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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廉洁自律的主要内容

时间: 钟敏785 分享

  廉洁自律是对党和人民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个党员应具备的起码品德。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党的廉洁自律的主要内容相关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党的廉洁自律的主要内容

  一、纪律处分的种类、措施与原则

  1、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包括5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2、党组织严重违纪有2种处理措施:改组、解散;

  3、5种情况从轻或减轻处分:

  一是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是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是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是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

  五是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4、5种情况应该从重或加重处分

  一是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

  二是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

  三是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是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

  五是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

  二、 “六大纪律”主要违纪行为

  1、“政治纪律”主要违纪行为

  一是发表危害党的言论的行为;二是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等行为;

  三是损害中央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行为;

  四是对抗组织审查行为;五是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行为;

  六是叛逃及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行为;

  七是违反政治规矩等行为。

  2、“政治纪律”主要违纪行为

  一是违反民主集中制;二是侵犯党员权利行为

  三是违反组织工作原则等行为。

  四是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等行为

  3、“廉洁纪律”主要违纪行为

  一是以权谋私行为;二是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行为; 三是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 四是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行为;五是是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等行为 ; 六是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行为;七是权色交易等行为。

  4、“群众纪律”主要违纪行为

  一是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二是漠视群众利益行为;三是侵占群众知情等行为

  5、“工作纪律”主要违纪行为

  一是党组织失职行为;二是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行为;

  三是失泄密行为;四是违反外事工作纪律等行为。

  6、“生活纪律”主要违纪行为

  一是生活奢靡行为;二是违反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德等行为。

  党的廉洁自律的主要内容的解读

  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修订的《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新修订的《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这套全面从严治党的“组合拳”,一招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线”,一式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全党一体遵守的纪律和道德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从目前透露的信息来看,新版《准则》、《条例》相比过去有许多重大的修改,其中的4大变化尤其值得关注。

  1.《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 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准则”一词是指行为或道德所遵循的标准、原则,有一定的示范和标杆意义。《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覆盖全体党员干部,也是向全党明确了是非荣辱,明确划定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有助于形成自觉自律、不想腐的氛围。

  2.纪法分开,与现行法律重合的70多条全部剔除

  两大法规重新修订后的另一个明显变化就是:纪法分开。据统计,原《条例》的178条中,有70多条与现行法律有重复,有很多违纪的情形已经明显触犯了法律底线,新版修订后将这些全部剔除。这也正是当前对纪委工作要求的核心: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现在,这一要求落实到了实践层面。此次的修订可以说是为党纪“减负”,去除掉重复内容,让党规更加明晰。另外,此次修订也是为党纪“加码”,在法律底线之前更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动辄则咎,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

  3.突出政治纪律,严惩违反政治规矩行为

  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12日的政治局会议指出,“严明党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这次修订重点突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并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里面去。

  4.树“高线”划“底线”,对生活纪律等6大类开负面清单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修订后的《条例》将旧版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纪律的重要性得到突出。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开列了“负面清单”。也就是说,以后哪些事不能干,会非常明确标示出来,纪律“底线”非常具体。“底线”之上是“高线”,这个“高线”就是《准则》。旧版的《准则》针对廉洁从政行为分八个方面规定了52个不准。与之相比,新修订的《准则》旨在告诉广大党员“要”做什么、“该”做什么,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

  以德治党与从严治党的深度融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新看点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完善是党的建设和发展历史中的一件大事,具有标志性意义。这两项党内法规内容已正式全文公布,向全社会传递出强烈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信号。

  《准则》和《条例》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从严治党制度创新,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界定明确的行为空间。《准则》确立“行为高线”,告诉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怎样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行为标准,《条例》则划定“行为底线”,告诉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禁止什么、摒弃什么,否则将要受到纪律处分。

  其中,《准则》的修订完善突破了以往固有的制度框架,在设计思路、逻辑结构以及文本编写等方面呈现颠覆性,是“大尺度”的。之前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主要内容体现于“8个禁止”“52个不准”。修订后的《准则》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抓住重点、删繁就简,突出以德治党,把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至全体党员,把内容要求从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

  在全体党员廉洁自律层面,《准则》以政治道德为导向,围绕“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等四对关系,提出“四个坚持”要求。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层面,《准则》以“廉洁”为核心,围绕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等四个方面,提出公仆本色、根本利益、道德境界、良好家风的实践路径。党内法规修订完善的实质精神是坚定的执政追求、清醒的执政意识和强烈的执政自信。

  修订完善后的《准则》,预计将会像党在革命年代所提倡的“三项纪律八项注意”那样成为“经典”,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易执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条例》相当于是党内的“刑法”,是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依据。本次《条例》修订完善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吸收旧版《条例》公布11年来特别是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经验和成果,着力解决新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实现心怀戒惧,行有所止。 《条例》丰富并重构党的纪律体系,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个方面制定具体处分条款,把旧版《准则》核心内容纳入廉洁纪律范畴,并且强化惩治新出现的违纪行为,包括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

  这些规定充满了现实性,编织起一张严密的“纪律网”,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制力。

  与此同时,《条例》实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法纪分开的工作要求,分则部分删除与国家法律相重合的内容,比如贪污受贿、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失职渎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内容,让纪律处分回归“纪律”和“纪律检查”工作的本源。根据《条例》规定,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完善,将开启新的反腐工作阶段,预示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将进入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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