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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分公司注册流程

时间: 晓敏706 分享

2016年重庆分公司注册流程

  今年重庆一家公司需要办理分公司的注册,现在分公司的注册有什么相关流程要走的呢?分公司的注册材料需要什么?小编为你带来了“重庆分公司注册”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重庆注册分公司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重庆分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同意后,开始着手办理相关手续,流程简介如下: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

  (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由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持验资报告、房产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以上相关证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8)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

  (9)持营业执照、公司设立通知书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10)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基本帐户,先填写基本帐户申请书。

  (11)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申请书、房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2)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正式开户。

  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时,持办理完的相关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办理。

  重庆设立分公司有什么好处?

  (1)经营设立方面

  A、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B、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C、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

  D、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E、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2)税务方面

  A、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

  B、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C、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重庆分公司能与员工签订合同吗?

  1、分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吗?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分公司能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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