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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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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文明单位,是一个先进的集体,一个优秀的单位,由国家每年评选及发布的单位。陕西省文明单位是如何进行管理的?下文是陕西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全文,欢迎阅读!

  陕西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明单位(包括文明机关、学校、村镇)是县以上党委和政府授予在当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基层单位两个文明建设共同进步的重要标志。

  第三条 创建文明单位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培养"四有"公民为目标,紧紧抓住思想道德建设这条主线;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使两个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必须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创建活动。

  第四条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同本单位的工作职责紧紧结合,做到健全组织,制定规划,落实责任,常抓不懈。

  第五条 凡本省境内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开展社会活动,并能承担社会义务的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学校和城市街道、农村村镇等基层组织,均可参加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第二章 文明单位条件

  第六条 文明单位基本条件

  1、领导班子坚强团结,坚持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联系群众,真抓实干。

  2、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有效,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延安精神教育,进行职业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广大干部群众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单位形成安定团结、积极向上的良好作风。

  3、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觉服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工作成绩显著,主要经济(业务)指标达到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4、各类科技文化设施不断完善,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学习文化、科技知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意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家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5、民主与法制宣传教育扎实,综合治理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单位内部的治安状况、工作秩序、组织纪律良好,杜绝了各种丑恶现象的发生。

  6、重视环境保护和绿化、美化、净土工作,积极发展公益事业,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7、大力倡导完婚晚育和优生优育,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第七条 各市、县(市、区)、各厅(局)、行业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文明单位的具体标准。民营、混合所有制企业参照标准,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第三章 文明单位的建设

  第八条 创建单位要根据文明单位标准,结合本行业的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创建文明单位的规划,由职工代表大会或群众大会讨论通过,使之成为本单位干部、群众的共同奋斗目标。

  第九条 创建单位要有步骤分阶段地实施,首先下工夫抓好基础性工作,扎实开展创建文明车间、文明班组(科室)、文明岗位、文明楼院、文明户以及争做文明职工等活动,将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到实处。

  第十条 创建单位要在群众中培养强烈的创建意识、使每个成员了解本单位创建的规划和目标,人人从本职岗位努力做起,自觉把自己的工作纳入到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去。

  第四章 文明单位的命名

  第十一条 文明单位的命名要严格掌握标准,建立竞争机制,坚持优胜劣汰。按照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主管部门考核和群众评议、舆论监督相结合,日常考核和检查验收相结合的原则、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确保文明单位质量。

  第十二条 凡按照文明单位标准制定创建规划,落实创建措施,持续开展创建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具备文明单位资格的,均可向所在地或行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申报文明单位。

  第十三条 全省文明单位分省、市、县(市、区)三级。省、市、县(市、区)三级文明单位命名权限分别属于省、市、县(市、区)三级党委和政府。行业、厅局命名的文明单位,按照市级文明单位对待。

  第十四条 文明单位的产生实行"逐级升格",省级文明单位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行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从市(区)、行业文明单位中择优推荐,由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检查验收,并征求各单位主管上级意见后,报请省委、省政府批准命名。对在一个时期有突出贡献,在全省(或全国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中有影响的单位,可破格晋升。

  第五章 文明单位的奖励

  第十五条 文明单位实行"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原则。

  第十六条 文明单位由批准、命名机关发文通报表彰,并授予相应称号的牌匾和证书。

  第十七条 省级文明单位命名后,可一次性发给干部职工一个月工资的饿奖金,予以鼓励。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奖金,可从提取的奖励基金中支出;行政和事业单位可从预算包干节余经费中支出;乡镇、村、街道、居委会的物质奖励和奖金,由各区县自行决定。

  第十八条 文明单位门前悬挂本单位获得最高一级机关授予的文明单位牌匾。

  第六章 文明单位的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的领导。文明单位的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级文明单位负责文明单位创建的饿日常管理工作,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配合抓好本行业文明单位的创建和指导工作。

  第二十条 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要加强对文明单位先进经验的宣传和推广,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头、辐射作用。

  第二十一条 文明单位称号实行期限制。县级文明单位称号保留三年,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保留四年,省级文明单称号保留五年。期满应降一级重新申报,未申报或申报后未被批准的不再享受文明单位的称号。

  第二十二条 文明单位称号实行动态管理。在期限内文明单位出现质量下降问题,命名机关及其主管部门应视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撤消称号、收回牌匾。文明单位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者,应撤消其荣誉称号、收回牌匾,并予以通报。

  (一) 领导班子成员以权谋私,受到纪监察部门查处的;

  (二)出现了严重的封建迷信、聚众赌博、铺张浪费、打架斗殴、吸食毒品、违法乱纪等不良现象的;

  (三)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偷税逃税骗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损害群众利益的;

  (四)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力,单位内部秩序混乱或出现重大刑事犯罪的;

  (六)忽视环境整治和建设,"脏、乱、差"回潮严重,未完成绿化、美化任务,"三废"排放严重超标的;

  (七)有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八)有其他问题命名机关认为应撤消文明单位称号的。

  第二十三条 撤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权利分别由相应的命名机关行使。如遇特殊情况,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可直接作出撤消决定。被撤消称号的单位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第二十四条 文明单位因机构撤消、分设、合并的,其荣誉称号相应消失。单位整建该变名称的,文明单位称号须由命名机关重新确认。

  第二十五条 文明单位管理要科学规范,严格把关,常抓不懈,确保质量,不能借审批、命名、撤消文明单位之机搞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第二十六条 各级都要注意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努力提高对文明单位的管理水平。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市(区)、行业、系统可根据本办法指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文明小区、文明大街、文明校园、文明机关、文明路段及文明村镇的创建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涉及的有关问题由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省级文明单位评选条件

  1,要始终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通过严管理、重服务、抓发展、促效益。

  2,领导带头。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把实现两个文明作为前进的目标和想问题、处理问题的基本点,在创建工作中,处处发挥着表率作用。领导班子带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每周一的上午定为班子集中学习时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分析在新形势下加强企业文明建设方面的问题,并联系实际制订了《企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至此,“领导带头、理论指导、规划鞭策”形成了促使企业文明建设的三大要素。成为全体职工“共创文明”的基础和源泉。领导班子带头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单位搞调研,每次都深入到职工生产一线认真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领导干部严以律己,带头做到“俭”“廉”。

  3,教育领先。

  要想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教育是关键,参加组织政治理论考试、开办学习园地、讨论座谈学习体会等形式,深入开展了“四信”教育,通过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了马列主义信仰,社会主义信念,现代化建设信心,对党和政府信任。参加组织政治理论考试、开办学习园地、讨论座谈学习体会等形式,深入开展了“四信”教育,通过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了马列主义信仰,社会主义信念,现代化建设信心,对党和政府信任。在职工中进一步规范“三圈”,即: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经常开展“三德三做”教育,即: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守职业道德,在单位做个好职工;遵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成员。引导职工崇尚科学、宣传文明、鞭挞愚昧,坚决与邪教组织和一切利用封建迷信手段破坏稳定的行为及违法现象作斗争。

  4,服务创优

  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保证了环环相接、岗岗负责。进一步加大了对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了企业内外部监督检查体系。聘请了秘密社会监督员,并实行有偿监督。强化了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办公室的职能,增加人员,配备专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微型摄像设备,对服务窗口单位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暗查。

  5,文化导向

  面对新形势,全体员工的思想却始终保持稳定,工作干劲与日俱增。建立起了一整套新型的育人、用人机制,注重了人才的培养和教育。本着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原则,注重了对知识分子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多次召开知识分子座谈会和事迹报告会,沟通思想发现人才,一大批青年知识分子走上管理岗位,为“能人贤士”提供了施展才华的空间。并为"21世纪优秀人才"落实了较优厚的物质待遇。还大力强化全员培训,积极创建“学习型企业”,采用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业务轮训,文化娱乐是沟通职工感情的桥梁,密切干群关系的纽带,传播精神文明的载体。活跃文化生活能使职工在参与中增加凝聚力,在欢笑中受到教育和启迪。开展了“诗、文、书、画、展、唱、演、会”活动,以积极向上的方式提高员工的思想觉悟和组织观念,增强了向心力,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健康发展。

  6,管理从严

  管理是根本,要想健康发展就必须从严格管理做起。健全和细化了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实行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科级干部廉政档案试行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并把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机制作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通过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在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起到了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作用。二是领导成员合理分权,严格自律,强调干部用权时要“三思”即:思党性、思公平、思责任,“一把手”不直接参与工程项目和设备购置的洽谈,只负责监督审核,大额度资金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置用权于监督之中。三是把党员干部廉政表现纳入规范管理,为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建立起了廉政档案。在干部问题上做到了严格把关。对干部的任用实行全程监督考核,先由人事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考察,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再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把好干部的入口关,避免了选人用人的失误,以保证用人的公正、公平、公开。

  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单位党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围绕党和国家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员工“修身律已,做文明人”。履行社会职责,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开展扶贫帮困、以城带乡等结对共建活动,弘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思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运用榜样力量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突出抓好诚信建设,恪守职业道德,扎实开展“负责任地做产品”、“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互联网企业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创建“文明网站”等活动,大兴网络文明之风。高度重视对青年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把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提升员工道德素养的有力抓手,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发展网络志愿者,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在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三)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等活动,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业务技能培训以及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落实卫生防疫制度。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100%。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等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五)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工业企业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与周边环境和谐发展,无重大污染责任事故,无群众投诉环保案件。

  (六)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诚信经营,科学管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全国同行业前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新闻舆论、社会公众监督,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服务性单位工作标准和办事程序规范公开,服务群众细致周到、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处于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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