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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在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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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在创业优惠政策

  国家现在出台了很多的创业优惠政策来帮助大众创业,看完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国家对在创业优惠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国家对在创业优惠政策

  2016年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1.社保补贴政策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创业补贴政策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3.创业培训政策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可报名参加为期十天免费的SYB大学生创业培训。考核通过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并享受国家其它优惠政策。

  4.租金补贴政策 对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微小型企业(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可按规定给予每年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房租物业水电补贴 对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补贴和一定数额的水电费补贴。

  6.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高校毕业生从事微利项目(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和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7.税收优惠政策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8.工商优惠政策 拓宽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出资方式,简化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可咨询工商部门)

  2016年青年创业优惠政策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业就业这一青年最迫切的现实需求,全面推进青春创业行动,帮助青年解决创业就业技能和经验不足、政策和信息获知渠道缺乏、资金瓶颈制约等根本性问题,扶持青年创业就业,切实让全省广大青年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关于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寻找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通过开展就业观念引导、技能培训、岗位实践等帮助青年提高就业技能;通过开展政策支持、资金帮扶、导师指导等扶持青年自主创业;通过开展青年创业竞赛、选树宣传青年创业典型等营造有利于青年创业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原则

  青年为本的原则。竭尽全力帮助青年解决就业创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是组织开展青春创业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从青年需求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千方百计为青年提供创业帮扶和就业服务,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年成长发展环境,让青年感受到党团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继承发展的原则。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实施青春创业行动的成功经验,又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年就业形势变化,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有利于服务青年创业就业的新模式、新手段、新路径,提高服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社会化推进的原则。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整合用好社会和团内各类资源,坚持项目化发展、社会化推进的思路深入实施。

  科学化发展的原则。帮助青年创业就业是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任务。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在共青团能为的领域寻找突破口,把握正确的工作方法,不断建立和完善系统推进的工作机制,推动青春创业行动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强化青年创业就业政策服务

  1、加强政策指导和宣传。通过加强媒体宣传、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印制发放《青年就业指导手册》和创业政策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地方最新出台的促进创业就业相关政策,帮助青年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2、促进出台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人社、财政、工商、税务、教育等部门支持,促进出台鼓励青年创业就业的具体政策,为创业青年提供更多的帮扶项目、发展资金和社会资源,不断优化青年创业就业环境。

  3、建立政策服务平台。依托新媒体、社会机构、团属阵地、专业性杂志等建立政策服务平台,借助社会专业力量,为青年提供专业性的政策解读、信息对接等服务,有效指导帮助广大青年创业就业。

  (二)努力为青年提供创业资金服务

  1、深化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项目。进一步找准团组织与金融机构合作切入点,为创业青年争取更低的贷款门槛、更多样的担保形式,扩大贷款受益面、覆盖面,解决创业青年特别是初次创业青年融资难问题。推动建立青年创业贷款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缩短项目申报、考察和审批周期,提高申报企业通过率。

  2、发挥青年创业就业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通过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化、规范化项目审批工作流程,用好省财政每年拨付的青春创业贴息专项资金,发挥贴息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有条件的市级团委要依托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联合会等平台,设立或扩大青年创业就业基金。

  3、整合并用好各类社会资金。开展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推介活动,争取与风投企业、金融机构合作,为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注资,扶持创业青年发展。推动贷款担保方式创新,与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合作,为创业青年提供担保资金,不断扩大青年贷款人数和额度。

  (三)深入推进青年创业就业培训服务

  1、完善培训体系。以团校、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等团属培训机构为依托,整合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培训力量,利用现有教学场所、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等资源,建立社会化的青年创业就业培训体系。鼓励团属阵地、合作培训机构通过竞争等方式成为人社部门认可的“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纳入政府主导的培训规划,享受培训贴补政策。

  2、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借助团内资源,从青联和青企协中选拔一批优秀青年创业导师,同时要广泛整合社会资源,加强高校和县(市、区)青年创业导师队伍建设。要定期组织创业导师深入到高校、社区和农村青年中,开展“青年创业论坛”、“青春创业大讲堂”等特色活动,为有不同需求的创业青年群体提供辅导和帮扶。

  3、创新培训工作模式。根据不同青年群体的就业意愿、基本技能和文化水平等情况,自主开发和选用有针对性的培训模式,采用集中授课、创业讲堂、见习基地实训、岗位练兵等方式,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就业培训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储备式培训。创业培训要以青年需求为导向,注重参考借鉴社会培训机构的成功经验,有效提高青年创业本领。注重利用现代传媒培训手段,开展远程教育、网上视频培训。

  (四)注重青年创业就业平台建设

  1、推进青年创业园区建设。要根据创业青年需求,通过争取党政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借助各类平台建立青年创业园,为青年创业提供经营场所、优惠政策、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团省委将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考察、项目评定等环节,认定一批省级青年创业园。

  2、深化青春创业社建设。继续深化全省高校青春创业社建设工作,积极引入社会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等活动,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创业素质,增强创业就业能力。进一步加强创业社基础建设,强化自我运转能力,充分发挥资金扶持、项目发布、创业培训、信息服务、就业见习、导师辅导、创业孵化、社团管理等八项平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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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汇总答问

  当待就业人员从事创业经营自筹资金不足时,该如何解决?

  创业担保贷款能解决这一难题。它是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未就业人员从事创业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包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随着2016年的到来,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也将有所调整。那么,今年我市的贷款政策有哪些变化?如何办理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对象包括哪些人员?近日,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负责人就记者提问进行了解答。

  问:目前,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基本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现在,创业人士想要申请贷款需经过6道程序:个人提交申请,社区、妇联或共青团等基层组织推荐,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审定,签订相关手续,经办银行审核发放,贷款回收。

  问:我市贷款对象有哪些人员?

  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进行自主创业依法开办的个体工商户或自主、合伙创办的小微企业都可以申请创业贷款。

  具体贷款对象为: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下岗失业、就业人员;持自谋职业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未就业自愿到基层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持有关部门核发的残疾证明的残疾人;持外出务工证明的回乡创业农民工;持被征地证明自主创业的被征地农民、南水北调征迁人员、棚户区改造人员;持相关创业证明的农村自主创业妇女;符合政策的其他人员。

  问:申请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所有人员申请贷款,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户主及本人页)、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状态为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在校学生除外)、营业执照(副本,在市百货大楼、新亚商厦、三维商业广场等大型商场经营的提供租赁协议即可)、贷款申请书、担保证明、创业培训证明。

  各类人员另需分别提供的材料为: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等毕业生)需出具毕业证、人事代理手册(或在读证明)等有关申贷资料;复转退役军人需出具退伍证或转业证、自谋职业证明等有关申贷资料;具有创业能力的残疾人需出具残疾人证、残疾人优惠证等有关申贷资料;回乡创业农民工需出具户籍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外出务工证明、创业证明等有关申贷资料;被征地农民、南水北调征迁人员、棚户区改造人员需出具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被征地证明等有关申贷资料;自主创业的农村妇女提起申请,需出具户籍所在地村、乡镇或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创业证明等有关申贷资料。

  特殊行业申请贷款,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种植、养殖户需出具场地租赁协议、经营所在地农牧管理部门证明、乡镇或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创业证明等有关申贷资料;出租车营运户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机动车登记证书、城市出租营运证、机动车行驶证、城市出租车驾驶服务资格证、驾驶执照等有关申贷资料;从事货运的营运户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机动车行驶证、营运性道路运输驾驶证、货物营运证、驾驶执照、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有关申贷资料;属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农家店需出具属地商务部门认定证明;从事其他特殊行业人员(如医疗医药、农资种子、美容保健等)需出具所属行业许可证等资料。

  问:担保条件有哪些?

  答: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以下反担保形式:

  (一)担保人:提供1~2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符合条件的部分企业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做担保人(5万元以下提供一名担保人,6万元~10万元提供两名担保人)。机关事业类担保人证明,应由本单位办公室填写担保人证明一式两份,盖单位行政公章,签署出具证明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企业类担保人证明,除盖单位行政或办公室公章外,还应加盖本单位人事劳资或财务公章。

  具体范围如下:各级国家机关(包括人大、行政、公检司法、法定群众团体机关)正式在编、在岗公务人员;各级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驻焦机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各类法定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下列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劳动关系,正式在编、在岗,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金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焦作中旅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焦作分行、农商行;

  能源:焦作供电公司、焦煤集团、中石化焦作分公司和中石油焦作分公司机关;

  卫生:市人民医院、河南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焦煤中央医院机关及执业医师;

  通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邮政;

  新闻媒体:焦作日报社、焦作广播电视台;

  上市公司:风神轮胎、万方铝业、中铝中州铝业、佰利联、多氟多化工。

  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人员。

  (二)房屋抵押:门面房1套或居民住房2套中的其中1套。

  (三)存单质押:提供银行固定存单或有价证券进行质押。

  问:贷款额度及期限有何规定?

  答:贷款额度:根据申请对象的经营项目、经营行业、规模效益和实际资金需求等综合确定,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组织起来就业的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符合享受贴息政策的贷款期限为2年,个人负担利息的贷款不设期限。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与借款合同期限一致。

  问:什么是微利项目贴息?自付利息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微利项目贴息是指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用于微利项目的经济实体,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微利项目是指国家限制行业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以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特殊行业)。

  对超出国家规定范围、期限的经营项目,个人可根据需要申请自付利息创业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上浮20%~40%核定。

  问:申请贷款可能被驳回或降低额度的情况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三种情况:贷款人(及配偶)、担保人存有银行不良征信记录和创业担保贷款不良记录的;贷款人隐瞒经营事实,故意弄虚作假的;创办企业实体所需资金明显小于申请额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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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业国家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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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对应届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5.自主创业国家政策

6.国家政策对大学生创业的影响

7.2016中国创业政策

8.青年创业国家有什么政策

9.国家辅助创业政策

10.创业就业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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