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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书笔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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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书笔记篇5

认识钱钟书是在中学课本上,而了解钱钟书却是刻意的。我不能说自己有多了解钱钟书,毕竟我没有深入研究过他,但我确实被他的文学才识,人格魅力所吸引。当然这一切还是来自于他的那本唯一的长篇小说《围城》

刚开始决定读《围城》只是为了多读一本书,至于自己能否将它认真读完那是后话。而当我翻开书的第一章的第一段,就被这精妙的比喻深深吸引了。开头是这样的: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既应用了比喻又应用了拟人,这种修辞手法不动声色地将海洋上空的夜描绘得形象,生动,淋漓尽致,使人一读便可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钱钟书在《围城》中善用比喻等修辞手法,例如:“他靠纱窗望出去。漫天的星又密又忙它们声息全无,而看来只觉得天上热闹。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害羞,光明和轮廓都清新刻露,渐渐可烘托夜景。小园草地里的小虫琐琐屑屑地在夜谈。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地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几星萤火虫优游来去,不像飞行,像在厚密的空气里漂浮,月亮不到的阴黑里,一点萤火忽明,像夏夜的一只微绿的大眼睛。这虽然是很平常的夏夜景色,但在钱钟书的笔下却如此生动。“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地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这里把声浪比作水,声音的变化就像水被煮沸了。如此绝妙的比喻也只有钱钟书能想到了,忽然记起要是我们来描绘这夏夜,定是把蛙声用拟声词给代替了。

原本以为《围城》这本书不过就讲那些琐碎的小事,不值深读。可当我慢慢读下去时,发现故事中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件发生,也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但我们这是阅读,不是听故事。所以这里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有它存在的意义。他善于应用精言妙语,来使文章更有看头,当然在他的刻画下,故事中的人物性格也是如此鲜明。例如一号人物方鸿渐,他是一个不学无数的人,他好的不纯然,坏的不彻底,不想像狗一样媚悦于人,又不甘低人一等,所以他只能像皮球一样被人一脚踢开。而苏文纨则是“底子”最厚的一位女生,她有着美丽的容貌,丰裕的家境,良好的教育,但却虚伪,傲视群芳,最后只得孤芳自赏。唐晓芙是苏文纨的表妹,她是一个集智慧,妩媚,青春于一身的小家碧玉的女孩子,她是我在《围城》中最喜欢的人物,因为她端庄大方,不做作不矫情近乎完美。孙柔嘉是后来方鸿渐的太太。她自然有柔弱的一面——被学生欺辱时,哭得像个孩子。但是她也是一个有心计的人,为了追求自己的爱情常常玩弄心机。至于赵辛楣,他是一个装腔作势,附庸风雅的人。不过他虽然不喜欢方鸿渐,但也会给方鸿渐提供真心的帮助。

听杨绛说,这些故事里也有钱钟书的留学经历,不过也是虚构的。我想如果不是博览群书,对社会有敏锐的观察,对人生有独到的见解。钱钟书有怎么会有这样一本《围城》。

有外国记者曾说:“来到中国,有两个愿望,一是看看万里长城,二是见见钱钟书。”可见他把钱钟书看成了中国文化的象征。

围城读书笔记好词好句摘抄

好词摘抄:

如痴如狂、如傻如狂、怅然若失、怅然有失、人穷志短、人穷智短、垂头丧气

头垂气丧、众叛亲离、离亲叛众、囫囵吞枣、深不可测、深沉不可测

好句摘抄:

1、他身大而心不大,像个空心大萝卜。

2、元朗摊开扇子,高声念了一遍,音调又像和尚施食,又像戏子说白。鸿渐一 字没听出来,因为人哼诗跟临死呓语二者都用乡音。

3、他最恨女人,眼睛近视得利害而从来不肯配 眼镜,因为怕看清楚了女人的脸,又常说人性里有天性跟兽性两部分,他自己全 是天性。

4、他最擅长用外国话演说,响亮流利的美国话像天心里转 滚的雷,擦了油,打上蜡,一滑就是半个上空。

5、唐小姐摇头不信,也不接口,应酬时小意几献殷勤的话,一讲就完,经不起 再讲;恋爱时几百遍讲不厌、听不厌的话,还不到讲的程度;现在所能讲的话,都讲得极边尽限,礼貌不容他昧越分。

6、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 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

7、一个躬背高额,大眼睛,仓白脸 ,戴夹鼻金丝眼镜,穿的西装袖口遮没手指,光光的脸,没胡子也没皱纹,而看 来像个幼稚的老太婆或者上了年纪的小孩子。

8、一个气概飞扬,鼻子直而高,侧 望像脸上斜搁了一张梯,颈下打的领结饱满齐整得使方鸿渐绝望地企羡。

9、他恨不能用英文写信,因为文言信的语气太生分,白话信的语气容易变成讨人厌的亲热 ;只有英文信容许他坦白地写“我的亲爱的唐小姐”、“你的极虔诚的方鸿渐” 。

10、他出门后浮泛地不安,知道今天说话触了苏小姐,那王尔恺一定又是个她的爱慕者。但他想到明天是访唐小姐的日子,兴奋得什么都忘了。

11、苏小姐只等他正式求爱,心里怪他太浮太慢。他只等 机会向她声明并不爱她,恨自己心肠太软,没有快刀斩乱丝的勇气。

12、苏小姐似嗔似笑,左手食指在空中向他一点道:“你这人就爱吃醋,吃不相 干的醋。”她的表情和含意吓得方鸿渐不敢开口,只懊悔自己气愤装得太像了。

13、苏小姐临别时的态度,冷缩了方鸿渐的高兴。他想这事势难两全,只求做得光滑干净,让苏小姐的爱情好好的无疾善终。

14、那年春天,所候特别好。这春所鼓动得人心像婴孩出齿时的牙龈肉,受到一种生 机透芽的痛痒。上海是个暴发都市,没有山水花柳作为春的安顿处。公园和住宅 花园里的草木,好比动物园里铁笼子关住的野兽,拘束、孤独,不够春光尽情的 发泄。春来了只有向人身心里寄寓,添了疾病和传染,添了奸情和酗酒打架的案 件,添了孕妇。最后一桩倒不失为好现象,战时人口正该补充。但据周太太说, 本年生的孩子,大半是枉死鬼阳寿未尽,抢着投胎,找足前生年龄数目,只怕将 来活长。

15、忽听得轻快的脚步声,像从鲍小姐卧舱那面来的。鸿渐心直跳起来 。又给那脚步捺下去,仿佛一步步都踏在心上,那脚步半路停止,心也给它踏住 不敢动,好一会心被压得不能更忍了,幸而那脚步继续加快的走近来。鸿渐不再 疑惑,心也按束不住了,快活得要大叫,跳下铺,没套好拖鞋,就打开门帘,先 闻到一阵鲍小姐惯用的爽身粉的香味。 16、鸿渐吓得哑口无言。苏小姐家里有事,跟他约晚上馆子里见面。他回到家整 天闷闷不乐,觉得不能更延宕了,得赶快表明态度。

17、鸿渐忙言过其实地担保,他怎样把友谊看得重。这样谈着,苏小姐告诉他, 她父亲已随政府入蜀,她哥哥也到香港做事,上海家里只剩她母亲、嫂子和她, 她自己也想到内地去。

18、二十分钟后,阿刘带了衣包在室里等法国总管来查过好上岸,舱洞口瞥见方 鸿渐在苏小姐后面,手傍着她腰走下扶梯,不禁又诧异,又佩服,又瞧不起,无 法表示这种复杂的情绪,便“啐”的一声向痰盂里射出一口浓浓的唾潮沫。

19、不过,演讲是站在台上,居高临下的;求婚是矮着半身子,仰面恳请的。苏小姐不是听众,赵辛楣有本领使不出 来。

20、惭悔得一晚没睡好,明天到银行叫专差送去。提心吊胆,只怕还有下文。十 一点钟左右,一个练习生来请他听电话,说姓苏的打来的,他腿都软了,拿起听 筒,预料苏小姐骂自己的话,全行的人都听见。

《围城》读书笔记篇6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 鲍 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 苏 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 唐 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 孙 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己很无能,总认为自己是一场悲剧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己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直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 当 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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