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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书架上的神明》读书札记

时间: 智明1010 分享

  编者按:《我书架上的神明》记录的是一些学生谈影响他们一生的书。真的值得各位亲们前去阅读。

  艾晓明:文学的道路已经有很多人在走了,我们有许多作品需要阅读,问题是在今天鲜有人愿意做一个沉默的读者,却都急于做呼啸的作者。

  过去有过一个说法,“写诗的人比读诗的多”,如今写作的人更多了,毕竟传播技术发展了,必然催生了大量的文学“供应商”。当今社会,“用言说抵抗沉默”似乎成了一个潮流,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可能要后来人拨开历史的风云才能看得清。

  杜小真:喜欢什么书或什么歌,往往和你在什么时候第一次读和听有关系。

  读书和吃饭一样,童年的味道始终顽固地存在于我们的味蕾上。人与书的相遇,许多时候也是一场缘分,说不出什么理由,也无需理由。你喜欢什么书,并不一定就能反映什么品位、境界之类的,不要总拿所谓高雅之书去唬人,更不要去嘲弄别人心爱的书是垃圾,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你可能不会明白曾经陪伴着一个人成长的那本书有多大价值,但你得尊重他人的经历和情感。

  冯象:理论作为信仰,其真正的成功和诗歌小说是一样的,也在于打动读者的情感、良知,进而支配他的想象力;理论本身的严谨与否,所谓“科学性”,只是少数学者关心而争论的“学问”。

  这是冯象阅读《共产党宣言》时的感受,他道出了一个秘密:抓住了别人的心,才更容易引领他的思想。古人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诚不欺我。

  何兵:一个法律人,为何“秘密书架”上首选文学作品?我以为,这些作品不仅滋养我的心灵,更是将人生的苦难与悲哀,激情与无奈,一页页打开给你看。让你感受人性的善良与残忍,让你认识“人”,而这是法律人的基本功。

  法律往往只是冰冷的条文,但法律人首先是“人”,一个眼中只有条文而心中无人的法律工作者最终只能成为国家机器的一个零件,成为“酷吏”。罔顾人类尊严与价值的法律人,是可恨可悲的。法与情并不是完全对立的,法外法内,人性的善与恶始终存在。想起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这大概就是某种程度上对人情人性的珍重吧。

  何帆:渐近中年,读书的心境和过去完全不一样了。在我的手中,每月至少有数十本书哗啦哗啦地滚过。有道是“万花丛中过,叶落不沾衣”,我已经习惯了这种艳遇般的阅读。我可以为你开列一个长长的书单,告诉你每本书的魅力和风韵,但是那些爱情般的阅读已经不再会有了。这是一个必须经历的蜕变,因为曾经读过的书必须忘记,曾经相信的真理必须放弃,写过很多字说过很多话之后必须沉默不语。

  爱情般的阅读,多可贵啊!我们可能会读很多很多的书,也可能会喜欢很多的书,但真正投入全部精力、全部情感的书,终究只会是极少数,有的人一辈子甚至一本这样的书也没有。读书万卷,固然让人羡慕;但能有基本常伴身边的珍爱之书,更应该是一种幸福。

  刘瑜:经典之所以是经典,不应该是有多少人赞美过它,而是它真的帮助你认识当下的世界与自己。如果它不能做到这一点,要么是你的功力真的还不够,要么是它真的其实也没什么。

  死活读不下去的经典,这几年在出现了好多类似的榜单。对于什么是经典,该不该读经典,如何读经典,不少人都有论述,而刘瑜的这句话说得相当聪明。

  田晓菲:少年时看书,在书中看到的总是自己;年长后,才逐渐开始真正听到他人的声音。从另一方面来说,少年时读的书,也往往很容易被它们影响和淹没;成年以后读书,则好像平等的朋友,可以互相尊重,也更容易在这样的关系里得到乐趣。

  读书是有层次的,第一层,了解别人的生活和思想;第二层,从别人的文字中读出自己;第三层,真正听到他人的声音,进而了解这个广阔深邃的世界。

  张五常:我30多年没有读书了。不读,不是懒得读,更不是没有书值得读,而是刻意不读。我认为一个人有读书的时候,有思考的时候,而集中思考时最好不读书。这是我的治学方法。

  《论语》有言“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读书呢,只思考不读书,那是偷懒;只读书不思考,那顶多成为一个“两脚书橱”。不过对我们普通人而言,多读才是第一位的,正如杨绛先生所说“你的问题在于想得太多,而读得太少”。毕竟,没有几个人能有张五常教授那种天纵英才,也没有那种把基本典籍全部读完读透的积淀。金克木先生写过一本《书读完了》,你我若也这么说,就只能贻笑大方了。

作者:陈浩
公众号:教书匠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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