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上海分公司所得税按比例交吗
注册上海分公司所得税按比例交吗
注册了一家上海分公司后的所得税要怎么缴呢?今天学习啦小编整理了注册上海分公司所得税按比例交吗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注册上海分公司所得税按比例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若你司确属于非法人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应执行上述规定,不能因税款分配不合理而随意不执行相关规定。建议你司由总机构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反映我局的意见。对于属于应分摊缴纳的二级分支机构而不出具分配表的,主管税务机关会函请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分配表。
异地成立分公司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第六条规定,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第七条规定,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第十九条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总机构预缴的部分,其中25%就地入库,25%预缴入中央国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关于二级分支机构的判定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规定,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若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成立分公司,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由总机构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应按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若分公司独立核算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何注册上海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注册流程文件
一、 名称核定:
1、 查名申请表格一套;
2、 总公司执照正本或是副本(复印加工章);
3、 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书一份;
二、 工商登记注册:
1、设立申请表格一套;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 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6、 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看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7、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 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 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五、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凭开办公司(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六、 统计证。
分公司注册所需要提交材料有哪些?
答:
1. 分公司注册所需提交的材料:
1、 申请报告;
2、 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6、 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
7、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
8、 母公司章程复印件;
9、 营业场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于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一、在上海注册分公司所需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总公司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同上)
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同上)
4、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同上)
5、总公司章程(同上)
6、股东会决议(所有股东签字)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8、上海负责人任命书
9、上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10、上海负责人工作简历
11、上海分公司(办事处)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原件
12、上海分公司(办事处)办公场所的房产证复印件
13、确定上海分公司(办事处)经营范围
14、委托本公司代理办理的委托书
二、在上海成立分公司办理程序:
1、上报工商局查名
2、办理营业执照及刻章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办理税务登记证
三、在上海成立分公司办理时间:
1、上报工商局查名 3个工作日
2、办理营业执照及刻章 7个工作日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个工作日
4、办理税务登记证 20个工作日
四、在上海成立分公司所需费用:
1、政府规费:1600元人民币左右(以政府发票为准)。
2、注册公司代理服务费用:注册在开发区代理服务费1000元人民币左右,注册在市区代理费用2000元人民币左右。
外地公司如何注册上海分公司和代表处?
答:
办理所需材料:
母公司:
1、公司公章(原件);
2、原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4、母公司章程复印件;
5、成立上海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6、母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一份;
7、母公司联系电话;
8、近期财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各一份(复印件)。
分公司:
分公司负责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本复印件2份,1寸照片5张;在上海的办公租房协议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需盖章);联系电话。
办理完成后我们递交给客户的资料有:
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组织机构IC卡;公章;
分公司经营范围内有前臵审批项目的,需提供前臵审批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司红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当地工商局红章。
其它注意事项
特殊行业及经营范围需前臵审批的公司办理所需资料:需提供市、区有关部门的批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