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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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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才资源。近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不断出台,初步形成了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的框架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岳阳市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

  岳阳市政府办发布《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把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特殊教育学院、中等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力争使岳阳市行政区域内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岳阳生源高校毕业生及外地生源有来岳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创业或参加就业准备活动,并做好城乡家庭困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托底安置、动态清零工作,为“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注入动力。

  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精准服务

  对于一所高校而言,统计就业率重要,但真心实意帮助学生找工作更重要。《意见》提出,在岳高校要将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作为在校生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各高校要主动面向社会需求办学,以市场需求倒逼教育改革。

  发改、经信、科技、人社、教育体育等有关部门要开展产业升级人才需求预测研究,健全岗位需求统计调查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信息,引导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探索制定行业岗位标准,促进高校依据市场需求完善专业培养课程。各高校要积极主动开展校企对接,组织开展校园招聘活动,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切实提升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并及时发布毕业生就业状况年度报告

  同时,《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单位、高校要密切协作,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和服务,由人社部门牵头,建立信息共享互通机制,为精准服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夯实基础。

  困难家庭毕业生有800元求职创业补贴

  各县市区、高校要将零就业家庭、优抚对象家庭、纯农户家庭、城乡低保户家庭以及残疾人、社会孤儿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对象实施帮扶,依托基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平台,制定“一人一策”的个性化援助方案,给予“一对一”的重点就业帮扶。机关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上述重点对象,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招聘人员时,要确定年度招聘人员计划数5-10%的比例择优招聘上述重点对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以上重点对象要优先推荐岗位、优先安排见习培训、优先提供创业服务。

  对高校中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毕业生,按照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意见》提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把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的岗位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措施;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继续统筹实施“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等基层服务项目。本市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因空岗补员时,安排一定数量的招考(聘)计划定向招录(聘)在基层公共服务项目期满后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小微企业新招应届生可享多重优惠

  为最大限度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特别制定了相关鼓励措施。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保率和缴费率均达90%以上的企业,吸纳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在新参保(含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中小微企业可从12%起步,非中小微企业可从14%起步,每年增加1%,逐年过渡到统一费率20%,费率调整不针对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率部分。

  对小微型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予以补贴。科技型小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具体操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意见》强调,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设置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条件,除法律和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将户籍作为限制性条件;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办理落户手续;高校毕业生到小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市、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大学生创新创业可走“绿色通道”

  从现在开始,岳阳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在金融支持、税费减免、政策奖补、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向推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倾斜,至2020年,力争培养1000名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和500名开办中小微企业的城市青年创业人才。《意见》明确,市人社局要以岳阳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基地为依托,重点打造1家以上“众创空间”平台;将创业实训、创业孵化、创业指导相结合,创新孵化方式,完善孵化功能,提高创业孵化成功率。对于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进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众创空间)创业的,在开业满1年后且能继续稳定经营的,经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每户每年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两年场租补贴和开办费补贴,所需资金从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鼓励支持高校创立完善各类创业孵化(实训、见习)基地,对孵化见习效果突出的,适当给予一次性奖励。

  工商、税务、质监、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对休学创业的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申请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依法开辟“绿色通道”,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切实降低初次创办企业的开户条件和相关资费标准,为休学创业的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开立银行账户提供便利。

  自主创业可向人社部门申请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岳阳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合法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向创业地人社部门申请。

  高校毕业生在岳阳自主创业,从事非国家禁止性、限制性行业的,均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型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给予担保贷款,微利项目在2年贷款期限内由财政予以全额贴息。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网络创业,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符合《湖南省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4-2020)》,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取得电子营业执照的,经人社、财政部门认定,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全面落实自主创业税费优惠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符合条件的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现行政策在3年内每年以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依法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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