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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及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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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及征收标准

  大家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及征收标准了解多少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2017安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及征收标准》,有需要的可以了解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2017年安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及征收标准

  一、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的;

  (二)不符合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再生育的;

  (三)符合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但有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再生育的;

  (四)不符合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生育间隔期再生育的;

  (五)符合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

  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3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不予征收;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以下简称计征基数)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高于计征基数1倍以上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征收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计划生育仍是我国基本国策之一

  “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已逾近十个月,但计划生育仍是我国基本国策之一,于是超生罚款仍是地方政府工作的应有之义。针对社会抚养费,北京日前展开了对征收管理办法为期一月的征求意见,河北、内蒙古、黑龙江等在内的21省都已在新修订的人口与计生条例中明确了征收标准。

  据统计,在具体细则中,各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一。广东、内蒙古、江苏、山西、贵州等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超生人群的收入水平或职业挂钩。部分地区对于3胎以上的超生、重婚超生等加大了征收力度。

  针对违反条例多生育1个子女的情况,湖北、山东、四川、河南按照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河北按照计征基数的2.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重庆、福建、陕西按照计征基数的2到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于3胎以上的超生行为,安徽、河北等地都加大了征收力度。安徽提出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所在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对于重婚超生都采取了从重处罚。江苏规定,不符合计生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对于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六倍至九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与此同时,超生还有可能面临被开除或纪律处分。云南提出,违反条例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给予开除处分,企业职工的解除劳动合同。广西明确,国家工作人员有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等行为的,需依法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实际上,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后,社会抚养费已再度陷入存废争议中。去年年底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时,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存废问题并没有涉及。当时,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在做草案说明时指出,对存在分歧、暂时形不成共识的问题以及适合在配套法规中解决的问题,暂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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