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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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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是中国绝大部分法律、法规的执行者,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一

  一、关于“推行权责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我局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府性基金管理的政策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广东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粤财预〔2015〕404号)等规定,2016年3月11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公布东莞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东财函〔2016〕343号),明确我市在征22项政府性基金,凡未列入清单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目录清单在我局门户网站常态化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提升政府性基金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阳光化”水平。

  二、在明确市镇(街道)之间事权关系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 号)、《广东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粤府〔2014〕64 号)、由于《广东省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未出台具体内容,下来我局将结合省出台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方案,相应制定我市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方案,并结合简政强镇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事权与支出责任之间的关系。

  三、在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和转移支付制度建设方面,针对新预算法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要求,为转变过去偏专项转移支付造成的镇街收支矛盾问题,我市从“十三五”起大幅提高了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额度,逐步形成了支出覆盖范围更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格局。

  四、我局研究制定了《东莞市公共服务基本目录》。公共服务基本目录是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的基础。我市公共服务基本目录的编制工作由市民政局会市编办牵头负责。经市民政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网建办、市电子政务办、试点镇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研究,明确公共服务事项梳理遵照三个原则:一是权责统一原则。要求将镇街一级权责范围内的事项保留在蓝本中,如超出镇街权责范围或无须到镇街一级办理的事项一律剔除。二是窗口服务原则。保留与企业、个人关联度较大、属于窗口服务类的事项,属于部门宣传推广、业务巡查、调查统计、执法检查等类型的日常工作无须列入。三是窗口实用原则。所保留事项须有一定的业务量,业务量较少的事项统一不列入。根据上述原则,我们研究制定了《东莞市基层公共服务基本目录》,经市政府审核后印发各镇街,指导镇街编制镇街范围的公共服务目录。市级基本目录涵盖23个市直部门政务事项,其中包括 194项大项,294项子项。村级公共服务目录分村级党务、政务、公共法律服务、自治互助服务4个类别共梳理97项。

  五、统筹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与“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工作。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与“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两项工作本质都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提高政府效能和群众办事满意度,两者建设目标、任务基本一致。综合平台建设是“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的依托和基础,“一门一网式”是在建成平台的基础上政府服务的优化、提升。市、镇街部门之间也应在平台软硬件配置、运行管理上,充分考虑为“一门一网式”改革要求预留空间。下来我们将在督导镇街统筹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与“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工作。如在场所配备和窗口设置方面,要求镇街在建设办事大厅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业务需求和工作方式的改变,科学配备硬件资源。在编制服务目录和办事指南方面。因一门一网与综合平台建设在编制范围、工作要求和验收时间上有所不同,为确保省对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的验收要求,应优先保障基层公共服务目录进驻平台事项。关于网络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目前,省暂未有系统成品给各地级市使用,作为工作过渡,我市暂使用市申办受理平台(基础版),待省开发完成后,再统一切换至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通用版)。为提高平台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效率,我们督促各镇街做好系统平台的基础性工作,落实牵头部门,指派专人做好本镇街服务事项的信息录入、公布、运行监督等各项工作。

  六、完善了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镇办事站、村居服务点的网厅服务功能。市网建办、市电子政务办按照《东莞市基层公共服务基本目录》,以及省考核办法网上申报率、全流程网上办理率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服务目录的上网内容,包括网页设置、办事指南、联系电话、流程跟踪反馈等;进一步完善网上申报功能,建立跳转业务办理反馈情况的数据推送工作机制,确保数据统计率达到省考核验收要求。

  七、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已于2015年将《东莞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东财〔2015〕251号)印发给各部门,明确了购买服务的范围。目前,根据现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粤府办〔2014〕33号文规定,购买主体购买服务所需资金从其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或经批准使用的专项经费中解决。因此,我局已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所需资金已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政府购买服务活动进行监管,要求各采购人单位在预算下达后,根据政府采购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开展采购活动,并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服务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的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方式审批、信息公开、质疑投诉等环节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八、我局配合市发改局对《东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16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东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等作出了回复,并报送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材料、进展情况与工作总结。配合市环保局对《东莞市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东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实施方案》与《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提出了意见。就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东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关于规划建设东莞市循环经济产业园的请示》(东环124)、《关于举办首届中国家具绿色供应链论坛的请示》(厚府38)、与《关于东莞市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工作相关事项的请示》(东环168)等文件做出回复意见。

  在未来的一年,我局将紧紧围绕财政改革中心任务,全力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在实践中切实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

  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二

  一是抓认识,在深化认识上下功夫,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高度进一步增强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坚定信心,狠下决心,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作为我办工作职能的深化和延伸,作为推进廉政建设和强化行政执法的治本之策,努力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体现在提高各股室的工作效率、推进政策和决策的实施上,体现在增强干部队伍的素质、提高行政决策和管理服务的水平上,不断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水平。

  二是抓学习,在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切实以干部能力促机关效能。进一步抓好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工作,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进一步加强实践锻炼,推动机关干部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三服务”精神,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和“三服务”的水平。改革选人用人方式,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适应现代化建设要求的机关干部队伍。

  三是抓制度,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做到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公公示制》、《限时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效能考评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设立效能建设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聘请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为检查考评机关效能建设定硬尺子。

  四是抓结合,坚持把机关效能建设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相结合,用效能建设促进和推动其他建设,用其他建设的成果检验效能建设;使各个活动融会贯通,相互提高;坚持把机关效能建设与当前工作、自己的实际、上级的要求相结合,讲实际、求实效,不就活动抓活动,空对空的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篇三

  一、加强了思想教育。以建设学习型政协机关为目标,以提高委员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为重点,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坚持不懈地抓好政协机关的理论学习工作。年初,在的正确领导和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市政协机关认真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顺利完成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各阶段的任务。自3月份开始,机关及时研究成立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安排,及时召开政协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在分析评议阶段,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开展谈心活动、发放征求意见书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之后,召开了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扎实细致地做好分析评议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给每一名党员提出了评议意见,肯定了每名党员在工作中的成绩,又从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对每名党员进行了综合评价。每个党员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改措施和整

  改方案。由于政协党组高度重视,上下积极努力,使这次教育活动开展得深入扎实,达到了的要求,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广大党员干部思想上有了明显提高,政治上有了明显进步,作风上有了明显转变,纪律上有了明显增强,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结合政协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全国、省、市各级政协会议精神,逐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通过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强化了服务意识,提高履行岗位职能的工作水平。

  二、加强了组织建设。我们着眼于新时期人民政协肩负的重任,立足于当前政协干部队伍的现状,进一步加强了机关组织建设。一是加强了机关党的建设。认真抓好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党员的宗旨观念和党性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同时,健全完善了机关党的工作制度,推进了机关各项工作争一流、上台阶。二是结合政协组织和政协工作的特点,加大干部的培训工作和多种形式的锻炼力度,并根据工作需要,有步骤地开展干部轮岗培养,在机关形成了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和谐机关、更好地履行政协职能提供保障。

  三、加强了作风建设。一是强化了团结协作意识。加强了委室之间和同志之间工作上的交流与合作,及时沟通工作信息,主动搞好协调配合,树立了机关工作“一盘棋”的思

  想。二是强化了责任意识。要求每一名工作人员,对领导交办的工作,要雷厉风行,脚踏实地,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对工作要自觉、主动,不能敷衍推诿。要注重工作细节,确保不出疏漏。三是强化了服务意识。服务是政协机关工作的主要内容,我们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树立大局意识、超前意识、重点意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有效提高了服务的实效。

  四、加强了制度建设。我们坚持“用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采取了以下措施:1、结合新情况,对机关现有的学习、工作、文件管理、保密、接待、财务物资管理、驾驶班管理、请示汇报、内外联系等各项制度加以修改完善,有效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的办会、办事、办文质量和水平,在机关建立了权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灵活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从严执行各项制度,对违反制度的现象予以批评教育并作出适当处理。对屡教不改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3、强化考核手段。每年年终机关要对全体人员执行各项制度的情况进行考评,作为其本人德、能、勤、绩、廉考核的重要量化标准,对全体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通过以上措施,整个机关形成了、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努力向上、勤政廉政的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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