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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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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

  现在的应届毕业生做创业有哪些优惠的政策可以享受的?学习啦小编把整理好的应届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创业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创业时代,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多多

  问:大学生创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去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十部门研究决定,2014—2017年在全省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甘肃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规定,对大学毕业生创业实行税费减免,即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价格调节基金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符合创业条件的大学生在城镇临时开辟的创业街(路)、创业市场和乡镇创办的农村集贸市场摆摊设点,要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问:大学生创业可申请哪些金融扶持?

  答:《甘肃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规定,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大学生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申请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期限2年,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贴息由财政部门全额承担。

  初始创业的就业困难大学生,申报灵活就业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零就业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农村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大学生以及残疾的大学生初始创业的,当地政府可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开展大学生就业失业实名登记,允许自主创业大学生异地登记、在登记地享受就业服务和有关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此外,兰州市就业局启动实施的“泛海扬帆——兰州大学生创业行动”,也可为自主创业并符合条件的兰州市大学生提供无偿资金援助。

  珠海创业优惠政策多多

  申请补贴不受户籍限制,创业失败也有“宽容”政策

  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满6个月的,可申领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失败后6个月内办理失业登记的,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也将给予创业失败社会保险补贴。笔者从珠海市人社局获悉,《珠海市创业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出台。

  《办法》明确创业者申请创业补贴不受户籍限制,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港澳台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或毕业生和领取毕业证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创业者)在珠海创业,均可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办法》涵盖了14项创业补贴的申请条件、标准和程序。《办法》规定,创业资助由原最高补贴5000元提高到1万元;租金补贴由原最高补贴3000元提高到8000元;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建设扶持经费由原20万元提高到最高50万元。

  初创企业是该市创业扶持政策的重点对象。创业者成功创业后,可享受多项补贴:一是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满6个月的,可申领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二是初创企业在本市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业的,可申领最高8000元,最长三年的租金补贴;三是初创企业吸纳就业的,可申领最高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其中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的,还可申领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为鼓励有创业意愿人员提升创业能力,《办法》对有创业意愿人员参加创业实训(见习)的,给予每人每月500元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3个月。对参加本市创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400元或10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新政策对该市户籍创业者(含合伙人或股东)在初创企业期间创业失败(注销工商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后6个月内办理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创业失败社会保险补贴。

  以上就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应届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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