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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创业优惠政策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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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创业优惠政策问题解答

  青海省就业呈现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机制基本形成,为全面取得小康社会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面学习啦小编针对青海创业优惠政策整理了相关问题的解答,欢迎阅读。

  青海创业优惠政策问题解答

  问:在即将到来的“十三五”时期,青海省将如何继续营造“双创”氛围,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持续化、常态化?

  答: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青海省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利于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青海省将通过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一是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统一全省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和奖励奖补等就业政策主体和范围。

  二是在适当提高各项补贴政策标准,统一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兑现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切实发挥好政策引导、扶持就业创业的积极作用。

  三是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将创业初期的城乡劳动力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提高初创者的心理、管理、经营素质、提升其创办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以促进更多劳动者创业为目标,梯次推进创业型城市、街道、乡镇创建工作。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全面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创业载体建设。以举办各类创业大赛和创业成果展为契机,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更多劳动者参与创业活动。

  四是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绩效考核和购买服务成果机制。全面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精细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实施精细化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全面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和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制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能力提升计划,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

  五是进一步深化改革,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良好环境,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加大创业资金支持,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扎实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持续化和常态化,不断提升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努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问:“十三五”时期,青海省如何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答:按照2015年青海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未来几年里,一是鼓励大学生入企业就业。企业新增就业岗位吸纳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4年以内的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奖励。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提高对留用率达到 50%以上单位的补贴标准。

  二是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三是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鼓励高校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建设,将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一次性奖励标准提高到1万元。

  四是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托底帮扶,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城乡低保家庭的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发放标准提高到1000元。

  五是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对领办创办农牧业生产合作社的,给予3年以内生活补贴和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问:“十三五”期间,青海省在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鼓励农牧区劳动力就地就近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一是清理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建立健全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制度。二是加强省际和地区间劳务合作,积极推进跨区域转移就业,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三是对就业困难农民工转移就业6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交通费补贴。巩固提升“海东拉面”、“枸杞采摘”、“热贡艺术”等品牌成果,培育打造一批新的劳务品牌,加大扶持奖励力度。四是各市州要打造2到3个转移就业示范县,每个村至少要有1名劳务经纪人。五是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民工的跟踪服务。六是做好被征地农牧民就业工作,征地补偿方案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安置就业措施。七是对生态移民和被征地农牧民未就业的,可按零就业家庭对待,享受相关政策。

  青海创业政策

  1、实施专项培训工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培训工程的意见》(青政办〔2013〕146号)的要求,针对大学生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实施大学生创业专项培训,使每一名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有机会参加创业培训,全省每年组织1500名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力争有 500名毕业生实现创业并带动15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毕业年度的在校学生,由省属高校负责编制培训计划,组织大学生参加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的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及时了解毕业生培训需求,组织开展创业培训进社区活动。有条件的地区还可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对创业成功有愿望扩大经营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改善你的企业”(IYB)和“扩大企业发展”(EYB)的培训,帮助高校毕业生巩固和扩大创业成果。(责任单位:省、市(州)、县人社、教育部门、团委,省属各高校。完成时限:长期)

  2、完善创业项目。依托省属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大学生创业指导中心、大学科技园、青年创业园等平台,结合大学生特点,深入实施SIYB创业培训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等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项目,经评审认定后,充实创业项目库并纳入创业培训计划。继续实施YBC青年创业项目,加强大学生创业指导和服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省科技厅,省属各高校。完成时限:长期)

  3、创新创业培训形式。创业培训要严格按照“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要求,坚持模块培训、案例教学和实务训练相结合,侧重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创业培训第一阶段创业意识和第二阶段创业计划制订,时间为80至120课时;第三阶段开业指导服务,包括提供创业项目咨询、创业计划论证、开业指导、开业跟踪服务等内容,时间为不超过400课时。要加大模拟训练模块教学和开业指导服务的力度,在第三阶段培训中增加创业见习的内容,组织学员观摩创业企业,在企业相应岗位短期实训,让学员实际感受企业运营,增强培训实效。(责任单位:省、市(州)、县人社、财政、经信部门、团委。完成时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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