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莞市黄标车报废补贴标准
东莞的有关规定实施汽车报废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黄标车在规定期限内提前报废的,予以一定补贴。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东莞市黄标车报废补贴标准,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东莞市黄标车报废补贴标准
1.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24000元;
2.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2800元;
3.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8000元;
4.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5. 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22400元;
6.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400元;
7. 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200元;
8. 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9. 报废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800元;
10. 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200元;
11. 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800元;
12. 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2017年东莞市黄标车报废补贴条件
1. 属于淘汰补贴范围内的黄标车辆,需满足下列条件方可申请补贴:
(1)《东莞市黄标车辆淘汰更新实施方案》(东府办〔2012〕95号)实施前,在本市注册登记并申领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2)车辆强制报废时间必须比《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2012年第12号令)规定的车辆强制报废时间提前一年以上(含1年)(详见附件1);
(3)无使用年限的车辆淘汰;
(4)已按《东莞市黄标车淘汰更新鼓励补贴实施方案》(东府办〔2013〕9号)标准申领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的,可按本方案第一阶段补贴标准申请追加补贴差额。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予补贴:
(1)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
(2)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两个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
(3)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直接报废,以及车辆办理提前淘汰手续时,未能保持车辆的完整性,或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的黄标车;
(4)2016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报废的黄标车不予补贴,从2016年2月1日起,将不受理2015年12月31日前已报废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