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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后成都公司注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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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后成都公司注册条件

  新公司法修改后,成都注册公司都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下面跟着学习啦小编一起来看看成都公司注册条件。

  新公司法后成都公司注册条件

  1.降低公司注册资本的数额要求和设立法定人数要求

  2006 年新公司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降低为500万元。允许公司在2年内分期缴清,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同时,新公司法增加了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定人数不再具有两人以上限制,只规定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即可。股份有限公司则应当以两人以上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放宽出资方式

  原公司法仅规定公司可以用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为放宽出资方式,同时避免增加过多的交易风险,新公司法采取列举 和概括相结合的办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成都公司注册之注册资本成都公司注册之注册资本。虽然出资方式有 所放宽,但还做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的例外规定,公司应当对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特别注意。

  3.提高非货币资产出资比例

  原公司法规定,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不得高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新公司法规定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即非货币资产(包括无形资产)最高出资比例不得高于注册资本的70%。

  新公司法后成都公司注册资本

  什么是注册资本?什么是注册资金?两者有什么区别?对不同公司的注册资本和不同企业的注册资金有什么不同的要求?

  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 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 公司行使财产权。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 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能够出具验资证明的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有国有资产参股的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不再作为公司登记的前置 条件。

  原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成都公司注册之注册资本投资创业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十万元。

  2006 年新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 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虽然最终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 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同 时,新公司法增加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定人数不再具有两人以上限制,只规定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即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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