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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厦门外资公司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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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厦门外资公司注册资金

  想必会有朋友好奇在厦门注册外资公司需要的注册资金吧!看完学习啦小编整理的注册厦门外资公司注册资金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注册厦门外资公司注册资金

  外资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

  外资公司即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开办的企业,是中国法人,不包括外国的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其具体形式有外商合资和外商独资两种。

  一、对外资企业注册资本额

  1.低注册资本额的限制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公司主要有两种形式: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一些从事特定行业的公司或外商投资企业,中国有关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这类行业,应符合这些特别规定。

  2.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间比例的规定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有如下规定:

  (1)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5)如果外商投资企业遇到特殊情况而不能按上述规定执行时,可向商务部提出申请报告,由商务部合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二、出资期限的规定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在合同、章程中及外资企业在章程中必须明确出资期限,如未做出明确规定的,审批机构不给予批准,登记机构也不给予核准登记注册。

  根据《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三、外资公司最低注册资金要求

  中国公司法对外资公司注册资本并没有明文规定,虽然《公司法》里3万人民币的最低注册资金要求也同样适用于外资公司,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少有客户能低于8万美金注册成功的。

  目前,外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由公司注册地的区外经贸委审批决定。外经贸委根据该企业自身行业特点以及发展规模来确定最低注册资本。根据我们的实际经验,“最低注册资金”是一个和投资项目本身、不同区的外经委、我们的沟通——多方博弈的结果。

  注册资金也不是越低越好,和投资总额还有一个比例关系,投资总额和注册资金的差额可以为将来拆借外资做好充分的准备,这对您的投资非常重要。外资进出口公司享受国家退税的前提是拥有进出口权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很多区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前提条件就是注册资本达到50万人民币之上才可申请。

  外资公司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中国公司有注册资本的要求,公司法规定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但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地区的公司注册资本是不同的,一般贸易型外资公司注册资本:建议100万,生产型:建议100万,咨询顾问型: 80万;注册资本可以一次性到位(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一次性到位),也可2年分期到位,如分期到位,需在公司注册完成三个月内,最低到位15%,其余部分分期缴纳。根据注册资本的大小来决定分期到位的年限。

  外资公司注册资金外商独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法人代表 要求

  1. 股东:外国的企业、个人或合伙人(港、澳、台)

  2. 董事:可以由外方,也可以由中方人员担任。

  3. 监事:不管是海外或中国内地人士都可以担任此职位,如果只有一个股东,需另外提供监事。

  4. 法人代表:外商独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海外或中国内地人士担任,他们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由非股东、董事担任。

  外资公司注册资金厦门公司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指的是外商独资公司在厦门想从事的具体经营业务。厦门公司的经营范围受到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的直接限制;比如注册资本越大,经营范围越广。中国在加入WTO以后,经营范围已经逐步放宽。

  外资公司注册资金操作流程

  1. 委托流程:

  委托书(签署协议)→取名→交付款项→提交所需资料→审核资料→递交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告知进程→约40-80个工作日完成→通知客户领取资料→交余款→签收。

  2. 外商独资公司客户流程:

  海外投资者董事会决议→取名→确定经营范围→确定注册资本→确定股东→委任中国公司法人代表→确定中国办公地点(考虑消防、环保因素,如需)→办理律师公证并由中国指定官方机构加签→银行资信证明→委托办理→从投资者名下将投资款汇入资本金账户(注明投资款)→验资→办理后置审批(如需)。

  3. 注册外资公司政府流程:

  消防局(非生产型不要)→环保局(非生产型不要)→外经贸局→市政府→市工商局→公安局→技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外汇管理局→海关→财政局。

  外资企业年检有那些要求?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请各外资公司(含分公司、经营部等分支机构)做好准备,界时进行工商年检不误。

  (一)年检时间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企业应于3月15日前向市工商局外资科报送材料。

  (二)年检的基本程序

  1、企业在市工商局外资科申领年检表,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2、登记主管机关管理审核年检材料;

  3、企业交纳年检费;

  4、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

  5、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申报年检须提供下列文件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面、经审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会计年报的审计可在常德市审计事务所进行。)

  5、其它应当提交的材料。

  (分公司等非法人机构,除提交1、2项所列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公章)。

  (四)当年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交验资报告。

  1、当年新注册的公司不论进行会计核算与否,一律提交验资报告。

  2、投资总额、注册资金未完全到位的公司,应提交验资报告。

  (五)工商局年审主要内容

  1、企业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

  2、企业的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住所是否一致;

  3、企业在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后,是否按照规格化定办理变更登记;

  4、公司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是否一致;

  5、非公司的企业法人出资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

  6、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出资;

  7、企业法人设立后,发起人、股东和出资人是否有抽逃出资的行为;

  8、企业类型或者经济性质发生变化,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9、企业是否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济活动;

  10、企业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或者经营期限是否到期;

  1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是否发生变化;

  12、企业有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

  13、企业成立后是否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14、资产以及负债情况;

  (1)企业实收资本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的;

  (2)企业实收资本虽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但与注册资本相差悬殊的;

  (3)有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二百一十九条、六十八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规定和国家工商局61号令予以处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参照上述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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