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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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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从立法的本意来说,应当是就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部分征收增值税.但在特别情况之下,不论是否增值,一律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下面Sara小编给大家分享了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我国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销售的货物或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的货物。所谓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劳务仅指加工和修理、修配业务。所谓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所谓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关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税法还有以下几项具体规定: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不征收增值税。

  (4)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

  (5)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6)因转让著作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以及因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业务,不征收增值税。

  (7)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厂自采地下水用于生产),不征收增值税。

  (8)缝纫,应当征收增值税。

  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有几种情况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号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半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半2%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简易征收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二)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三)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四)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五)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六)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七)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八)销售、出租2016 年4 月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十)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按3%征收;

  (十一)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的范围

  根据财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精神,自 2014年7月1日其,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实行新政。为进一步全面了解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政策,对到目前仍然实行的简易征收政策进行整理。

  一、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征收的征收范围

  【重要提示】

  1、适用这类征收办法的纳税人在计算税款方法上具有选择权,纳税人既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也可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但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3%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六类货物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重要提示】

  1、销售上述货物,必须是自产的才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办法,即非自产货物不得选择简易办法。

  2、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不适用该规定,另有特殊规定。

  3、纳税人销售上述货物选择简易办法后也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函〔2009〕90号)。

  (二)营改增应税服务

  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3、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 号)的规定执行。

  4、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重要提示】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凡未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其全部销售额应一并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3〕106号)

  (三)特殊情形

  1、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选择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办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国税函〔2009〕456号)

  2、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

  二、按简易办法计税且按照3%征收率征收的征收范围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4、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5、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拍卖货物属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国税发〔1999〕40号

  6、固定业户(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必须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出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地纳税,需要向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的,亦回原地补开。对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3%的征收率征税。(国税发〔1995〕87号)

  【重要提示】

  1、一般纳税人销售上述货物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不得按一般计税办法计税。

  2、自来水公司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3、纳税人销售上述货物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函〔2009〕90号)。

  【特殊情况】

  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

  三、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征收范围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3、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重要提示】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即按一般计税办法计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即按一般计税办法计税。

  3、个人销售旧货免税(增值税实施条例及细则)。

  4、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5、上述货物销售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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