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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农民工创业政策

时间: 晓敏706 分享

高安农民工创业政策

  高安镇近来成为了创业的热门地,不少农民工归家创业,今天学习啦小编整理了高安农民工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高安农民工创业政策

  高安镇政府在滨河广场举行2015年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会。会上,该镇社保所工作人员现场向返乡农民工详细解读了相关就业政策,主动提供就业咨询服务,并邀请县内外10余家企业到场开展就业招聘。

  据了解,此次宣传会招聘企业提供家政、保洁、园林、洗护、普工、洗车工岗位200余个,招聘企业为求职者提供的岗位月薪普遍在2300元以上,部分职位月薪甚至达到5000元;同时,还为求职者提供完善的晋升渠道和免费职业培训机会。

  据悉,此次活动发放就业创业宣传资料700份,进场人数达650人次,达成就业意向124人。一位求职者表示,“政府举办此次活动很有意义,为我们回家就业搭建了平台,拓宽了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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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重庆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发文解读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力争到2018年,组织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参加创业培训10万人次,扶持创业20万人,带动就业50万人以上。

  市财政局称,将农民工等就业重点群体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象,返乡人员创办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贴息。

  我市将统筹整合各类创业扶持资金,探索设立创业引导资金,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资金支持,主要用于物流、房租、水电、网络等补贴及开展创业人员外出培训、学习等。

  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微型和鼓励类中小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补贴。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成为个体工商户、开办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将社保缴费优惠政策覆盖到返乡创业企业。

  宜宾农民工返乡创业可享一次性创业补贴

  近日,宜宾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采取建设一批返乡创业园区、降低返乡创业门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措施,大力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据记者了解,对于2015年以后农民工返乡成功创业的,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据悉,为进一步激发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等人员返乡创业热情,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全面融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加快培育县域经济增长点,催生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和谐稳定新动能,宜宾市政府办公室发布《意见》。

  创建返乡创业园区

  《意见》中规定,宜宾市各县(区)要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各类园区、闲置土地、厂房、校舍、批发市场、楼宇、商业街和科研培训设施,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有条件的乡(镇)要在城镇规划建设中预留生产设施用地,用于建立返乡创业特色产业基地、返乡创业小企业基地或返乡创业“一条街”,聚集创业要素,降低创业成本。支持县、乡两级结合产业优势建立返乡创业电子商务基地或返乡创业小型电子商务集聚区,鼓励返乡人员创办农村快递服务网点。各级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给予一定财政补助。

  实施专项培训计划

  宜宾市本级要整合现有资源,组建一个集创业孵化、职业技能训练、就业创业服务、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等为一体的市级综合性就业实训基地,为返乡创业提供培训服务。各县(区)要紧密结合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业特点、需求和地域经济特色,筛选一批用工规范、市场前景广阔、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作为农民工创业实习基地,引导返乡农民工到基地进行实习和创业体验。

  降低返乡创业门槛

  宜宾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放宽经营场所登记要求,凡符合规划、消防和环保等要求,且持有合法产权证明的房屋,均可作为企业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申请登记。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货币、实物和知识产权作价出资,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不受出资比例限制。放宽经营范围,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开放。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宜宾将落实定向减税政策,全面落实支持农业发展、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农民工等返乡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免征教育费附加等政府性基金,免收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发票工本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宜宾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加大对返乡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对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各级财政在梳理适用于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财政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建立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财政支持政策目录,保障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享受财政优惠政策的权利。

  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宜宾将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各类担保机构探索抵押方式创新,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为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返乡创业人员,可提供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创业项目规模大、投入资金多、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创业实体,可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限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鼓励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年龄在18—40岁的返乡创业人员申报SYE项目,申请3—10万元无利息、免抵押、免担保,贷款周期为3年的贷款。创办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适合贷款贴息的,优先给予贴息;对在贫困地区创办的企业,符合扶贫贷款贴息条件的,优先给予扶贫项目贷款贴息。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属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各县(区)要积极筹建返乡创业担保基金,创新担保模式,独立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根据创业担保贷款发展需要及时增加预算注入。

  享受招商引资政策

  宜宾将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投资项目纳入招商引资范围,享受与外地客商同等优惠政策。对引进资金和技术的,按当地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加大创业补贴力度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对2015年以后成功创业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投入资金金额大,吸纳就业人员多的,可提高创业补贴标准,具体办法由县(区)政府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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