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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依法保护品牌

时间: 耀聪662 分享

  品牌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好的品牌特别是名牌、驰名商标等具有极高的品牌价值,是企业的一笔巨大的财富。然而,那些知名品牌受到侵害的个案却时有发生,这不仅使企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也严重干扰了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那么企业如何依法保护品牌?

  保护企业的品牌不受侵害一直是企业经营者头疼的问题。打造一个品牌何其艰难,往往需要十几年甚至数十年的苦心经营。一旦品牌打响了,不法者纷至沓来,以各种方式进行假冒,谋取不法利益,损害消费者利益,侵害品牌所有者的信誉。那么作为品牌拥有者怎么办?笔者以为,依法灵活运用各种途径是解决之道。

  保护品牌方法:统筹商标管理和域名管理

  企业的品牌主要体现在企业名称、商号、商标上,互联网时代还应增加一项,就是互联网域名。企业名称经在工商部门注册后,其使用受法律保护。商号一般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例如“全聚德”为“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商号,同样受法律保护。接下来重点谈下商标和域名的管理。

  1、商标管理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依据该规定,企业注册其商标后才能受到法律保护。现在企业注册商标的意识越来越强,但还不够。很多企业注册商标缺乏前瞻性,仅对已有的产品或者服务注册商标,对将要或者可能涉足的行业领域不作考虑;仅向国内商标局注册商标,对在其他国家注册商标不作考虑。这样一来,企业给他人抢注商标以可乘之机。当企业想进军其他行业领域或者进军他国市场时发现已经有人抢注了商标。 据国家工商总局不完全统计,国内有15%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其中超过80个商标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五粮液在韩国、康佳在美国、海信在德国、科龙在新加坡等相继遭遇了商标被抢注的命运。

  因此,作为企业经营者,对商标注册应有整体的筹划,根据企业的业务发展规划,听取商标专业人士的意见,制定商标注册计划,对商标进行保护性注册,包括在将来可能从事的行业注册商标,以及在拟进入的国家或地区注册域外商标。注册商标的成本是很低的,以在中国注册商标为例,1件商品或服务商标注册仅需1000元,即便通过商标代理来做一般也不超过2000元。

  此外,要注意对近似商标申请的监测。《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作为企业,可以留意商标局每期发布的公告,如果发现公告的商标与自己企业的近似,容易引起混淆,则应当及时提出异议。

  2、域名管理

  互联网时代,网站是宣传企业、拓展业务的重要途径。而一个好的域名对网站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来说,域名的命名通常与企业或者商品的名称有关。而域名管理机构对域名采取的都是“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即谁先注册谁拥有。如《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照“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受理域名注册,不受理域名预留。

  而由于一些企业缺乏相应的意识,或者疏忽,没有及时注册域名,而给一些投机者以可乘之机。一些单位或者个人则以抢注域名、转售域名作为谋利的手段,将大量有知名度的企业或产品名称抢注域名,待价而沽。企业如要收回,则需要支付高额的费用,如听之任之,则那些域名会误导网络的访客或者企业的潜在客户。

  因此,作为企业来说,对域名注册也应像注册商标一样,采取整体的筹划,对域名进行保护性注册。对与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域名都进行注册,如果企业的商标或者商品名称也很知名,也应注册相应的域名。通过这种保护性注册,减少被恶意抢注的机会。此外,对于已经被抢注的域名,企业可以依法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进行投诉。比如,关于.cn的域名和中文域名,企业可以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进行投诉。但该投诉应在域名注册后的2年内提出。

  保护品牌方法:自助打假

  作为企业自身,为了打击假冒行为,可以采取如下举措:

  1、技术防伪

  对于商品生产者,可以采用防伪技术来防伪。目前常见的防伪措施有两类,一是使用防伪标识,二是采用数码防伪。总的来说,采用防伪技术可以帮助消费者区分真假,提振消费者的信心。但由于防伪手段也会被假冒,因此所采用的防伪技术需要不断更新,否则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2、媒体声明

  企业一旦发现有人假冒自己的品牌,可以考虑通过媒体发表声明,揭露不法造假行为,提醒消费者。所谓做贼心虚,假的毕竟是假的,造假者总是生怕被发现,生怕被揭露。所以企业通过大张旗鼓地谴责假冒,可以震慑造假者。但这样做的弊端是,能够读到企业声明的读者数量有限,未必能引起读者注意,此外,企业声明公信力不足,读者未必相信。

  保护品牌方法:求诸行政机关打假

  行政执法部门如公安局、工商局、质检局等部门依据法律有打击假冒品牌的职权。《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

  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法律都有类似规定。

  此外,依照我国刑法,严重的假冒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刑法第140条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213条、214条、215条规定了假冒注册商标等罪名。这些规定都有利于保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作为企业应当充分利用这些法律武器,一但发现造假行为,应当积极向主管的行政机关举报,请求查处。但由于造假者往往比较隐蔽,因此企业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发现这些造假行为,如何获得证据。

  笔者认为,企业可以借助于一些专业机构和发动群众。现在一些公司以帮助企业打假作为自己的业务,他们可以派人秘密调查造假行为,寻找造假窝点。作为企业可以与这些专业公司合作,让他们跟踪造假者,然后向行政机关举报。此外,企业也可以发布悬赏令,对提供造假者信息的人进行奖励,发动群众揭发造假者,然后根据取得的线索向行政机关举报。借助行政机关打假的好处是,快速有效,威慑力强,缺点是,行政机关力量所限,一般只针对严重的造假行为采取行动。

  保护品牌方法:通过司法途径打假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照该规定,如果企业发现假冒行为,除了可以向行政机关举报外,还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向不法者索赔,以弥补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为此,企业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聘请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一方式的优点是,企业不仅可以有效打击假冒行为,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补偿,同时在诉讼中吸引媒体的注意,以塑造企业品牌;缺点是,诉讼耗时久,成本较高。所以司法打假适合针对一些重大的或者典型的假冒案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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