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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离岗创业最新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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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离岗创业最新政策法规

  安徽离岗做创业也是很常见的了,但是现在的离岗创业有什么最新的政策?小编为你带来了“安徽离岗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安徽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事管理细则出台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有创业意愿的,参加自主创业更方便了。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出台《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人事管理细则(试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档案工资继续调整,工资待遇停止发放,原聘用合同暂停履行,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

  领办经济实体应在本省

  此次离岗创业实施范围,为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中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须按规定辞去所聘(任)领导职务后,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离岗创业。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未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不列入执行范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离岗创业,应当经所在事业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并分别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报备。备案时,申请离岗创业人员应当提供有关创业项目材料(经济实体经营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等)。离岗领办创办的经济实体,应当在我省地域范围内。

  事业单位应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与申请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签订离岗创业协议并变更聘用合同,约定离岗期限、离岗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收益分配、社会保险费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事项。离岗创业人员的离岗期限,自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计算。事业单位持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于批准当月分别到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将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在聘人员调整为离岗创业人员。

  保留职称评审和晋升的权利

  离岗期间,离岗创业人员不占离岗时所聘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离岗期限内出现聘用合同到期情形的,聘用合同按约定的离岗期限顺延。事业单位应当持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时向同级人社部门申请停发工资。

  离岗创业人员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岗位等级晋升的权利。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科技开发或转化成果,可作为其职称评聘的依据。离岗创业人员每年度应当向原单位提供企业运营情况报告,并定期汇报有关情况。事业单位根据其综合表现确定年度考核等次,考核结果的运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离岗创业人员实际,建立相应的联系管理办法。

  离岗期间,离岗创业人员继续与原单位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事业单位与离岗创业人员约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的,离岗创业年限作为本单位工作年限并连续计算工龄。所在企业应当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的,由所在企业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

  离岗期间或离岗期满,离岗创业人员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后,其社会保险关系应当由原单位按规定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或按规定转由个人继续参保缴费。

  符合条件可返回原单位

  离岗创业人员要求返回原单位的,应当在离岗创业期间或离岗创业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并返回原单位,提供离岗期间创业情况的说明,经原批准单位同意,按离岗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安排工作;如单位暂无空缺岗位的,可先保留原聘专业技术岗位职级待遇。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到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办理离岗创业人员返回单位的岗位聘用手续。

  离岗期间,离岗创业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原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与原单位另有人事管理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自离岗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返回原单位的,原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离岗创业人员解除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原事业单位与离岗创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原单位应当在聘用合同解除之日起1个月内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申请办理人员岗位核减手续。

  2016安徽大学生创业政策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7月25日,市政府出台文件,就市三年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提出明确意见。

  放宽创业领域

  凡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各类创业主体均可进入,并平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放宽注册冠名

  依法申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冠市名不受注册资本限制,冠“安徽”省名由市工商局直接联网申报核准。

  放宽预备期营业执照范围

  凡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行政审批而咱不能提交审批文件、证件的,工商机关可再改经营范围后标明“筹备”字样,颁发筹备期营业执照。

  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

  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明确非货币资产注册比例

  允许投资人使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创办中小企业,无形资产出资额最多可达企业注册资本70%。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涉及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明确创业扶持群体

  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贷款贴息。

  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对非正规就业组织,三年内免于工商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创业者2000元/人一次性补助,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4000元/人一次性补助;对创业实体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吸纳人数给予1500元/人一次性补助,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补助。

  创业园区优惠政策

  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依法兴办实体的,除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外,还免缴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减半缴纳场地费,适当减免水电费,减免部分从减半缴纳的场地费中支付: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给予相应期限社保补贴;招用城市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就业奖励;对3年孵化期满后出园的微利企业,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提供二次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在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在创业的免收劳动人事代理等费用,免费享受创业项目、创业培训、信息咨询等联动服务;创业项目符合本市鼓励发展产业领域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毕业两年的高校毕业生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登记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到各级政府和创业园区创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办、领办科技企业,3年内免交房租;从事社区服务业和农业创业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专项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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