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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注册外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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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注册外资公司

  现在很多地方都有外资企业,在成都也有不少,那么在成都如何注册外企公司呢?今天学习啦小编整理了成都注册外资公司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成都注册外资公司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中方投资者名录》、《外方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章程;

  3、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4、投资各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应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香港地区的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转递,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台胞证也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外方投资者所在国与我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或已终止外交关系的,其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应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后交由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前述公证、认证文件还需经我国驻该第三国的使(领)馆认证。);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10、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或创立大会决议(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成都注册外资独资企业

  外资独资的概况

  外资独资企业是完全由外方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以海外的法人或自然人(一个股东以上)均能注册。中国的外资企业是在鼓励生产型企业的基础上形成的,因为此类企业产品以出口为导向,并能引进先进技术。但是,随着中国加入WTO,这种情况有所改变,更多的服务性的外资企业成立了,很多咨询管理公司、软件发展公司及贸易公司(目前只限制在保税区)相继产生。

  外资企业的优势

  从外商投资的角度看,建立外资企业的优势有:

  1、独立操控,容易管理,操作上、管理上、在未来的发展上都具有更高效率。

  2、享受三减两免优惠政策。

  3、有能力正式开展业务,而无须像办事处一样有诸多限制。

  4、向用户开人民币发票,并以人民币作为收入。

  5、用人民币利润转化成美元向境外母公司汇付。

  6、直接在中国雇佣员工。

  7、保护知识产权,专有技术。

  外资独资的营业范围

  在中国所有行业的营业范围都是限定得十分严格、精确的。外资企业只能在其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开展商业活动,此范围会在营业执照上标明。如需修改,要进行申请并取得批准。当然,需要与审批部门有一定的协商以授予较宽的营业范围。以咨询公司为例,其营业范围包括:投资咨询、国际经济咨询、贸易信息咨询、市场营销咨询、公司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等。

  外资独资的管理

  外资企业有两级管理体系:董事会,外资企业的最高决策主体;总经理,负责日常公司管理。董事会成员一年至少开一次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法定人数是董事成员的2/3。如董事无法参加会议,可以委任任何一人代表他参加投票。

  外资独资的期限及终止

  在中国,一般一个生产型的外资企业典型的期限是15年到30年(有可能会更长)。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经过申请也可以批准。如果投资额较大的项目,建设期限较长、投资回报率较低的项目,生产复杂产品,需要外方先进的关键技术的项目,还有生产具有国际性竞争力的项目,这些外资企业的期限可以延长至50年。通过国务院特别审批的个别项目,期限可以延长至50年以上。

  外资企业在以下情况下终止,如,由于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维持经营、或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等等。

  办理外资独资需要提供的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 1份

  2、投资方的营业执照与开业证书

  3、两份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表明投资方的资信状况,需在6个月以内颁发的,有中英文对照

  4、外商投资者的董事会决议

  5、法人代表的护照复印件、2张照片,或香港身份证、准入通行证

  6、场地租赁合同正本1份

  7、投资方公司及董事的材料,如香港公司的周年申报表

  8、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的任命书

  9、拟办中国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10、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 1份

  办理外资独资的程序

  接待—》准备名称及名称查询单—》办理名称查询及准备章程审批后续—》申报章程审批材料—》领取批复—》办理预赋代码—》打印批准证书—》准备工商登记手续—》提交工商登记手续—》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后期10个部门登记手续

  成都注册外资投资股份公司的设立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法律规定设立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其中,中国股东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公司是中外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成立的。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外商投资有限公司一样,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种形式,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规定,如三个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一样,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但是必须注意的是,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的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前述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股份前连续盈利的记录;该发起人为中国股东时,应提供其近3年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该发起人为外国股东时,应提供该外国股东居住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成都注册外资公司注意事项

  一、注册成立外商投资企业公司

  在大陆投资开办外商投资公司企业享受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如税收、购买土地。开办外商投资公司企业不但在税收有三减两免(生产型企业),且备有独立的有自营进出口权(自理进出口报关权),在设备及货物进出口方面有更多的免税及减税优惠。

  二、外商投资公司企业申请资料

  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1 、场地租赁合同正本或买卖合同正本

  2 、海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 份

  3 、海外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 1 份

  4 、海外公司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1 份

  5 、海外公司会计师签署的近一年的会计报表 1 份

  6 、海外公司章程原件各 1 份

  7 、海外公司董事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8 、海外公司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 1 份

  三、外商投资公司企业申办条件

  海外公司企业条件:企业所在国或地区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书和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四、外商投资公司企业注册资本

  1 、外资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14 万美金;

  2 、外高桥保税区企业不得低于 6.5 万美金;

  五、外商投资公司企业申办流程

  企业设立申请或立项报告 - 》外资局批准证书 - 》环保批文 - 》企业预赋码 - 》工商营业执照 - 》税局国税地税 - 》企业代码卡 - 》公安局印章 - 》银行基本帐号 - 》办理外汇登记证 - 》办理海关登记证

  六、外商投资公司企业办理完毕全套资料

  1 、外商投资公司企业:章程

  2 、外商投资公司企业:环保批文

  3 、外商投资公司企业:政府批文

  4 、外商投资公司企业:批准证书

  5 、外商投资公司企业:工商执照

  6 、外商投资公司企业:国税或地税

  7 、外商投资公司企业:企业代码证

  8 、外商投资公司企业:外汇登记证

  9 、外商投资公司企业:申领税务登记证

  10、外商投资公司企业:海关登记证

  11、外商投资公司企业:公安(公章、私章、财务章、报关章)

  12、外商投资公司企业:银行基本帐号

  七、特殊行业审批事项

  属于未取消审批的行业,如金融业、保险业、海运业、海运代理商、航空运、运输业等,申请人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文件申请批准证书,然后才能向工商局申请登记 , 其中金融、保险业外国(地区)企业申请设立时还应提交资负和损益年报、组织章程、董事会与我国未建交国家的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应当持商务部的批准文件或证件。

  1 、交通部

  外国海运企业、船舶代理企业、多式联运企业以及其它与航运相关的企业和组织,从事公路运输业的外国企业和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国设立办事处应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准。

  2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在华设立办事处,应当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

  3 、司法部

  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办事处,应经中国司法部批准。

  4 、中国人民银行

  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应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外国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商人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外汇经纪人公司、信用卡公司、融资性租赁公司等。

  5 、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

  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应由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应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1998 年中国政府机构改革后,保险业的审批职能由中国人民银行转移到新成立的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局

  外国政府旅游部门、政府间国际旅游组织和外国旅游企业在中国设立办事处,需经中国旅游局批准。

  7 、财政部

  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应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其授权机构审查批准,中国财政部颁发批准证书。

  外国政府旅游部门、政府间国际旅游组织和外国旅游企业在中国设立办事处,需经中国旅游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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