂料市场处于萎缩的情况下,其增长速度也在20%以上。主要原因是楼面的隔热和防水同时解决到位,隔热效果基本达到100%。由于其功效突出,所以在用户中就树立了功效优先的销售优势,是产品的质量及功效优化的结果。

  三、样板推动营销策略分析

  在现代,产、供、销是一切企业的基本运行模式。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企业中出现了一种新的运行模式,就是产、供、销、用的一体化。这种运行方式,较充分地体现了服务的宗旨,使服务思想的一体化体现得更加到位和有效。特别是一些新建立,产品刚进入市场的企业,当着产品的知名度在社会上影响不高,社会认同程度有限的情况下,通过运用自已的产品做样板,运用树起来的样板工程组织相关的客户到现场参观推广,可以起到生动、实际的轰动效应。

  运用样板推动策略,应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做样板时选用的产品应是本企业的最具代表性的产品,切忌弄虚作假,哗而不实;二是做样板时所运用的施工方法应是本企业产品的规范操作,不能编离本企业产品的规范操作而另搞一套;三是在做样板工程的过程中应尽可能吸收用户代表参加,边操作示范,边向用户解说,使客户亲临其境,心领神会,以增强样板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四是在做样板过程中应尽可能把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向现场的用户解答清楚,尽可能避免避重就轻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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