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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微型企业创业创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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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使小微企业“进得来、活得下、管得住”,江门市出台了怎样的政策支持微型企业创业创新?下面跟着学习啦小编一起来看看江门市微型企业创业创新政策。

  江门市微型企业创业创新政策:建设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在巩固提升现有小微企业集聚化发展的基础上,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工程,以产业发展为纽带,以产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农业基地、大型企业、教育基地、电商平台、三旧改造区等为依托,加快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按照核心基地、重点基地的类别,着力打造一批个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对获得认定的基地,通过竞争性评选方式,择优予以资金扶持。

  依托广泛的社会资源,为创业项目(团队、企业)提供包括工作空间、网络空间、交流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在内的各类创业场所,打造一批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培育各类青年创新人才和创业团队,带动扩大就业,打造经济发展新的“发动机”。对获得认定的众创空间,通过竞争性评选方式,择优予以资金扶持。

  积极推动我市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小微企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包括互联网、移动网络或其他信息网络)进行展示、撮合、交易、支付等。以竞争性评选方式认定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电子商务平台,通过政策扶持,鼓励电商类的小微企业入驻,不断壮大平台规模。对获得认定的电子商务平台,通过竞争性评选方式,择优予以资金扶持。

  为进驻示范基地的小微企业在创业空间方面提供租金、收费等优惠政策;提供人才培训及入户优惠、创业辅导、管理咨询、财务指导、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服务、研发设计、会展服务等方面公共服务支持;优先推荐进驻基地小微企业享受相关贷款贴息扶持及“政银保”融资项目支持等政策扶持,优先享受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支持。

  江门市微型企业创业创新政策: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

  制定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在科技企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培育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技术交易。对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专属平台引进高校、科研院所、非关联企业和个人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服务而实现的技术交易进行补助。对通过专属平台促进技术成果交易转化做出积极成效的服务机构通过市科技计划立项的方式给予扶持。

  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专利创造。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专利授权、发明专利申请进行资助;对一年内国内专利授权达到一定数量且发明专利占一定比例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进行资助;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的年费进行资助;对科技型小微企业PCT国际专利申请和国(境)外发明专利授权进行资助;实施发明专利技术运用和产业化工程,对专利技术产业化取得突出成效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进行资助;实施百所千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程,对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专利创造和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资助;加强政府购买服务,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

  政府采购力促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重点推荐本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名优产品和服务进入采购目录,借鉴节能产品等政策功能的做法,定期公布“科技型小微企业产品目录”,在同等条件下鼓励采购人采购“科技型小微企业产品目录”的产品。扩大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范围,将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产品纳入政府集中采购或者协议供货的范围,扩大科技型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模。对一些可以分拆的大宗政府采购项目以同类品目为基础适当分拆,分离出适当数量面向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包组,或将一个单一的项目拆分为多个小项目,增加科技型小微企业参与大型项目投标的机会。

  落实科技型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对我市初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吸纳毕业三年内的、具有大专及相当以上学历的劳动者,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在“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用工备案的,按其实际吸纳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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