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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创作红楼梦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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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创作红楼梦背景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首,它的作者是曹雪芹,那么你知道作者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创作这本书的吗?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网络整理的曹雪芹创作《红楼梦》背景的文章以供大家学习。

  曹雪芹创作《红楼梦》背景(一)

  《红楼梦》一书所反映的是清代康熙、雍正、乾隆时代的社会生活画面,正是历史上的所谓乾隆盛世,其实在王朝鼎盛的背后存在着种种的矛盾,也隐藏着重重的危机。

  康熙末年,皇子们分朋树党,争权谋位。最后是四皇子胤稹夺得了帝位,这就是雍正皇帝。雍正即位后,立即开展了一场穷治政敌的凶残斗争,残酷地迫害与己争夺皇位的诸兄弟和异己的政治势力。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嗣父曹頫就是因跟皇室派别斗争有牵连被罢官,抄家。

  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以自己和亲戚家庭的败落为创作素材的,因此带有一定的回忆性质;但他创作的《红楼梦》是小说而不是自传,不能把《红楼梦》作为曹雪芹的自传看待。

  1727年(雍正五年)末、1728年(雍正六年)初,曹頫因织造差员勒索驿站及亏空公款等罪,被下旨抄家,曹頫被“枷号”,曹寅遗孀与小辈等家口迁回北京,靠发还的崇文门外少量房屋度日。曹家从此败落。经历这样家族变迁的曹雪芹,因此而获得对贵族之家种种黑暗与罪恶的深切体验,这便成为他创作《红楼梦》重要的生活基础。《红楼梦》创作开始时,雪芹年未二十。他前后花了十年时间,经五次增删修改,在他30岁之前,全书除有少数章回未分定,因而个别回目也须重拟确定,以及有几处尚缺诗待补外,正文部份已基本草成(末回叫“警幻情榜”),书稿匆匆交付其亲友脂砚斋等人加批誊清。最后有十年左右时间,雪芹是在北京西郊某山村度过的。不知是交通不便还是另有原因,他似乎与脂砚斋等人极少接触,也没有再去做书稿的扫尾工作,甚至没有迹象表明他审读、校正过已誊抄出来的那部份书稿,也许是迫于生计只好暂时辍笔先作“稻粱谋”吧。其友人敦诚曾写诗对他规劝,希望他虽僻居山村,仍能继续像从前那样写书:“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

  曹雪芹创作《红楼梦》背景(二)

  据陈林考证,曹雪芹生于1725年6月6日,死于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芹圃,号芹溪居士、雪芹。他是清代文学家,能诗善画,有深厚的文学艺术的功底和广博的文化修养。以往推测曹雪芹生于1715(冯其庸根据张宜泉的“年未五旬而卒”推测)或1724(周汝昌根据敦诚“四十年华付杳冥”推测),死于1763、1764、1765,推测的根据是曹雪芹朋友的诗和脂批。陈林的考证,直接来源于《红楼梦》,可信度更高。但依据雍正二年的曹頫奏折,即甲辰1724年,如果曹頫是曹雪芹的父亲,他此时任职已是第十个年头了,逐渐长大成人,从婚娶已毕,已有“妻孥”之语看,曹頫十八岁或十九岁结婚,十九或二十岁有孩子。因此,我们认为曹雪芹生于1724年6月6日的可能性也很大,他的朋友敦诚在甲申开年的第一首诗《挽曹雪芹》:“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孤儿渺漠魂应逐,新妇飘零目岂瞑。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故人惟有青山泪,絮酒生刍上旧坰”。“四十年华”对应1724年更合理。据周汝昌考证,曹雪芹生于1724年6月6日,也可以参考。

  陈林认为,曹頫的第二个孩子是曹雪芹,也是有可能的。曹雪芹是否死于1763呢?据吴恩裕先生考证,敦敏,字子明,是清太祖努儿哈赤第十二子英亲王阿济格的五世孙,理事官瑚玐的长子,生于雍正七年(1729年),大约死于在嘉庆元年(1796年)。他弟兄共五人,二弟敦诚,字敬亭,号松堂,生于雍正十二年(1734年),死于乾隆五十六年;三弟敦义,五岁就死了;四弟敦祺,卒年四十一岁;五弟敦舒,四岁卒。敦敏著有《懋斋诗钞》,这本诗集中的作品都是按写作的时间先后编年顺录的。在癸未年的春天,敦敏写了一首《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东风吹杏雨,又早落花辰。好枉故人驾,来看小院春。诗才忆曹植,酒盏愧陈遵。上巳前三日,相劳醉碧茵。”周汝昌认为,敦敏在癸未年的“上巳前三日”(即三月初一)还邀请曹雪芹去赏花饮酒,曹雪芹怎么可能死在前一年的除夕呢?而且敦敏在甲申年春天又写有一首《河干集饮题壁兼吊雪芹》:“花明两岸柳霏微,到眼风光春欲归。逝水不留诗客杳,登楼空忆酒徒非。河干万木飘残雪,村落千家带远晖。凭吊无端频怅望,寒林萧寺暮鸦飞。”周汝昌先生又指出,敦敏的弟弟敦诚在《四松堂集》底稿本上写有一首《挽曹雪芹》的诗,这首诗注明是写于“甲申”年。甄治国先生《〈懋斋诗钞〉编年研究》一文肯定了敦敏《小诗代简寄曹雪芹》这首诗写于癸未年的说法,但是认为这首诗作于癸未并不能证明曹雪芹死于癸未除夕。
  甄先生认为,曹雪芹肯定死于“壬午除夕”,但是敦敏两兄弟都不知道,这与辛巳秋敦诚访鸿上人而鸿上人“已茶毘数月矣”何其相似。雪芹已逝而敦敏两兄弟不知,有敦诚《挽曹雪芹》“一病无医竟负君”之深感愧疚之憾句为证,癸未上巳日饮集松堂而无雪芹亦可为证。这个判断是审慎和合理的。加上陈琳的考证,曹雪芹很可能死于1763年2月12日。

  敦诚《鹪鹩庵杂诗》中,保留有另外两首《挽曹雪芹》,一是“开箧犹存冰雪文,故交零落散如云。三年下第曾怜我,一病无医竟负君。邺下人才应有恨,山阳残笛不堪闻。他时瘦马西州路,宿草寒烟对落曛。”诗题下有“甲申”字样,即乾隆二十九年。1980年第三期《红楼梦学刊》发表的梅挺秀的《曹雪芹卒年新考》一文,提出了新说。作者认为甲戌本第一回关于雪芹卒年的那段批语是由不同部分组成的,具体说是三条批语,应作如下标点分段:“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 奈) 不遇獭( 癞) 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甲午八月泪笔。”认为甲戌本上的这段脂批由不同部分组成,“今而后”起提行,和前边有所分别,过去就有人提出过。但把“今而后”前面的批语也分解成两部分,以“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单独作一条批语,则是梅挺秀先生的创见。就是说,他认为“壬午除夕”四个字是批语署年,而不是雪芹逝世的时间。过去把这段批语标点为:“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

  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是误断。“壬午除夕”应上属,绝不该下属。实际上,按过去下属的读法,语意上是有毛病的(未必):一会说“哭成此书”,一会又说“书未成(可能指印成书---解读者)”,理解起来确有困难。只不过自从胡适1928年按下属标点以后,人们习以为常,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致使以讹传讹,讼案迭起。现在梅挺秀先生发现了这个问题,这是对红学考证的一个贡献。作为旁证,他提出壬午年是畸笏集中批《红楼梦》的一年,庚辰本的第十二至第二十八回,署“壬午”的批语有四十二条之多;而且按记时习惯,有的直接署年月,有的则写季节,如“壬午春”、“壬午季春”、“壬午孟夏”、“壬午夏雨窗”、“壬午孟夏雨窗”、“壬午重阳”、“壬午重阳日”等。那么,“壬午除夕”是批语署年而不是雪芹逝世的时间,应无疑义矣。

  有人认为,这样一来,原来卒年两说种种争论不休的问题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决。就是说,雪芹是卒于乾隆甲申年春天,敦诚的《挽曹雪芹》及挽诗的两篇原稿如诗题所标,都作于甲申,是雪芹死后送葬归来就作的。张宜泉的《伤芹溪居士》也是甲申年雪芹死后不久作的,所以诗中有“琴裹坏囊声漠漠,剑横破匣影锘锘”句;如果写诗时间很晚,他就看不到这种景象了,也不至于“怀人不见泪成行”那样的伤痛。起句“谢草池边晓露香”已点明时间是在春天的一个早晨,当然是雪芹逝世那一年即甲申年的春天,不可能是第二年或第三年的春天。连甲戌本那条“泪笔”批语,看来也是靖本的准确,时间是“甲申八月”,而不是“甲午八月”,因为如是十年以后的甲午下批,感情未必那样激动。而敦敏的《小诗代柬寄曹雪芹》确实作于癸未,那时雪芹还健在,敦氏兄弟邀请他前去赏春饮酒,完全说得通。至此雪芹卒年这段公案,可以宣告解决了。梅挺秀的《曹雪芹卒年新考》发表后,《红楼梦学刊))1981年第二期披载了徐恭时的《文星陨落是何年——曹雪芹卒年新探》一文,表示同意梅文对脂批的分解和“壬午除夕”系批语署年,做了大量补充论证,使此一卒年新说更加坚实,并具体推断雪芹卒于乾隆甲申年仲春二月十八日春分节之际。本来壬午也好,癸未也好,甲申也好,相差不过一两年,即使没有确定下来,也不影响对曹雪芹生平的理解和对《红楼梦》的评价,但对红学考证来说,确定不下卒年总是一件憾事。现在确定下来了,即曹雪芹卒于乾隆甲申(1764年2月12日) 春天,红学爱好者可以无憾了。因此,经过综合考虑,我们采纳曹雪芹生于1725年6月6日,死于1764年2月12日或春天。但是,材料都是间接的,推论都有合理性,还是不能最后定论。

  曹雪芹创作红楼梦背景(三)

  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以自己和亲戚家庭的败落为创作素材的,因此带有一定的回忆性质;但他创作的《红楼梦》是小说而不是自传,不能把《红楼梦》作为曹雪芹的自传看待。

  《红楼梦》总的主题思想是反封建主义,在这个总主题下,作者通过贾宝玉、林黛玉两个典型人物,对当时现存正统的封建社会秩序都表示反对,因而这两个典型就成为封建社会的叛逆形象。

  在曹雪芹的笔下,象征着封建社会的荣国府和宁国府,就是腐败不堪的两个封建贵族大家庭,作者借用柳湘莲的话说:“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这是作者对这个封建大家庭的总抹一笔,是最尖锐深刻的揭露和批判。读者可以看到,这两个封建官僚家庭里的大大小小的主子们,除了享乐,除了做那些见不得人的肮脏事外,没有一件正经的事干,而且他们勾结官府,草菅人命。在曹雪芹的笔下,连当时的封建朝廷都不过是“见不得人的去处”。贾妃回府,只是“满眼垂泪”,“呜咽对泣”,其他的人也都是“垂泪无言”。作者笔下的这幅省亲图,除了虚有其表的空排场外,动到真情实感的就是这一副哭泣的场面。

  作者通过贾宝玉,反对“文死谏、武死战”,说“有昏君方有死谏之臣”。骂那些官僚是“国贼禄鬼”。说孔孟的经典之作,也不过是“杜撰”的。作者还通过探春之口,说:“登利禄之场,处运筹之界者,窃尧舜之词,背孔孟之道。”说理学大师朱熹的话,也不过是“虚比浮词,哪里都真有的?”大家知道孔孟之道和程朱理学,在清代是封建法规的准绳,是治国之大纲,人人违反不得的,而曹雪芹却用这些亦庄亦谐的话,来加以轻蔑和否定。

  贾宝玉特别反对“仕途经济”,即让他走读书做官的道路。这“仕途经济”,是历来封建政权得以世世延续的根本制度,也即是众所周知的科举制度。曹雪芹通过贾宝玉反对“仕途经济”,无异是将批判的矛头指向封建政权的基础。

  《红楼梦》里作者着力描写的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及其悲剧。这个爱情故事具有深刻的内涵,与以往所有的爱情故事都有所不同。首先,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不是一见倾心式的爱情而是在长期相处共同生活中产生的爱情。这样,这种爱情也就有了生活和思想的基础。其次,他们的爱情是以共同的生活理想和社会理想为基础的,这就是共同的反封建的思想。这是他们爱情牢固的基础。薛宝钗就是因为缺少这一点,贾宝玉终于选择了林黛玉。第三是他们的个性气质相投,贾宝玉崇尚自然天真,喜欢自由,摆脱封建思想和封建礼法的束缚,摆脱世间一切俗套,追求个性的自由和解放,这恰好符合林黛玉的个性和脾气。而这正好说明他俩所共同追求的是个性解放!

  在中国的婚姻史上,以以上三个原则作为婚姻选择标准,这在古代是绝无可能的。实际上曹雪芹在这里已经提出了一个现代婚姻的原则。而这一原则到今天在全世界也还没有真正能实现。因为这一原则是具有超前性的,是人类自身的文明和发展的一个进步。

  以往我们研究《红楼梦》,较多地注重《红楼梦》对封建社会的批判和揭露,很少注意它新的社会理想和生活理想,现在看来这未免有点片面。曹雪芹对封建社会的批判无疑是深刻的,但他同时又提出了新的生活的理想。在曹雪芹笔下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描写,实际上就是曹雪芹新的社会理想和生活理想的反映和追求。曹雪芹的批判是属于他自己的现实社会的,而他的理想却是属于未来社会的。

  曹雪芹通过贾宝玉还提出了反对封建的等级制度,主张自由和平等的要求。特别是曹雪芹通过贾宝玉提出了重女轻男的主张,甚至说“男人是泥做的骨肉”,见了男人“浊臭逼人”。孤立地看这句话,似乎不可理解,但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的封建社会,一直是男权社会,男尊女卑是天经地义。贾宝玉的这句话,无疑是对男权社会的一个否定,是对男女平等的一种矫枉过正的呼吁。

  贾宝玉的这种反封建思想,究竟是什么性质呢?有人认为是封建的民主思想,我认为这是不符合事实的。封建的民主思想是对封建统治有利的思想,贾宝玉的思想是对封建社会的叛逆,是与贾政所代表的思想对立的,所以贾政说贾宝玉弄到后来要“弑君杀父”,因而要趁早打死他。这一情节,把贾宝玉和贾政所代表的两种思想的对抗性交代得十分明确。何况在乾隆时代,中国从明代开始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经济,已经有较大的进展了,自觉或不自觉地反映这种新的生产关系的思想家在明代后期已经出现,这就是激进的初期民主主义思想家李卓吾。而《红楼梦》的思想显然是受他的影响的。所以从《红楼梦》所反映的反封建的内容来看;从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内涵来看;从贾宝玉与贾政的思想冲突的实质来看;再从《红楼梦》的思想渊源来看,我认为《红楼梦》的民主思想,已是具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民主思想。这种思想是与封建正统思想对立的,是具有历史的进步性的。只不过,它是借用一个特殊的典型形象并用特殊的语言方式来表现的,与哲学语言的直观性不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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