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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过自新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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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过自新的典故

  典故,应是指那些使用时代已不存在这些典制,用这些典制词语有借代、喻指等义的。学习啦小编为大家带来改过自新的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改过自新的典故:

  汉朝初年,有个名医叫淳于意,作过齐国都城管理粮仓的长官,又称太仓公,从小就喜欢钻研医术。汉高后八年(公元前180年),向同郡元里的公乘阳庆拜师学习医术。这时阳庆已七十多岁,就把自己掌握的秘方全给了他,并传授给他黄帝、扁鹊的脉书,和观察面部不同颜色来诊病的方法,使他预先知道病人的生死,决断疑难病症。学了三年之后,为人治病,预断死生,多能应验。他诊治疾病和决断生死的能力深受患者好评。

  有一次,一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治。病人吃了药,病没见好转,过几天死了。大商人仗势向官府状告淳于意医错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肉刑”(汉文帝初期的刑罚,刺面削鼻,剜膝砍脚)。

  根据刑律罪状,要押解到长安去受刑。淳于意有五个女儿,她们都跟在后面哭泣。淳于意又急又恼,大声骂道:“生孩子不生男孩,到紧要关头就没有可用的人!”最小的女儿缇萦听了父亲的话很感伤。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去长安,家里人再三劝阻也没有用。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当朝皇帝是开创了历史上少有的盛世“文景之治”的汉文帝刘恒。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

  “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做官的时候,齐地的人都说他是个清官。这会儿他犯了罪,被判处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割去了鼻子,不能再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给官府没收为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奏章,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又觉得她说得有道理,就召集大臣们,对大臣说:“犯了罪该受罚,这是没有话说的。可是受了罚,也该让他重新做人才是。现在惩办一个犯人,在他脸上刺字或者毁坏他的肢体,这样的刑罚怎么能劝人为善呢。你们商量一个代替肉刑的办法吧!”

  大臣们一商议,拟定一个办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这样,缇萦救了她父亲。

  ——《史记·吴王濞列传》

  改过自新的典故延伸点拨:

  缇萦舍身救父的事迹令人钦佩,后被编入中国古代着名的“二十四孝”的故事里,万代流传。汉文帝废除肉刑,看起来是件好事。但是实际执行起来,却是弊病不少。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给打死了,这样一来,反而加重了刑罚。后来到了他的儿子汉景帝手里,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罚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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