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 > 创业指南 > 创业起步 > 注册公司 > 注册分公司 > 2016年分公司注册手续

2016年分公司注册手续

时间: 晓敏706 分享

2016年分公司注册手续

  今年办理分公司的注册需要准备好哪些手续?分公司的注册流程又是什么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分公司注册”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设立分公司有什么好处?

  (1)经营设立方面

  A、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B、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C、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

  D、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E、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2)税务方面

  A、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

  B、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C、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分公司注册的流程与手续是怎样的?

  申请同意后,开始着手办理相关手续,流程简介如下: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

  (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由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持验资报告、房产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以上相关证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8)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

  (9)持营业执照、公司设立通知书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10)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基本帐户,先填写基本帐户申请书。

  (11)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申请书、房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2)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正式开户。

  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时,持办理完的相关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办理。

  分公司注册的材料

  分公司开业(设立)登记

  (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表式(1))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表式(3))

  (4)指定(委托)证明;(表式(4))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设立分公司,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 《指定(委托)书》。

  《指定(委托)书》 填表须知(适用分公司设立登记)

  分公司的名称需要预先核准吗?

  1、分公司的名称要求有哪些?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

  (2)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并可以使用其所从属企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再设立分支机构的,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总机构的名称。

  2、名称预核一般性规定

  (1)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A、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B、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C、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D、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E、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F、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3)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5)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6)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A、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B、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C、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D、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7)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分公司注册相关文章:

1.如何办理分公司注册?

2.注册分公司手续

3.如何注册成立分公司流程

4.分公司工商注册流程

5.2016注册分公司的流程

6.2016年注册分公司详细流程

1575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