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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个体工商户报税流程和报税时间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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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个体工商户报税流程和报税时间详解

  下面东莞个体工商户报税流程详解内容由学习啦小编为您整理归纳,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

  依照《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当向《办法》规定的申报地点的税务机关(以下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举例: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按照以下方式和流程办理:

  主要采用两种申报方式: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邮寄申报。

  (一)个人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人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以下三种不同情况区分申报流程:

  1、申报无征税、补税、退税、抵税

  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只需要办理申报事宜,不需要另行办理征税、补税、退税、抵税等事宜。

  第一步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第二步 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第三步 纳税人直接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第四步 纳税人留存一份申报表备查。

  2、申报征税、补税

  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没有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还需要办理征税、补税事宜。

  第一步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第二步 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第三步 纳税人直接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第四步 纳税人执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缴款书缴纳税款。

  第五步 纳税人留存一份申报表备查。

  3、申报退税、抵税

  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多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可选择申请当期退税或是申请多缴税金留作下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抵减。

  第一步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第二步 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第三步 纳税人提交以下资料给主管税务机关。

  (1)当期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多缴税款属自行申报的,多缴税款所属时期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多缴税款属代扣代缴的,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多缴税款所属时期实际应税收入情况的书面证明;

  (4)证明已纳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含税收缴款书、完税证明、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税务机关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将原件退回纳税人);

  (5)《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四步 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作退税或抵税处理,纳税人执税务机关退回申报表备查或下期抵税申报。

  (二)邮寄申报

  邮寄申报目前只适用于申报无征税、补税、退税、抵税的情况。

  第一步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邮寄纳税申报申请书》,填写完毕后,交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邮寄申报所需的税务机关地址、邮编及收件人。

  第二步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第三步 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

  第四步 纳税人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装入信封,以挂号信函的方式邮寄到税务机关,在信封上填写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税务机关地址、邮编及收件人,并在收件人下方位置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字样。

  第五步 纳税人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据。

  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应已纳税完税凭证等资料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开具完税证明,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应当开具。

  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

  答: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纳税人,在实行单位代扣代缴的同时,纳税人应将其多处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扣除一次费用,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对单位已扣的税款,可凭完税凭证在应纳税款中抵扣。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下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规定: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等鉴证类中介机构,不得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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