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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代理注册分公司流程

时间: 晓敏706 分享

异地代理注册分公司流程

  在异地想找个代理公司来帮忙注册分公司,可行吗?分公司的注册是怎样的呢?今天学习啦小编整理了异地代理注册分公司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异地代理注册分公司流程

  分公司注册资料

  分公司开业(设立)登记

  (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表式(1))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表式(3))

  (4)指定(委托)证明;(表式(4))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设立分公司,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 《指定(委托)书》。

  《指定(委托)书》 填表须知(适用分公司设立登记)

  分公司注册手续

  异地注册分公司如下:

  一、 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4、联系电话;

  5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二、 工商登记注册:

  1 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 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6、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7、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其他(如健康证、务工证等);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 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 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五、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凭开办公司(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六、 统计证。

  七、 社保账户等。

  流程的确非常麻烦,还有个办法就是异地注册办事处(对经营上有点影响),但简便多了,而且只需要在工商局或外经委办理就可以了。

  如何申请分公司

  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应先办理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手续,请参看《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一)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指定(委托)书》;

  3、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5、《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提请注意: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分公司名称:(1)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及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变更经营范围:(1)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3)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注册外资分公司流程

  外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一) 应当具备的条件: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

  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 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 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原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 应当具备的条件:

  (1)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 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二) 应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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