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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商回乡创业发展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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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商回乡创业发展政策介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迅速增长,印尼国家逐渐认识到创业活动对提高国家生产力,增强国家综合国力,实现创新和促进就业方面的巨大作用。创业政策以提高国家或者区域内创业活力水平,以及为新企业的出现创造有利的环境为政策目标。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宜商回乡创业发展政策介绍。

  为进一步引导和支持宜商回乡创业发展,宜春市日前出台了《关于支持宜商回乡创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积极引导宜商回乡发展总部经济,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发展锂电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三大重点产业,改造提升建材、机电、食品、化工和纺织服装鞋业等传统产业,努力推进金融、教育、文化、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养生、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力争到2020年,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宜商产业集群,宜商回乡投资项目资金达250亿元以上,占全市利用省外项目资金总量的40%以上。

  加强宜商建设

  《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产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宜商重点企业的沟通联系,出台有效措施,推进产业对接,打造承接平台。对回归创业的宜商,要实行全程优质服务,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宜商投资项目早注册、早进资、早投产、早见效。由市财政安排一定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扶持宜商总会完善商会网络,通过3-5年的努力,在全国80%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所有沿海开放城市建立宜商商会,强化联络、服务、融洽外地宜商的网络功能,打造成吸引宜商回归创业的重要渠道。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接适合本地产业发展的重点宜商企业,努力引进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的带动性项目。充分利用宜商网络,面向全国宜商广泛宣传全市经济建设发展情况和重大招商项目。适时邀请异地宜商商会组团回乡考察,充分利用宜商大会等相关活动宣传推介宜春市的项目。

  加大政策支持

  《意见》明确,在保障用地、财政扶持、落实税费优惠、完善金融服务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对投资10亿元以上宜商工业项目,经市重大项目协调会研究同意后,由国土资源部门在市政府预留用地指标中予以安排;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宜商企业,当年由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各奖励10万元;对年度上交税收首次超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和5亿元的宜商工业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奖励;同时对年度上交税收首次超5000万元、1.5亿元、2.5亿元的宜商工业企业,分别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支持宜商对接境内外资本市场,对宜商企业在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和境外资本市场挂牌融资的,分为IPO前完成股份制改造、通过省证监局辅导验收、上市申报材料被中国证监会受理等三个阶段进行奖励,每个阶段奖励50万元,其中市财政奖励20万元,其余由受益县(市、区)财政予以奖励。

  开辟绿色通道

  《意见》还对宜商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以定时限、减环节、提效率为原则,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大力推行预约、上门服务及非工作日值班制度,实行特事特办,快事快办,优质高效为宜商企业服务。完善宜商投诉协调机制,对宜商企业反映的各类举报投诉快速处理和通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或纳税100万元以上的宜商企业优先办理企业收费卡、投资者绿卡和企业车辆绿色通行证。便捷回乡创业宜商出国(境)手续,对年出口额100万美元以上或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宜商回乡企业,对其企业负责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可优先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因紧急商务活动急需办理出国出境手续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给予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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