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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

时间: 黄宇晴1068 分享

嘉兴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

  现阶段,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房地产快速发展的同时,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那么嘉兴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是什么呢?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嘉兴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嘉兴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篇一

  1、开发商不断增加实力不断提高

  房地产开发企业数及企业注册资本金大量增加,开发企业素质和综合实力明显提高。至2003年底,嘉兴市本级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83家,其中二级资质等级企业3家;三级企业17家;四级企业11家;暂定资质企业52家。2003年共新批房地产开发企业24家。在全部的8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外地来禾投资开发的企业有14家,其中企业类行为中外合资的有3家公司。伴随着外地来禾企业数量的增加,市场竞争日趣激烈,企业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据统计,到2003年底,我市市区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与去年同期比增加约36.5%,其中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或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16家,在1000万元-2000万元的企业有32家,在5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数量有35家。

  2、市场交易活跃价格不断攀升

  二季度市区房地产市场非常火爆。据市统计局调查统计:与去年同季相比,二季度市区商品房销售额增长190.9%,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3%,价格比上季上涨5.3%。综观二季度市区房屋销售价格变动态势有三大特点:一是房屋价格涨幅扩大。二季度市区房屋销售价格比上年同季上升15.3%,同比涨幅较一季度提高了4.7个百分点。二是各类房屋销售价格涨幅均达两位数。其中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4%,私有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4.9%。在商品房中,多层住宅、写字楼、商业用房的价格涨幅明显大于高层住宅、别墅价格涨幅。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写字楼、商业用房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16.7%、12.1%、10.1%、15.0%、15.7%;在私有住房(二手房)中,住宅和非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12.4%和20.7%。三是住宅平均售价上升较大。住宅中普通多层、高层住宅、别墅平均每平方米价格分别为2377元、2869元、3511元,较上季每平方米价格分别上涨101元、65元、494元;非住宅中写字楼平均每平方米售价为2852元,较上季每平方米售价上涨59元,而商铺平均每平方米售价达9245元,较上季每平方米售价回落376元,主要受不同地段价位的商铺销售的结构性因素影响,反映在本季售价每平方米5000左右的商铺销售比重增加,从而导致商铺平均售价回落。

  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尤其是房价的上涨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半数开发商认为商品房售价处于合理范围之内。有50.9%的开发商认为嘉兴市商品房销售价格适中;有37.7%的开发商认为价格偏高;有9.4的开发商认为过高;只有1.9%的开发商认为偏低。83%的开发商认为商品房销售状况较好,只有17%的开发商认为一般;无开发商认为较差。而消费者认为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年收入与房价比差过大。2001年?2003年,市区商品房销售价格逐季攀升,至2003年四季度,其平均价格已经达到3469元/平方米,比上年同期上涨35.2%。土地拍卖、城市拆迁和市场供求等因素导致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而房价的上涨又致使居民家庭收入与楼价之比居高不下。以嘉兴市区为例,2003年嘉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13.9%,其增长速度低于房价的增长速度6个百分点。一个三口之家、建筑面积80平方米计算,居民的家庭年收入与楼价比达1:8,其中60%的中低家庭户,年收入与楼价比则高达1:12,这与国际上一般认为3?6倍的比例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显然,目前我市房价对众多工薪阶层而言,是难以接受的。

  嘉兴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篇二

  1、房价上涨过快

  去年至今,全市商品房价格涨幅惊人,超过30%,这使广大工薪阶层难以接受的,究起原因有四:一是土地价格上涨成为商品房价格上涨主要因素。二是高税费也是商品房上涨的动力之一。三是行政管理

  不到位,开发商之间串通一气横抬价格。四是地方游资炒作房地产,造成地价非理性上涨,存在房地产泡沫的隐患,房地产短期内转手率高,说明存在过度投机。期房需要开发商在签约30天内到权属部门登记,而在登记甚至发售之前,以预订名义转让的,难以统计。嘉兴市目前存在的较为明显迹象??在新楼开盘的同时,一面是售楼处售罄牌高举,另一面是中介已挂上了新楼盘的出售信息,投机已成为订购新楼盘的动力之一,因此,应警惕房地产泡沫的发生,及早采取预防与应对措施。

  2、开发、建设单位无资质,是造成房地产市场不规范。

  2003年嘉兴市秀城区分局处理9起此类案件,当事人是无资质造楼房的自然人,擅自在城郊结合部从事为当地农民建筑房屋,或一些单位没有经过审批在擅自销售商品房。如:当事人:徐彩泉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于2002年11月20日以嘉兴市港区东方建筑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嘉兴市秀城区余新镇镇建设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施工合同,承接位于嘉兴市秀城区余新镇石村村北的余新镇农民新村(一期)工程的建筑施工工程项目,而后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形式施工建造该工程的农民住宅100幢,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工程款975万元。2003年7月被工商局查处。

  3、建筑企业不讲诚信

  房地产企业在房屋建设中存在质量问题。房屋建设中违反建筑基本规范,偷工减料、建设不合环保和消防要求、水电配套故障不断、房屋未交付就出现裂缝等建筑质量问题日益突出。如:市消协受理多起商品房地面裂缝投诉案件,今年就受理房地产质量投诉案件,主要房质量问题是地面裂缝,窗角漏水,房顶渗水,卫生间渗水,排气通道裂缝。商品房是不动产商品,卖到质量有问题的房即不能调,也不能换。更麻烦的事是当发现有质量问题时要通过许多程序才能请到建造房地产的企业来修补,消耗精力后可能还不能达到消费者所期望的结果。这些问题让消费者感到气愤,消费者认为卖房是花尽了一辈子的钱,希望卖得放心,安心。但目前商品房的质量问题难以达到消费者 满意购房。

  4、交付的房屋面积没有达到合同签订的面积,损害业主利益。 对一般的购房者而言,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关于房屋面积的专业术语,似乎是无法理清的一团乱麻,如何在房屋面积上采取自我保护的对策,既没有法律规范可依,也没有便捷的救济途径,这无疑就给不法开发商在面积上大作手脚提供了客观便利。房屋面积的“短斤缺两”现象比较常见。市消协曾受理一家房地产企业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卖房合同签订是166.12平方米,其中:车库16.51平方米;跃层39.92平方米;房内109.69平方米。但实际测量是154平方米,其中:车库10.76平方米;跃层33.97平方米;房内109.27平方米。按国家

  规定:实际交付面积应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误差小于或等于3%,但现状是大于3%。这位消费者是懂房地产行业的规定,是有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大部分消费者卖了房没有仔细地去测量房子的真正面积。消费者多年积攒的钱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进了开发商的腰包。

  5、利于广告进行虚假宣传

  由于信息严重不对称,消费者欠缺房地产专业知识。造成许多开发商惯常采取不正当的营销方法,夸大房屋及其配套功能。虚构房屋附加值,使用极富煽情性的广告用语,引诱消费者购买。市消协曾受理有16户人家集体投诉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广告与现实不符的投诉。该房地产公司在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语中写到:“依绿傍水,两层空间,完善配套,绿洲广场。”事过二年,这些住户入进后发现道路、围墙还在建造,绿地美化还是纸上之花,中心文化广场严重缩水。此案件虽房地产企业向消费者讲明原因,但当时的宣传广告确与实际现状有很大差别。

  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监督和完善我市房地产行业是建委、工商、技监、等部门一项重要任务。

  嘉兴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篇三

  为确保老百姓买“放心房”、住“舒心房”,工商管理部门要对开发企业是否遵守资质管理规定、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合法经营等,进行全方位检查。严打无证或超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营行为。强化房地产广告管理,杜绝虚假、不实广告。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商品房销售(预售)广告,应在广告的显著位置表明“本广告仅供参考”,不作标明的,广告明示和承诺的内容视作合同附件。对违规发布房地产广告和不兑现广告内容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罚,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通过媒体曝光,并予以降级或注销资质证书;对广告制作者和广告媒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予以处罚。

  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或以预订、认购、预约等名义变相预售的,责令停止预售、预订,没收违法所得,并按规定处以罚款;规范商品房面积计算办法,防止面积纠纷。

  商品房预售、出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房者提供房地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预测面积成果表”、“房屋面积测绘成果表”,并作为预(出)售合同附件。商品房实测面积与暂测发生误差的,套内建筑面积应按合同约定处理;对共用部分分摊的建筑面积,会同有关部门从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制定有关误差处理细则。

  建行业自律规范,树行业诚信形象。

  建立健全并大力施行行业诚信自律法律规范。当今之下、由于社会生活的深刻巨变。诚信传统美德被赋予日益丰富的时代内容,由于政府

  和民间的联袂推动,社会对诚信的理解从伦理道德的范畴已经提升到法律制度建设的高度。遵照党中央的宏观战略要求。在现有法律法规、部门现章的基础上,制定相对集中统一的法律规范,一体化调整诚信行业行为,是最基本和关键的措施。其中应当充分注意的是,提高立法规格,确立刚性规范,突出防范重点,明确法律责任,细化处理程序,使之具有针对性、实效性、惩戒性、可行性和操作行。发挥政府和行业协会的组织功能,在房地产行业切实开展诚信文化自新和道德反思,通过系统化的理论和实践学习,逐步使房地产行业认识到:

  1、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准则;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资源。对房地产企业而言,诚信更是一种珍贵的无形资产。诚信的丧失,只会降低经济运行效率,消极影响企业间的交易速度、交易效率、交易规模、交易质量,破坏交易主体以法律和契约为基础的正常信用关系,人为扩大了市场交易成本,同时,污染社会风气,败坏社会公德。

  2、行业的整体诚信需要个体的实践来实现。每个经营者都应该自觉以身示范、从自己作起,并对同行进行监督。

  3、正确认识和处理诚信与经济效益、诚信与利益最大化的关系。从最基本的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经济的交换,主体在市场上从事的交易也是信用的交易。在目前的社会转型时期,透支诚信可能会带来暂时的利益膨胀,但背离诚信者最终会受到社会道德和商业准则的谴责和批判,从而被逐出市场。只有培植诚信的核心竞争力,才可能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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