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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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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勤制度是为维护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严肃纪律,使员工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考勤制度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考勤制度通告范文一

  各位在职员工:

  大家好!

  现行考勤制度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旷工规定:

  由原规定更改为: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

  忠诚奖规定:

  由原规定更改为:旷工一天(含一天在内)的员工,将无法享受公司忠诚奖。其他员工正常享受公司的忠诚奖。

  (说明:忠诚奖是我公司特意给员工设置的,其他任何公司没有设立此奖项,设立该奖项是为了鼓励员工按时、准时、不无故旷工。)所以请大家务必遵守公司管理规定。

  调整时间:2016年6月份薪资开始。

  调整范围:通典所有在职员工。

  看到此通知的亲们请互相转告通典的其他同伴,谢谢!

  xxxx

  年月日

  考勤制度通告范文二

  各位员工: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自2012年7月1日开始,公司实行考勤机打卡(考勤机安放于公司大门口保安室内)制度,具体如下:

  1.打卡对象公司除董事长及常务副总裁外,其他所有员工均需打卡。特殊员工不打考勤须经常务副总裁或董事长的书面批准。

  2.打卡时间及类别(见下表):

  正常班(9:30--—20:00)

  3.相应处罚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均处罚款40元/次,班组长负有连带责任罚款30元/次,部门负责人负有管理责任罚款20元/次。人事部每月不定期派人检查是否有代打卡现象。

  4.其他说明4.1 员工忘记打卡时,应在当日填写《考勤异动单》(附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人事部。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未办理卡不在其内)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4.2 若外勤需填写《考勤异动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人事部。4.3 生产及相关人员(农业花卉部及项目部)考勤暂以手工考勤和打卡考勤结合来计算。月初将上月手工考勤(由被考勤者签字确认)、请假单、加班单等一并交到人事部,办公室人员只以打卡考勤计算。月初将上月请假单、异动单一并交到人事部。4.4 未办理考勤卡的人员,各部门统计填写《考勤异动单》,至考勤卡办好为止。4.5 其他异动出勤,请以《考勤异动单》记录为准。

  特此通知。

  人事部

  年6月30日

  考勤制度通告范文三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加大治懒治散力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规范运行,根据县委《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到规定

  1.局机关工作人员严格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上下班签到时间为县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延误10分钟上班或提前10分钟下班的,按迟到或早退处理;不得由他人代签。

  2.工作人员病事假、出差或培训(学习)凭批准手续进行确认,并由负责考勤人员在考勤表上盖上相应印章。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会议、下乡,可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二、请假规定

  1、申请各种假期的,应事先填写请(休)假审批表,写明原因、起止日期等内容,按管理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返岗后要及时销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先电话请假,同时说明事由,并在回局后三天内补办请假手续。上班时间中途因事离岗须征得科室负责人同意。

  2、请假按照以下程序审批:一般工作人员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4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5天以上的,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中层干部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分管领导审批并报知局长,请假2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县管领导干部请假,按县委有关规定执行。

  3、请病假的,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批准。连续或一个月内累计请病假15天以上的,须到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由副主任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科医师出具病假单,经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养治疗。

  4、确因特殊原因需请事假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事假应先用个人年休假冲抵。

  5、请年休假的,须根据本岗位年度工作计划和特点合理安排年休时间,不得与科室工作相冲突,并严格按照程序报批;年休期间,按出勤论。

  6、因公挤占双休日、节假日的,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可抵当月病假、事假,也可补休,但不得抵消迟到、早退或旷工的时间。

  7、凡参加各类函授学习、职称考试的,均要事前提出申请,经研究批准后参加学习的按出勤论;未经批准的,均按旷工论。

  8、除病事假、年休假以外,其他假期审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9、凡请假未经批准不上班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三、出差规定

  1、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审批单,写明出差事由、起止日期等内容,按管理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出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出书面申请的,可电话请示同意后出差,但事后需补办报批手续。以出差为借口,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2、县内出差:凡出差县内的,科室工作人员须报科室负责人审批;科室负责人须报分管领导审批并告知局长;局领导出差须告知办公室和局长。

  2、县外市内出差:凡出差县外市内的,科室工作人员须报分管领导审批;科室负责人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局领导须报局长审批。

  3、市外出差:凡出差市外的,科室工作人员及负责人须按规定权限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局领导按县委有关规定执行。

  四、值班规定

  1、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春运、抗台和上级临时安排值班实行局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由局办公室会同职能科室安排后,报局长审阅。

  2、值班人员按有关要求履行值班职责。

  五、奖惩规定

  1、考勤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与津补贴发放相挂钩。

  2、局办公室每月做好考勤汇总,提出扣减停发工资意见报局长审核后交局计财科执行。上下班迟到、早退或因私上班时间外出未请假,每次扣10元,月累计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20元;代签一次扣双方当事人各3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病假每天扣10元;月累计超过15天的,每天扣20元;长期请病假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因公致伤请假的,按出勤论。事假每天扣50元,月累计达10天,每天扣100元。旷工每天扣200元,年旷工累计达10天的扣发年终所有奖金;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日天的,予以解聘或按自动离职处理。

  六、台账管理

  1、考勤工作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由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考勤和各类请销假及出差的登记工作;考勤台账要实事求是,请假缺勤记录必须与请假条相符。局纪检组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明察暗访。

  2、考勤结果实行每周统计、每月汇总公示、按月计奖的办法。负责考勤人员应在次月5日前将当月考勤情况统计汇总报经分管领导、局长审核后,在局公示栏进行通报公示。每季考勤情况汇总表经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核后报县人事劳动部门。考勤资料要保存备查。

  局属各单位要参照本《通知》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考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零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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