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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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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三】

  同志们:

  这次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20**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年工作任务。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明确今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会前,市委副书记、政协主席乔军、副市长程建国同志分别听取了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并就开好这次会议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20**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回顾

  20**年,在省民委(宗教局)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聚焦“四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优势,打造品牌,全市呈现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的喜人局面,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一年来,全市有1个集体、2名个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称号,受到国务院表彰,2个集体、3名个人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称号,受到省政府表彰,全系统共取得中省市各级表彰奖励20余项30余人次,《中国宗教》杂志社副主编胡绍皆、国宗局一司处长王晓刚来我市调研,对我市宗教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是紧扣民族工作主题,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和民族经济发展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工程。通过长期以来树立培养先进典型,马栏革命纪念馆被国家民委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西藏民院团委、市民宗局副局长虎杰和旬邑县回族教师丁海燕分别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兴平市民宗局、市伊斯兰教协会和韩兆剑等3人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和模范个人,受到省政府表彰。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咸阳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办法》,明确规定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以“民族团结、人人有责”为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全力筹备市少数民族妇女团结促进会成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11月 5 日 -9 日,联合西藏民族学院成功协办陕西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省、市党委和政府对这次运动会的举办给予高度重视,省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陈强、国家民委副巡视员杨永发、市上领导姜锋、乔军、程建国等出席开幕式。市委、市政府从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交通、治安、住宿、宣传报道等方面抽调 120 余名干部,全力保障运动会的顺利召开。经过 5 天紧张比赛,我市代表队获得一等奖 4 个,二等奖 10 个,三等奖 16个,并获得陕西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市政府荣获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特别贡献奖,我局和市永年杨氏太极拳学会荣获全省民族体育先进集体称号。本届少数民族运动会隆重、热烈、紧凑、精彩,是一届水平高、成绩好、服务优、影响广、特色浓的民族体育盛会,受到国家民委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赞扬,赢得了各级领导和运动员的好评。 紧抓共建大西安、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历史机遇, 积极为民族经济的发展搭建平台,搞好银企对接。 我市西北二棉等 3 户企业享受国家贴息贷款 8510 余万元,贴息共计 245 万元,泾渭茯茶享受免增值税 200 余万元。新认定清真食品生产企业 4 家,为 15 家清真食品经营单位换发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截至 20** 年底,全市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 1000 余家,其中有兴平益海嘉里、武功华丰、陕西心特软、礼泉统一企业等规模以上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15 家,全市清真产品产值已突破 50亿元。以民族村寨建设和发展特色产业为重点,加大少数民族聚居村的扶持力度。经多方努力,为我市六个项目争取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 134 万元、市级配套两个项目资金 15 万元。 狠抓清真食品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关于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中央第四次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做好全市的清真食品管理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市清真食品认定委员会成员,修订《咸阳市清真食品认定管理办法》。 加强清真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尤其是在春节、中省市“两会”、全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敏感节点,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市清真食品流通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广大穆斯林群众的饮食安全。 5 月份,在渭城区召开了全市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现场会, 6 月份通过开展全市开展 20**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普及清真食品法规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常识,提高广大市民清真食品安全意识,促进了我市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活动。深入全市各宗教工作重点镇、重点宗教场所、全市性五大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政策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精心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在旬邑马栏召开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培训班,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共有80人参加培训。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坚持宗教团体负责人季会制度和定期体检制度。4月份,成功召开市伊斯兰教第五次代表会议,圆满完成市伊协换届工作。12月份推荐我市9名道教界代表和10名伊斯兰教界代表分别参加省道教第五次、伊斯兰教第四次代表会议,有1人当选省道协副会长,2人分别当选省道协、省伊协常务理事。加强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队伍的学习培训,联合市委统战部,选拔宗教界上层人士和中青年代表人士各50名,建立了信息库,进行重点培养。

  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认真开展宗教工作调研,先后就基督教原教派问题陪同省基督教两会主席、会长王俊牧师进行调研,陪同副市长程建国就发展宗教文化旅游问题进行调研,开展伊斯兰教极端思想渗透问题调研,会同市委统战部就全市宗教工作整体情况进行调研,完成宗教工作基础信息库数据采集遗留工作,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了第一手参考资料。全年依法批准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6处,审查申请按立基督教教职人员9人,审查申请认定道教教职人员10人,天主教1人,佛教15人。进一步规范朝觐报名审查工作,有2名穆斯林群众完成朝觐功课。制止各类非法宗教活动,指导渭城区对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广化寺”进行拆除,就天主教举办暑期大学生夏令营培训班,认真做好神职人员思想工作,教育其按规定程序审批备案。9月份,在省市领导的指挥下,经过4天的紧张工作,圆满完成泾阳县天主教兰石神甫葬礼处置工作,实现了政治安全,活动安全,受到了省委领导的高度肯定。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6月,获悉我市部分天主教人员拟赴韩国参加“亚青节”的信息后,三原、乾县、泾阳等县迅速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相关责任,积极配合,圆满完成劝阻工作,受到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的表扬。扎实开展兴平、武功天主教界人士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配合省局对周至教区神甫吴钦敬的教育转化。认真开展治理乱建庙宇专项工作。市县两级召开了乱建庙宇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培训,先后两次对全市乱建庙宇情况进行摸底。10月份,4名市级领导分赴13个县市区进行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问责,全面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加强制定了《咸阳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并下发执行。截止目前,全市乱建庙宇已办理宗教活动固定处所筹备设立手续38处,占任务的48%;确立挂靠场所73处,占任务的100%;转变用途改作文化、文保单位的195处,占任务的80.9%;取缔41处,占任务的71.9%;按照“县批镇管村负责”的要求,管理登记民间信仰场所489处,占任务的48.6%。

  以“教风”和“文明”为主题,以《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抓手,积极探索总结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活动的方法和经验。在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活动,支持中五台道观开发环保香,全市共命名首批生态寺观5处。加强教风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清理寺观教堂内的会所;联合市文明办以爱国爱教、知法守法、服务社会等为主要内容,在宗教界开展了创建文明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经过定期检查指导、督促落实,联合考评,命名乾县铁佛寺、礼泉县方家天主教堂等10个全市首批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命名全市第五批“创建和谐寺观教堂”24处,目前全市市级和谐寺观教堂达205个,占全市总数的72.4%。渭城区中五台道观、谷家巷基督教堂被国家宗教事务局表彰为全国第二届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三原基督教东关堂被国家宗教局命名为全国第二批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5月份,《人民日报》海外版《走进寺观教堂》采访组专程来咸采访中五台道观,对我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深入三原县,指导县民宗局和县城东关基督教堂开展建堂百年庆典筹备工作及爱国主义事迹展览馆的规划建设相关工作,为三原县基督教东关堂资金10万元,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民族宗教“公益慈善品牌年”活动,充分发挥咸阳市民族宗教公益慈善协会的积极作用,组织全市民族宗教界大力开展扶贫救灾、捐资助学、植树造林等慈善公益活动。据统计,全市共捐款捐物60余万元,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11月份市政协在视察宗教工作时,对我局发挥宗教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是落实第一责任,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为确保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我们始终将民族宗教领域维护稳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定期排查、研判分析形势,加强敏感节点、节假日等重要时期的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稳妥依法处置涉及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事件。全年共接待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来信来访89人(件)次,妥善处理彝族群众上访、维族商贩占道经营、天主教神甫兰石丧葬等20多起不稳定事件,维护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受到了省市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充分发挥外来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服务中心积极作用,协助政府解决涉及外来少数民族纠纷问题,切实加强我市城市外来少数民族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工作。4月份,市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来陕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6月20日,全省“来陕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会议”之后,结合同志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赵正永书记在来陕务工经商座谈会上的讲话,组织市级各有关部门、民族工作重点县市区民宗局长和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召开不同层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同时,对全市来咸新疆少数民族群众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摸底工作,摸清了底数、掌握了情况。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以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周三学习制度不放松,在学习内容和方式上力求做到综合全面和创新。局党组开展专题学习会4次,全局党员干部封闭学习7天,组织理论学习41次,人均记学习笔2.5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5篇,举办学习专栏5期,交流学习心得3次。扎实开展“六访六进”活动,围绕“四风”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征求对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四风”方面问题、意见和建议344条,市委第14督导组反馈的意见建议22条。针对征集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包括5大类20项具体措施。通过切实抓整改,树立了领导干部的良好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让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见到了教育实践活动实实在在的成效。全年未出现1起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深入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出台了《咸阳市民宗局行政效能监督管理办法》、修订了《咸阳市清真食品认定办法》等40余项制度规定,并编印《咸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制度汇编》,确保全局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强化信息宣传。建立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月通报制度,制定出台了《民族宗教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投入3.5万元对咸阳民宗网站进行升级改版。5月份,在市委党校组织举办了全市民宗系统信息员培训班,强化自身素质,提升信息质量和采用率。全年共编发信息162期,直报国宗局150条,被采用32条,名列全国31个直报点的第11名。报送省民委162条,被采用68条,名列全省第一,被评为全省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民族宗教“三支队伍”的培训教育。制定三年培训规划和民族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方案》,全年共组织民族宗教业务知识、政策法规、信息工作等7个专题培训班,参加学习500余人次,参加中省各类培训8次50余人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减少审批项目、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明确办理人员,方便群众办事,并上网公示。目前我局保留行政审批项目6项,其中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权限事项3项,日常管理服务事项6项。此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文明机关建设也取得新的成绩。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离不开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更离不开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团结奋进和努力工作。在此,我代表市民宗局向各级党政领导、市民族宗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体民族宗教系统的同志们、朋友们,新闻界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突出团结、进步的主题,坚持民族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整体推进,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必须始终坚持发展创新,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助推器,不断开拓新思路、实行新举措、创造新业绩;必须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真心实意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增实惠、谋福祉,把他们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基层宗教工作力量薄弱,爱国宗教团体建设有待提高和加强,爱国宗教上层人士和中青年人才匮乏,民族宗教工作执法主体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需要我们不断改进和完善,努力克服困难,确保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于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

  20**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省民族工作会议及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创先争优的总目标,围绕“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文明活动场所(生态寺观)三大创建活动,着力推进民族宗教法治化建设、推进“一带一路”民族经济建设、推进宗教团体作风建设、推进民族宗教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适应新常态、抓住新机遇、谋求新发展,努力为建设“四强三领先”的西部强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把握一个方向

  把握一个方向,即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握改革方向,推进法治进程。面对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把民族宗教工作放到市委、市政府全局中去谋划,放在咸阳大开发、大发展、大建设的大局中去推动,才能不断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前瞻性、创造性,才能真正做到应对有方,工作到位。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省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作为今年全市民族宗教系统首要的政治学习任务,积极适应新常态,抓住新机遇,谋求新发展,引导各级民族宗教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人士认真学习,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围绕中心促发展,服务大局保稳定。

  (二)巩固两大关系

  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第一责任。

  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加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做好城市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新疆籍外来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掌握本地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基本情况,加强服务管理,解决其经营、就学、就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组织在咸学习的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代表到旬邑马栏接受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宗教界大力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积极倡导基督教、天主教“作光作盐,荣神益人”的宗旨,引导信众积极参加志愿者(义工),以三原县东关基督教堂爱国主义事迹展览馆开馆为契机,引导信众爱国爱教,服务社会,不断构建和谐宗教关系。要防止境外势力的渗透干扰。高度重视民族宗教领域影响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保护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合法权益,做好涉疆涉藏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消除安全隐患。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制止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三)开展三大创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是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主要抓手,必须坚持不懈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

  一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以马栏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为载体,继续加大对我市4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扶持力度,成立市少数民族妇女团结促进会,发挥各族妇女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半边天”作用。

  二是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加大对未达到创建标准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力度,扩大创建工作参与范围。加强对已经命名的和谐寺观教堂的巩固提高,对照国家宗教局明确的八个方面的创建标准,进一步规范场所的宗教活动、财务、人员等方面制度,增强宗教界人士遵规守法、照章办事的意识。

  三是结合全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继续开展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努力建设文化型、学习型、道德型、生态型“四型场所”。

  (三)加强四项建设

  一是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按照“四个一批”具体办法,赶5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乱建庙宇专项工作。指导宗教场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做好土地确权发证工作,逐步开展宗教工作信息库上网公布,颁发统一制式牌匾。继续做好伊斯兰教工作,抵御极端思想渗透。指导天主教界做好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协助省上做好周至教区工作。指导基督教两会搞好教职人员证书年检。发挥宗教界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宗教界弘扬宗教思想教义中与社会主义道德和法治相契合的内容,引导信教群众自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积极为宗教界办实事,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宗教活动场所享受居民用电价格。

  二是推进“一带一路”民族经济建设。要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重大机遇,搞好“十三五”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加快民族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着力在清真食品、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中寻求突破,打造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咸阳清真食品、茯茶、纺织品发展的新平台。加大协调力度,落实民族企业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推动民族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争取技术升级、产品外销等新项目,增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举办少数民族村镇及农村致富带头人农业产业开发培训班。全力做好我市参加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运动员选拔工作和全国第五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会演节目遴选,推动少数民族社会事业不断进步。

  三是推进宗教团体作风建设。在全市性宗教团体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集中消除“八种不良风气”,进一步增强群众意识,充分发挥宗教团体联系党和政府与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提高宗教团体服务信教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中省学习培训,协调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开设民族宗教理论政策课程。分层次举办培训班,对党政领导干部、涉疆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民族宗教工作重点镇办、村(社区)干部、民族宗教信息员进行专题培训,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天主教、基督教教职人员参加全省的政策法规培训,举办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提升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持戒守法意识,做好全国天主教第九次代表会上我市代表推荐参会工作,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四)办好六项活动

  一是一季度开展好民族宗教工作大调研活动,进一步摸清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措施、新办法,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二季度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及全市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三是6月份办好全市宗教界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四是第三季度在全面总结我市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5年来的经验成果的基础上,筹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树立和推广典型;五是9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积极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六是指导各宗教根据各自特点,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今年市局不再指定时间、集中统一开展,而是要求各宗教团体根据各自实际,自行安排时间开展,以更大的发挥宗教界在慈善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五)提供一个保障

  “打铁还需自身硬”。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体系,打造一支过硬的机关干部队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市上各项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行民族宗教部门政务和财务公开,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加强信息工作,努力争创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全省“十连优”,实现信息工作全国先进目标;加强舆论宣传,办好《咸阳民宗信息》和咸阳民族宗教网站;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提升办事效率,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落实型、廉洁型机关。

  三、20**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要求

  今年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治观念,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障全市民族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必须努力做到以下四点:

  一要提高学习意识。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理论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新时期的民族宗教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要求我们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学习新知识,树立新理念,运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只有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领会,才能不断增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素质和能力,才能始终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正确方向,才能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克服“本领恐慌”,真正担负起民族宗教工作任务。我们必须深入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学习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完善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要增强群众意识。民族宗教工作,说到底是群众工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是建设社会主义富裕文明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也是我们服务的对象。践行党的宗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切实消除“四风”,坚定不移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真心诚意地关心群众、服务群众,为他们求发展、谋福祉,保持和巩固与少数民族、信教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克服机关中存在的学习风气不浓,精神状态不佳,政策业务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合作共事意识不强等问题。在机关形成你在追我赶,争一流、争先进的良好氛围,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昂扬的工作斗志,努力实现市局提出的全省争第一、全国创一流的奋斗目标。

  三要激发创新意识。创新出活力,创新出动力。实现民族宗教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必须把创新贯穿始终。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审视自己的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方法探索新思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用创新的理念、创新的举措,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热点问题,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和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更好地为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

  四要树立狠抓落实意识。落实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实践标准。不抓落实,再好的政策都只能说着听、摆着看、没有用。要把精力放到抓落实上,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扑下身子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干工作,实实在在求结果。要把民族经济是否发展、少数民族群众民生是否改善,宗教界的积极作用是否充分得到发挥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科学制定工作规划,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在改善民生、创新管理、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等问题上讲实话、干实事、出实招、求实效,不能摆花架子,走形式,走过场,说空话、说套话。坚决防止出现雷声大雨点小、上面热火朝天下面不见动静等现象。

  同志们,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昂扬进取的精神风貌,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创新创业的实际行动,团结拼搏,真抓实干,认真落实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大西安,实现建设“四强三领先”的西部强市的“咸阳梦”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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