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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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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浙江省做创业又有哪些创业优惠政策呢?浙江省做创业现在能够享受的优惠政策是指什么?小编为你带来了“浙江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浙江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希望自主创业而有贷款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向当地银行或者知名网上贷款服务平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为2万—5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到期还款的,由当地财政给予50%的贴息。据了解,浙江省教育部门也将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

如果浙江的高校毕业生,有愿意到浙江省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县的乡村从事1—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等志愿服务的,经考核合格的,考研总分可以加10分;考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另外,浙江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给志愿者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等),其中生活补助每月800元,每年9600元,交通补贴每年800元。服务期间,还能计入工龄。

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都可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收费。

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愿到欠发达地区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展期不贴息。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若确需延长的,由借款人提出展期。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不得向上浮动,具体还款方式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

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也提出,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当地农村经济组织、企业工作,或承包当地的农业经济、科技项目,或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创办农业产业示范园和农村经济专业生产合作社,或合作创办其他企业以及自主创业等,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给予政策或其他方面的支持。

能享受免费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6个月内未就业的,可申请失业登记。经失业登记后,就业服务机构将为其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参加见习培训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区会给予一定的补助,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可按当地补贴标准领取补助。

人事劳动保障无后顾之忧

浙江省规定,对于高校毕业生以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级政府都要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要提供保障,消除灵活就业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创业政策

1创业教育纳入学分管理

新政:高校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允许学生休学创业。探索建立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自主创业情况折算为学分。

2简化企业登记制度

新政: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继续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举措。3

可申请创业贷款

新政:调整小额担保贷款为创业担保贷款。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4税收减免

新政: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1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5创业社保补贴

新政:将创业补助和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合并为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重点人群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重点人群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租金补贴。

6推行“专业+创业”学习模式

新政:本科“3+1”等教学模式,毕业前1年进行创业学习培养。浙江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高校建设创业学院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2016年3月底前,全省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除公安类等特殊类型高校外,普遍建立创业学院,并完善相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意见》要求选择省内若干所意愿强烈且具有较好条件的院校进行试点工作,开展专科“2+1”、本科“3+1”或专业硕士“4+2”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进行新型创新创业骨干人才培养。2016年下半年将试点扩大到15所左右高校。到2017年,全省建设30所左右示范性创业学院,形成10万人左右在校生规模。

7启动创业导师培育工程 统筹资源建立“大学生创业基金”

新政:浙江省教育厅启动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建设省、校两级平台,开展创业导师培训。同时,建设创业导师数据库,实现创业导师教学资源共享,开展创业导师与创业学生对接活动,并将教师指导学生创业实践和创业项目等计入教师考核相应工作量。

浙江银行业“四措施”助大学生创业

浙江银行业积极落实国务院有关大学生创业政策,扎实开展大学生创业金融服务,不断提升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多措并举助力大学生创业。截至2014年6月末,台州、丽水、舟山三地银行业共支持大学生创业1.49万人,各类信贷产品余额30.9亿元,比年初增加11.7亿元,户均贷款20.8万元,不良贷款率仅为0.09%,银行让利达4.3亿元,创造就业岗位7.48万个。

差异化措施畅通创业融资渠道。据了解,浙江银行业通过差异化的贷款流程、利率定价、担保方式和考核方法,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流程,提高放贷率。玉环农合行创新微信申贷模式,目前已支持大学生43人,授信金额达830万元。舟山银行业对创业贷款利率实行优惠定价,降低创业成本,为能够按期还本付息的创业大学生的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贴息贷款,截至6月末,舟山银行业已对82位大学生发放贷款832万元。

个性化定制满足创业不同需求。针对大学生创业存在的行业、地区差异特性,银行机构为其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探索推出20余种特色化信贷产品和服务。舟山各家银行推出渔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6月末,累计向大学生发放渔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152笔、余额2343万元。丽水青田联社全国首创个人外汇创业贷款,外贸创业大学生可直接办理外汇贷款,在享受利率优惠的同时又节省了汇兑成本。截至6月末,青田联社已累计发放个人外汇创业贷款33万欧元、5.6万美元,支持创业大学生14人。

多方协作搭建创业支持平台。丽水银行业根据当地团委收录的辖内大学生贷款申请名单、基本信息,建立大学生创业贷款网络信息库,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授信、放贷工作,解除贷款手续繁琐、时间长的问题。台州银监分局联合台州银行成立“浙江省慈善总会台行银座扶贫创业基金”,截至6月末,已帮扶105位大学生创业,投入帮扶资金210万元,直接创造就业岗位500余个。台州市银行业协会组织涉农金融机构建立创业金融服务站13个,截至6月末,共开展了128场宣传活动,支持大学生创业贷款130项。

孵化培育推进创业整体授信。台州银行业通过举办融资对接会等方式,主动与黄岩青年创业孵化园、三门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对接,支持创业孵化园的孵化培育和大学生创业平台的搭建。截至6月末,台州银行业对创业孵化园项目贷款余额650万元。丽水银行业筛选3个网商较为集中的行政村孵化“淘宝村”,通过银村合作,对该村创业大学生进行整体授信,批量发放贷款,截至6月末,已整体授信4149万元,其中面向农村大学生授信560万元,发放贷款5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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