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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舞蹈评分细则

时间: 丽燕945 分享

幼儿舞蹈评分细则

  近年来,我国各民族少儿音乐舞蹈事业的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幼儿舞蹈评分细则该如何制定呢?下文是幼儿舞蹈评分细则,欢迎阅读!

  幼儿舞蹈评分细则一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育部中国教育电视协会

  文化部中国文化信息协会、

  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研究会

  厦门市舞蹈家协会

  厦门市青少年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

  协办单位:所有参演学校及培训机构

  执行机构:厦门市青少年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大型活动部

  时间安排:2014年5月25日(星期天)

  上午8:30—12:00 走台

  下午14:30—14:50 颁奖仪式(优秀舞蹈园丁奖、优秀组织奖)

  下午14:50—18:00 展演暨比赛

  三、展演暨比赛场地

  厦门小白鹭艺术中心金荣剧场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路曾厝垵

  四、参加对象

  福建省各学校、培训机构的舞蹈教师推荐的优秀节目

  正在学习舞蹈的少年儿童,以及热爱舞蹈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加

  每个节目的舞蹈人数须为5人以上

  五、组别设置:按年龄设置组别

  学前组:6周岁前 \ 幼儿园

  儿童A组:7~8周岁 \ 小学1-2年级

  儿童B组:9~10周岁 \ 小学3-4年级

  儿童C组:11~12周岁 \ 小学5-6年级

  少年A组:13~15周岁 \ 初中生

  少年B组:16~18周岁 \ 高中生

  少年A、B组特设专业组,专业组:大、中专艺术院校、艺术系的学生,证书显示“专业组”。

  六、参演要求

  时间:节目时长4分钟以内。

  舞蹈类型:少儿舞蹈、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体育舞蹈等。

  内容:健康向上,节目编排符合少年儿童的年龄层特点;没有要求一定要原创。

  伴奏音乐mp3、节目说明请在5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810785008@qq.com;

  展演时请带上备用的音乐CD;节目说明为40字以内的、对该舞蹈节目的描述,包括:舞蹈类型、服装风格与色彩、需要什么样的灯光效果、音乐播放有特殊要求也要写出来,文字要求简洁,不要过多修辞。

  比赛一场即为最终奖项。

  演出需穿着配套演出服,所需道具、配饰及化妆事宜由参演团队自行准备。

  七、展演流程 (很重要!请老师们认真阅读并牢记)

  5月20日公布演出序号,“优秀舞蹈园丁”、“优秀组织奖”名单也同时公布。

  参演团队到达小白鹭艺术中心时,请派老师到大厅报到处领取节目单、证书外壳、奖杯等物料。(因奖杯、证书外壳不好邮寄,所以请大家先领走)

  派老师到后台登记“走台”,按顺序走台,在指定地点化妆。

  展演前进行颁奖仪式,获奖老师和单位代表须于14:15在后台候场。

  展演时按演出序号上台,由主持人报幕,参演团队提前5个节目到后台候场。

  演出完毕的团队退场,在观众席观看比赛;

  评委现场评分,不亮分,展演结束后取总平均分评审出奖项;

  评委在展演结束后精彩点评,与参演团队合影;

  展演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公布奖项;等待通知领取证书、奖杯、DVD光盘。

  ★ 全程摄像 应广大老师、家长的要求,为给孩子们留下舞台的精彩瞬间,展演邀请电视台全程录像,共设三台机位(含一台摇臂拍摄),专业摄像、后期剪辑,保证每个节目、每位选手的美丽形象,制作成DVD光盘,可相互交流、学习,给孩子们留下一个永久纪念的节日。

  八、奖项设置

  所有参演选手均获得《荣誉证书》一本,奖杯一座,全场DVD光盘一套

  ☆ 选手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评委评审;

  ☆ 教师奖项:优秀舞蹈园丁奖,颁发证书和奖杯;

  ☆ 单位奖项: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奖项申请细则:

  10人以下的节目限申请1名优秀舞蹈园丁奖,11人以上的节目可申请2名,请先填写《优秀舞蹈园丁申请表》;

  组织40人以上参加的单位可申请“优秀组织奖”,请先填写《优秀组织申请表》。

  幼儿舞蹈评分细则二

  一、第一届民族小艺术家评选活动

  1、参评形式:个人、组合(2人或2人以上)

  2、参评项目:声乐类:不分唱法

  器乐类: 键盘类:钢琴、电子琴、手风琴

  弹拨类:古筝(琴)、琵琶、柳琴、扬琴、三弦等

  弦乐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吉他、二胡等

  管乐类:长(短)笛、单(双)簧管、萨克斯、小号、葫芦丝、竹笛等

  打击乐:木琴、马林巴、排鼓、大鼓、爵士鼓等

  舞蹈类:中国舞、民族舞、拉丁舞等

  3、参评组别:

  幼 儿 组:4至5岁 (2008年11月30日至2006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儿童A组:6至7岁 (2006年11月30日至2004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儿童B组:8至9岁 (2004年11月30日至2002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儿童C组:10至11岁 (2002年11月30日至2000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儿童D组:12至13岁 (2000年11月30日至1998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少年A组:14至15岁 (1998年11月30日至1996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少年B组:16至17岁 (1996年11月30日至1994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青年组:18岁 (1994年11月30日至199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4、评选要求:

  本次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国总评选要求现场公布得分,更本着专业性和权威性的宗旨,全国总评选聘请的评委,主要以中国民族少儿艺术家学会及国际国内著名音乐专家为主。

  评选相关要求如下:

  A、声乐

  曲目要求:自选一首曲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伴奏要求:自备伴奏,并制作成单碟单曲的CD;

  评分标准:音准、节奏、发声、吐字、音色、音乐表现力、舞台形象、难易度;

  B、器乐

  曲目要求:自选一首曲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伴奏要求:自备伴奏,并制作成单碟单曲的CD;全国组委会提供钢琴、古筝、架子鼓、扬琴等大件乐器;

  评分标准: 演奏技巧、音准、节奏、力度、速度、音色、艺术表现力、舞台形象、难易度;

  C、舞蹈

  曲目要求,自选,时间不超过5分钟; 伴奏要求:自备伴奏,并制作成单碟单曲的CD

  评分标准:舞蹈技巧、节奏、力度、速度、艺术表现力、舞台形象、难易度;

  5、选送方式

  各分选区组委会按每个年龄组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各选5名选手参加全国总评选。

  6、奖项设置

  A、学生: 本次活动按组别、类别分设最高奖“民族小艺术家”荣誉称号。并获“民族小艺术家”

  荣誉证书;金奖、银奖、铜奖。

  获金奖和银奖的选手将颁发奖杯或奖牌;

  组合参评的节目,每位选手可分别获相应证书、奖杯或奖牌;

  获中国“民族小艺术家”称号的选手,成为中国民族少儿艺术家学会的荣誉小会员。

  B、老师:

  指导老师获相应的荣誉证书;

  获金奖或银奖的指导老师可申请成为中国民族少儿艺术家学会会员。

  幼儿舞蹈评分细则三

  一、总则

  1. 比赛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检验我国少儿舞蹈专业教学成果,总结交流教学及创作经验,促进少儿舞蹈教学质量和表演水平的提高,繁荣少儿舞蹈剧目创作,发现并选拔少儿舞蹈新人新作,推动我国少儿舞蹈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为 更多的少年儿童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

  2. 比赛由中华青少年艺术教育学会、中国国际文化艺术联合会共同主办,深圳星概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办。

  3. 比赛由2012“小桃李奖”少儿舞蹈比赛组织委员会主持全部赛事。组委会下设评委会和组委会秘书处。

  4 .比赛由组委会聘请专业舞蹈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比赛的评比工作,评委会的评选结果为最终结果。

  5 .比赛种类及分组:

  1 )分组:

  少年组:12——14周岁

  少儿组:9——11周岁

  儿童组:6——8周岁

  幼儿组:4——5周岁

  2 )分类:

  中国舞、爵士舞、芭蕾舞、拉丁舞

  3 )形式:群舞

  7 .比赛时间:2012年6月下旬

  8. 比赛地点:待定

  二、报名要求

  1 .报名材料

  1 )2012“小桃李奖”少儿舞蹈比赛报名表(见附件2);

  2 )1寸彩色照片2张;

  3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1份;

  3.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6月10日

  4. 150 元/人

  三、比赛事项

  1. 评分标准:

  比赛的半决赛、决赛均采用10分制打分。

  舞蹈比赛主要以舞蹈的编排、舞蹈的整齐度、动作的表现力、参赛服装的搭配、音乐的选用为评分标准;具体的评分实施细则如下:

  1 )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2分)

  2 )舞蹈的编排、表演形式新颖有创意。(1分)

  3 )对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有节奏感。(1分)

  4 )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2分)

  5 )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现少年儿童风采。(2分)

  6 )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1分)

  7 )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1分)

  8 )评分办法:满分为10分,评分精确到0.01,表演新作品、原创作品的个人和团队应加分(最高加0.5分)。

  4. 奖项设置:

  选手按照组别与类别评出特别金奖1名,金奖3名,银奖5名,铜奖7名,优秀表演奖若干名。

  园丁奖:参赛选手报名时填报指导教师1名,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同时获“园丁奖”。

  5. 比赛内容

  所有初赛内容由各单位自行选定。

  五、注意事项

  1 、选手需按照组委会通知的时间准时到达赛场参加比赛,延误时间视自动放弃比赛,不退换比赛费用。

  2 、若非组委会造成的原因,选手临时不参加比赛,一律不退回比赛费用。

  3 、比赛过程中,若有选手或团体以及陪同人员不遵守赛场纪律,组委会将视具体情况对选手进行扣除相应分数。

  4 、为保证比赛场内秩序,比赛过程中除组委会指定人员外,其他人不允许拍照及摄影,否则将扣除该团体分数。

  5 、每位选手只允许1位陪同家长进入赛场观看比赛,选手比赛完毕之后,请陪同家长按照组委会规定的路线撤场,不得逗留。

  6 、后台只允许候场选手及每个节目一位陪同老师进场,家长以及其他陪同老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后台陪同,否则将扣除该团体及选手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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