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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有限公司所需材料

时间: 晓敏706 分享

  我们办理注册有限公司需要的材料是什么呢?注册有限公司的流程我们又是怎么走的?小编为你带来了“注册有限公司”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注册有限公司需要的准备材料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2016年注册有限公司流程

  流程一、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1、准备好相应材料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窗口提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2、或根据经营所在地辖区内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窗口提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流程二、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准备好相应材料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窗口提出设立登记申请。

  2、或根据经营所在地辖区内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窗口提出设立登记申请。

  流程三、申请上网印章

  注:准备好相应材料找专业刻章公司向市公安局提出刻制上网印章申请。

  流程四、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准备好相应材料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

  2、或经营所在地辖区内的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

  流程五、办理税务登记证

  1、准备好相应材料向省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提出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申请。

  2、或经营所在地辖区内的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提出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申请。

  流程六、办理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1、准备好相应材料向所选银行提出开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申请。

  2、待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后,可以签署税务代扣协议,找代理机构帮您代理记账处理每月纳税申报,税务做账等。

  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的区别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作为一项全新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在新《公司法》中予以建立,按照该项制度规定,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可自主约定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内容,公司在申请注册登记时,先拟定并承诺注册资金为多少,但并不一定真的将该资金缴纳到企业银行账户,更不需要专门的验资证明该资金实际是否到位。

  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工商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认缴登记制的设立,对于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经营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在动力。

  依照国务院推出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规定,除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外,其他有限公司均采取注册资本认缴制度。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属于原《公司法》第26条规定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和股东实缴的总资本相符。

  注册资本实缴制的弊端

  1、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现实中,因为该项制度的束缚,无形中产生了大量抽逃资金以及由代理公司虚假出资而虚假注册的情形,虽然公司登记的注册金额表面上看较为充足但公司本身却往往已无相应资产,一旦产生纠纷,债权人却又因举证能力限制致使权利无法保护。

  2、工商行政机关监管不力等因素,此时,注册资金实缴制度不但成为空设,而且无形中成为股东规避责任的一种手段。因此,该项制度的建立不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的激情,而且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正如此,国务院推出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公司注册登记包括的事项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二、住所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一个公司只能登记一个住所,并应当标明所在地省、市、县及街道门牌号码。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是指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的,该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破坏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的公司、企业的董事长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四、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是全体出资人(股东)投入公司的实缴出资之和,是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出资以货币数额表示的资本总额,也是股东对公司享有股东权益和承担有限责任的依据。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之初的经营资本,也是公司享有全部法人财产权和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全部资产的来源依据。

  五、公司类型

  公司类型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企业类型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其企业类型还应标明“国有独资”字样。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企业类型应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其企业类型还应标明“上市”字样。

  六、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直接决定并反映着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的经营范围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以外,不宜作过多的限制。

  七、营业期限

  公司的营业期限由公司章程确定。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登记注册,要依据相应的能证明其真实姓名或名称的文件、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进行。

  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是企业法人的,应依据该股东或发起人加盖登记主管机关印章的执照复印件登记注册;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是其他法人的,应依据能证明其法人资格或名称的有关文件登记注册;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是自然人的,应依据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其真实姓名的身份证明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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