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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指导思想最新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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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指导思想又称党的行动指南,是指导我们党全部活动的理论体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党的指导思想最新论述,欢迎大家阅读。

  党的指导思想最新论述一

  我认为,即将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应当及时地、充分地反映党心和民心,不失时机地对治党治国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作出更符合实际情况的、更为科学的阐述每次代表大会都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修订、补充或丰富,把我们党所获得的实践成果和理论创新及时地记录下来。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召开了从十二大到十七大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每次代表大会,都根据国情和党情的发展变化,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修订、补充或丰富,把我们党所获得的实践成果和理论创新及时地记录下来,统一全党的思想,不断地加强党的建设。其中,第十四次、十五次、十六次、十七次代表大会,对党章的修订或调整的幅度较大,对党的建设产生了较为重大的影响。

  199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并将其贯穿党章全文。新党章在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述了我们党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从而也就阐发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形成的过程。新党章把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及一系列方针载入了党章,并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1997年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次修订党章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在党章中明确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章总纲在原来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论述和关于毛泽东思想的论述之后,对原来有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加以调整补充,形成了关于邓小平理论的论述。

  2002年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这次修订党章集中在这样一个重大问题上,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章的这次修订,总纲在原来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论述,关于毛泽东思想的论述和关于邓小平理论的论述之后,对原来有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加以调整补充,形成了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论述,突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指导作用,坚持了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

  2007年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新增入党章。在党章总纲里强调指出:“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近十年来,我们的党和国家在改革实践和理论创新两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可见,改革开放以来,党章(以及宪法)里关于党的指导思想的修订,是随着我们党理论创新成果的不断产生而与时俱进的。这种关于治党治国指导思想表述的修订和丰富,既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广大党员和我国人民的愿望与要求,也反映出当代中国和世界发生着深刻变化。这四次党的代表大会对党章的修订,其中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在党内党外和国内国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所以,根据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国情和党情,对治党治国指导思想及时地进行修订和充实,作出新的表述,是合情合理的,是一种正常的历史现象和历史结果。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表明,及时在党章中体现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有利于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动及其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深刻体现了“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这一时代发展的要求。

  无疑,近十年来我们的党和国家经过更为深入的建设,党情和国情发生了比以前更为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和进步,在改革实践和理论创新两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做出了新的发展。这些成就的取得,主要是由于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要的思想;而全党认真贯彻和落实了科学发展观,就是认真执行了党章里的规定,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由于十年来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而产生的巨大进步和成就,因而在广大党员和全国人民中,产生了对党的指导思想作进一步发展和丰富的要求。我认为,即将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应当及时地、充分地反映这样的党心和民心,不失时机地对治党治国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作出更符合实际情况的、更为科学的阐述,这也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一件光荣的历史任务。

  如何更准确地表达和阐述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我认为,对党的指导思想做新的修订,使文字的表述更为简约、精炼和科学,即把十六大、十七大《党章》关于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的表述——“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调整为“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指导思想(或行动指南,下同)”,平时行文或说话可以简称为“以马列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作为指导思想(或行动指南,下同)”(这是不会有歧义的最佳表述)或“以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作为指导思想”(这里所说的“马克思主义”是狭义的,是指不包括斯大林理论在内的马列主义,而广义的“马克思主义”应包括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下同)。

  在文字上作这样的修订的理由是:

  第一,简称为“以马列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作为指导思想”这个建议,首先是因为现有《党章》已经具有这一含义和相关词语,我们只是简洁地提炼一下,没有改变其基本精神。近几年,有关文件和文章经常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这样的长句,或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而没有提到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频频受到国内外许多党员干部和友好人士的议论与质疑,因而非常有必要及时加以改进。

  第二,简称为“以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作为指导思想”这个建议,来自同志2012年3月1日在中央党校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扎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他是这样说的:“党的纯洁性,体现在党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各个方面。体现在思想上,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作为指导思想,坚持把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奋斗作为理想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决抵制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想的侵蚀,坚决同各种违背马克思主义的错误思想作斗争。”我们认为,同志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来表述党的指导思想,也具有简洁性。只是还必须说明,这里所说的“马克思主义”是狭义的,是指不包括斯大林理论在内的马列主义,因为广义的“马克思主义”则应包括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第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都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化或狭义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思想理论成果,它们在各自的历史时期都对中国的社会主义运动的伟大发展做出了指导和贡献。由于它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动自产生以来依次诞生的作为该运动的指导思想,因而完全可以把它们集中起来,概括为“马列主义中国化理论”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用这样一个专用词汇来表述我们中国共产党人自己创造的作为指导思想的理论成果,它们都是马列主义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理论产物和成果,因而均属于 “马列主义中国化理论”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里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运动及其伟大事业的继续前进和发展,在党的指导思想的建设方面,我们党一定还会做出新的理论创新,形成新的可以作为我们党指导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无疑,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发展到今天,人们在行文和说话的时候,把依次产生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都分阶段地一一罗列出来,全都叙说一遍,显然是很繁琐的,甚至成了一件使人产生厌烦情绪的事情。

  因此,无论从制定党的文件或一般写作的要求来说,还是人们日常的语言交流,都越来越强烈地需要一种能够把这些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集中起来加以叙述或表达的简练的方式和词汇。无疑,对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或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做出一种简约而集中的概括和表述,已经成为时下我国人民和全体党员的普遍愿望和要求。况且,人们日常生活中所习惯的语言和文字的表达方式,也将迫使我们不得不做出选择,任何繁琐冗长的东西都是不利于大众化和传播的。

  第四,把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目前这四种党的思想理论创新成果,集中用“马列主义中国化理论”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这样一个专用词汇来表述,而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词,一方面是区别于之前,我们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术语只概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这三个理论成果,而不包含毛泽东思想;另一方面,不用“体系”一词,反而是与马克思列宁主义在词语的逻辑上科学地统一起来。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马克思主义、列宁创立的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无疑都是理论思想上的科学体系,人们不会因为没有在它们身上使用“体系”一词而否认它们不是体系。显然在正式的术语上再附加上“体系”是多余的。没有在文字上把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称之为体系,仅仅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称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种文字和语言上的对比,并不会为任何称为“体系”的思想理论增加任何分量,试图表明“体系”中包含几个理论成果也不是必须的最佳用法,因为狭义的马克思主义是分别包括马克思思想和恩格斯思想两大理论成果,马列主义也是分别包括狭义的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两大理论成果的。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 资料链接

  十二大以来党代会的指导思想

  十二大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召开的,邓小平在这次大会的闭幕词中首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命题。

  十三大重点在于全面阐述初级阶段理论。这次大会全面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延续至今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路线。

  十四大报告立足改革开放14年的伟大实践,比较系统地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改革开放的新突破提供了理论指导。

  十五大的报告首次提出了邓小平理论,认为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十六大理论重点在于全面阐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十七大报告全面阐述了科学发展观。报告还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重大论断。

  党的指导思想最新论述二

  定义:党的指导思想,又称党的行动指南,是指一个政党用以指导自己行动的思想、理论体系,是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理论基础。

  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1921年7月,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本党名为“中国共产党”。

  1922年7月,按照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结合中国共产党一年来的工作实践,参照俄国共产党的经验,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二大《党章》规定了党内生活和党内关系的一系列原则,内容分别为“党员、组织、会议、纪律和附则”,中心是建立严密的各级组织,加强党的纪律性。这是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正式《党章》,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创立工作的圆满完成。

  五大《党章》:确立中国共产党体制

  1927年4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虽然在政治上没有建树,但修改的新《党章》,却是一个里程碑,确立了中国共产党政党体制。

  党的五大通过的新《党章》,在前三个党章《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附则》等六项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党的建设》、《党的中央机关》、《省的组织》、《市及县的组织》、《区的组织》、《党的支部》、《监察委员会》、《党团》、《与青年团的关系》等九章内容。这是1927年大革命的急风暴雨中形成了统一的全国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个重要标志。

  首先,明确提出了党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在“党的组织系统”条文中,明确规定:“全国——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把过去的“中央执行委员会”改为“中央委员会”,省级及以下的执行委员会,改为“省委员会”、“市、县委员会”、“区委员会”。

  其次,“确立了“中央委员会”体制,包括:(1)全党的最高机关为“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2)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全党的最高权力机关,“执行并指导党务及政策”。(3)“中央委员会,选举正式中央委员一人为及正式中央委员若干人组织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并选正式中央委员若干人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政治局从五大时设立。(4)中央政治局互推若干人组成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处理党的日常事务

  第三,五大《党章》规定:“为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在全国代表大会及省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规定中央及省委员会,不得取消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之决议;但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之决议,必须得中央及省委员会之同意,方能生效与执行。遇中央或省监察委员会与中央或省委员会意见不同时,则移交至中央或省监察委员会与中央或省委员会联席会议,如联席会议再不能解决时,则移交省及全国代表大会解决之 。

  七大《党章》:确立中国共产党指导思想

  1945年6月,中共七大修改《党章》的最大成功在于把毛泽东思想确立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

  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但把马克思主义应用于中国的实际。鉴于党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运用,刘少奇在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深刻地论述了“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体系、理论渊源、理论创新与理论地位。随后,在党的七大通过的新《党章》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反对任何教条主义的和经验主义的偏向”。至此,“毛泽东思想”被确立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

  十二大《党章》:走上“依章建党”的发展道路

  198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二大新《党章》清除了党的九大、十大、十一大三个《党章》中 “左”的错误,继承了七大、八大党章的优点,注入了鲜活的内容,奠定了改革开放时期党内根本大法的正确基础。

  新《党章》对现阶段我国的主要矛盾和党的任务作了明确论述,剥削阶级作为阶级被消灭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中国共产党在现阶段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新《党章》逐步引导全党走上了健康的发展道路。从十二大开始,党内逐步走上了“依章治党”的健康发展道路。

  十六大《党章》:三个代表”的新飞跃

  200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改的新《党章》,把过去的“一个先锋队”、“一个代表”、“一个核心”的表述,升华为“一个核心”、“两个先锋队”、“三个代表”的新表述,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十七大:

  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新增入党章。

  :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

  胡锦涛同志强调: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总结: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确立为自己的指导思想。

  经过遵义会议和延安整风,党的七大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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