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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会议上的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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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会议上的讲话稿

  司法行政是司法的行政,是围绕司法活动而展开的各种保障和服务的统称。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司法行政会议上的讲话稿,仅供参考。

  司法行政会议上的讲话稿【篇一】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省、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回顾总结20**年工作,研究部署20**年任务。今天,市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继中同志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出席会议,体现了市委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一会儿,李书记还要做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聆听,深刻领会。刚才,大会对20**年度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对去年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就今年工作做重点部署。

  20**年,在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奋力拼搏,开拓创新,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律师服务层次明显提升。成立了环渤海法律服务团沧州分团,涉及的法律业务占到30%以上。加强非诉讼业务工作,为企业改制、股权上市等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确定了铭鉴所等10个所作为示范点,带动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召开了全市律师大会和实习律师培训会。建立了优秀律师人才库。对投诉律师案件实行了律协会长分片责任制。律师档案管理处于全国先进位次。全年办理案件28000余件。

  ——公证业务领域有效拓展。出台了《关于加强国企改革重大事项公证工作的意见》,成功介入国有土地招、拍、挂项目,形成了新的业务增长点。公证“三化一建设”深入推进,召开了现场经验交流会,进行了公证工作全面督导检查,市公证处搬入了近900平米的新办公场所,我市申报的首批8个公证处,全部通过了省厅验收。全年办理公证事项13000余件。

  ——司法鉴定管理水平日益提高。开展了“司法鉴定质量管理年”活动,重点培树了市法医和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及沧县、青县、河间市等司法鉴定机构典型,连续3年实现零投诉。同时,圆满完成了20**年国家司法考试和在职人员司法考试任务。

  ——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开展了“开展法律援助,彰显人间正义”大型宣传咨询等活动,在临街一层设立了接待“窗口”,推行了电话申请、上门受理、网络申请、邮寄申请、网上审批,发放了法律援助卡(证),加强了“123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与市中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超额完成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任务。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40件。

  ——法制宣传效果显著增强。召开了全市“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我市“六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了“关注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月”、12.4系列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以及20**年度全市国家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启动了普法讲师团、“流动普法讲堂”和“法律快车千校行”活动。编辑了4期《沧州法治》,编写了50余期《老张的烦心事》案例,普法小品《和谐的笑声》和诗朗诵《法治之光》被省厅“12·4”法制文艺晚会选用。全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

  ——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推进。举办了《人民调解法》培训班,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在基层法院及法庭建立了65个人民调解室,成功调解纠纷3181件。与市卫生局建立了沧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市交警系统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从2.2万人发展到2.8万人,选拔了67名首席人民调解员。全年排查民间纠纷19800余件,化解率达98%以上。同时,举办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办理法律服务事项3624件。

  ——社区矫正工作运转有序。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现场观摩会和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制发了《沧州市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等系列文件。建设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入网率达68%,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在沧州监狱召开了帮教工作现场会,开展了进监狱帮教活动。依托市技工学校建立了安置培训基地,黄骅、泊头、中捷产业园区创办了4家安置基地。召开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和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年帮教率94%,安置率94.5%。

  ——劳教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落实了安全稳定各项责任制度,开展了“习惯性漠视”查漏补缺、“百日安全排查整治”等系列活动。制定了劳教人员个性化教育矫治方案,开展了2期60人次的团体咨询和28人次的心理危机干预。开展了“基础资料规范月”活动,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搬迁工作有序进行,立项前的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全面加强。召开了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职业化建设动员部署会议,开展了“全面对标、夺旗争星”、“创先争优”、运动会、工间操、唱红歌等活动。实施了《绩效考评办法》和《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工作考核办法》。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了以加强律师队伍廉洁执法为重点的宣教培训活动。我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保持零挂账,受到市委政法委通报表扬。行风评议工作扎实推进,干警作风不断改善,成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唯一进位的城市,受到了省厅表扬。市局拟新建1万多平米业务用房项目市规委会议已通过,正着手立项前的准备工作。

  同时,网络、党建、计财、计划生育、老干部、档案、信息、保密等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成效。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这是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正确领导、重视支持的结果,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今年,我们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把握结合点,找准切入点,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省、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做好党的安保工作为首要任务,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特殊人群管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职业化建设工作,努力为我市全面实施“从大运河走向渤海湾”战略做出新的贡献,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在促进和谐沧州建设上作出新贡献

  党的即将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党的安全保卫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全力以赴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要围绕党的和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日常调处机制,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特别要主动深入到群众反映多、矛盾多、难度大的地方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逐级上报、明确责任、集中攻坚,确保矛盾不激化、不上交。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最大限度地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不断巩固完善民调组织建设。要认真落实《人民调解法》,在加强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资纠纷、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要在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名称、制度上下功夫,力争创建100个规范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协会建设,认真做好换届工作。积极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细化完善“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制度,调动民调工作积极性。

  (三)壮大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要落实“十户调解员”等规定,积极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等加入人民调解队伍,使全市人民调解员增加到3万人左右。开展“人民调解能手”、“金牌调解员”等评选活动,以县为单位加强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培育选拔100名排调能手,总结编辑100个“三位一体”调解案例,召开人民调解能手经验交流会,使全市优秀调解员资源实现共享。

  (四)大力加强信访预防化解工作。要深入做好信访理旧案、防新案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对人访、信访、电话访都要及时妥善处置,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完善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群体性事件处置及突发事件应对,促进社会面信访问题的解决。落实领导包案和接访、下访、回访、联系点等制度,严格信访工作责任,做到化解信访问题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统一。

  (五)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要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主动为重大项目立项、政策制定等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风险评估,预防和减少社会风险。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业务的舆情分析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报送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有效发挥预警作用。完善系统内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点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提高预知和防控能力。

  二、着力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实现新突破

  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和劳动教养人员的矫治管理,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对这些特殊人群,管控工作要更严、更细、更具体、更到位,开展思想大回访活动,掌握思想动态,明确包夹措施,坚决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一)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矫正质量。一是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完善社区矫正人员个人信息和各类法律文书的收集、整理、处置措施、监管执法记录等内容。建立与监狱及相关部门沟通配合的渠道和平台,确定相互协作的事项范围和方式方法,分解、细化执法机关相互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法律监督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程序,防止出现缺位脱节。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对排查出的所有重点对象全面实现手机定位,跟踪管理,切实提高监督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强化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矫正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积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建设,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要真正做到把社会各个角落的社区矫正对象管控起来,运用非监禁刑的手段管理控制其行为,改造他们的思想。加强对流动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逐步建立并落实异地委托管理机制。推进完善风险评估工作,加强分析和研判,开展分类、分级管理。健全完善社区矫正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日常考核与行政奖惩、司法奖惩衔接配套长效机制。三是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效果。要加大教育管理和服务帮扶力度,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开展系统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劳动基地和就业基地建设,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活动),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二)强化安置帮教工作,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一是规范安置帮教工作机制。要建立跟踪帮教机制,开展走访活动,掌握底数,全面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和衔接帮教措施。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促进各部门工作职责的落实。加强基层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二是积极开展安置帮教活动。要全面落实刑释解教人员优惠政策,促进解决他们的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其顺利融入社会。同时,组织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帮教志愿者、服刑在教人员家属,到监狱、劳教所开展帮教活动。三是加强过渡性安置(培训)基地建设。要尽快落实市安置(培训)基地挂牌事项,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完成1—2个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推进将刑释解教人员纳入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序列,解决培训费用。对具有一定规模和安置能力的基地,做好认证工作,协调落实优惠政策。

  (三)强化劳教管理工作,确保劳教所安全稳定。一是全面深化和加强场所安全管理。要牢固树立“首位意识”,整肃工作纪律,建立完善“明责、确责、问责”的责任体系。落实场所“四级研判点评”、安全隐患排查、集中整治等制度,加强对特殊经历、特殊技能人员的包夹管控,加大所内侦察力度,严厉打击所内违禁品。加强应急防控体系建设,完善舆情应对引导预案,抓好应急处置实战训练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抓好生活卫生工作,加强劳教人员食堂管理,确保实现“四无”目标。二是全面深化和加强教育矫治力度。要加大教育矫治工作投入,规范完善电化和课堂化教育。建立健全教育挽救质量评估体系,突出抓好“三课”教育。以心理咨询矫治中心建设为依托,加强劳教人员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工作。抓好劳教习艺生产,深化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三是全面深化和加强场所基层基础建设。要深入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全面落实司法部35条和劳教系统58条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六个盯住”的要求,狠抓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标准的落实。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和基础资料,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管理规范化和队伍职业化水平。大力推进科技产品在安全防范、应急指挥、执法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完善场所基础设施和红外线报警、监控设施,提高技防水平。加强大队长教育培训,提高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精细管理水平。加快场所迁建布局规划和项目立项、建设等工作。

  三、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在服务沿海强市建设上展示新作为

  我们必须紧紧围绕“稳中求快、稳中求好”,这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基调,拓展工作领域,提升服务水平,重点实施“四个一工程”,即:一只服务队,每一级司法行政机关都成立法律专家服务队;一名联系领导,每一个重点企业或重大项目都要落实一名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联系人;一套服务保障措施,每一个重点企业或重大项目都要有针对性的制定一套具体服务措施;一个好环境,积极推动营造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政务环境,切实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落实到法律服务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一)认真抓好律师工作。一是推动律师服务向高端领域延伸。要加大服务渤海新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力度,推动律师业务向知识产权、公司上市、企业投资合作、企业改制破产、企业依法管理、金融证券等领域深入发展,向新能源、环保、农业科技等新兴产业广泛延伸,向欠发达地区、基层服务业、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全面覆盖,组织律师参与企业境外并购投资、对外贸易、开拓国际市场等涉外经济领域,为我市更多企业参与涉外经济提供法律服务。二是抓好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法制化建设。要打造核心业务突出、功能定位清晰的精品所、专业所。实施律师事务所精细化管理,完善接案、收费、业务开展、质量评价的量化标准。加强律师所党组织建设,引领律师工作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律师的教育管理。要严格律师执业准入制制度,切实把好“入口关”。开展会议培训、专家授课、“请进来、走出去”等活动,提高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培养懂法律、懂外语、懂经济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加大对律师代理辩护“重大、敏感、群体新”案件的指导,确保实现律师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二)不断深化公证工作。一是拓宽公证服务领域。要加大为渤海新区、“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业园区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点经济领域的服务力度,做好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经营的公证服务,广泛参与企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工资待遇、劳动保障等事务,积极为农民进城务工和流动人口提供服务,认真做好涉及劳务合同、房屋租赁、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公证事项。二是推进公证“三化一建设”向纵深发展。要提升公证工作信息化水平,努力实现公证管理工作和公证服务方式的现代化。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召开全市公证工作会议,推动第二、三批公证处达标。三是加强公证质量监管。要完善假证、瑕疵证通报制度,在周自查、月互查、季抽查的基础上,年内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公证文书检查。推行要素式公证书,组织开展优秀要素式公证书的交流活动。做好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完善执业档案、诚信档案制度。加强对公证人员的培训,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

  (三)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要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满足诉讼和办案的需求,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操作性强的日常监管措施,进行量化考核,实行“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开展行业技术交流,培养一批技术骨干和业务带头人。认真做好沧州市司法鉴定协会的成立工作。

  (四)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培训,8月份进行一次全市检查活动,整顿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

  (五)圆满完成司法考试任务。要抓好20**年司法考试的报名、现场确认、沟通协调、服务考生等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圆满完成20**年国家司法考试任务。

  四、着力提高法律援助能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见到新成效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司法扶困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直接为困难群众解决无力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问题。我们要以全省开展的“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活动为载体,切实做好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努力使法律援助工作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一)积极服务民生,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水平。要拓展法律援助服务范围,主动介入到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土地流转、就医、就学、就业等民生事项,开辟“绿色通道”,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扩大法律援助请求、受理联系站(点)的范围,建立稳定长效的工作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其他组织的作用,畅通请求法律援助的渠道。积极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深入研究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人群的需求,优先满足其法律援助需求。20**年全市办案总数达到3200件,完成省厅提出的办案量递增20%的目标。

  (二)加强窗口建设,深入实施法律援助便民工程。要合理规划和科学设置接待功能区域,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实行“一站式”服务。法律援助中心设置在“临街、一层”,各县(市、区)要建成1—2个“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单位”。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今年底前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全部开通“12348”热线。按照省厅要求,今年4月底前,要在监狱、劳教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进“大墙”。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三)推进基层建设,切实做好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要推动把法律援助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机制,严格经费管理制度和严格办案补贴发放,组织好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确保完成年度项目任务。按照司法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要求,争取20**年年底前县级法律援助机构配齐配强业务用车、业务信息处理设备、业务音像设备、业务通讯网络设备以及档案管理设备等必要的业务装备配备。

  五、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上付出新努力

  我们要积极组织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提升全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市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要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八进,服务沿海强市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真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宪法和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组织开展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以及“流动普法讲堂”和“法律快车千校行”活动。完善市、县两级法律宣讲团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加强普法骨干培训。完善全市国家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提高考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好每年度普法先进单位评比表彰工作。

  (二)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积极为政府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开展法制宣传搭建平台。加强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八建”基层创建活动,促进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有效对接。

  (三)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与社会各种文化建设相结合,做到面向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继续办好《普法·维权》专版,进一步提高《沧州法治》办刊质量,创作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健全完善法制教育阵地,命名一批优秀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志愿者。

  六、着力抓好职业化建设工作,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上注入新活力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职业化建设为抓手,以廉洁执法执业为重点,认真抓好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建设。

  (一)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开展宣讲活动和集中大讨论活动,使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公正廉洁执法。要深化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中创先进、争优秀。要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党建制度,深化党员教育,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强化宗旨观念教育,突出群众工作这条主线,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诉求。

  (二)积极推进司法行政队伍职业化建设。要全面落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职业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抓完善、抓提升、抓督导、抓落实,不断细化量化职业标准,突出行业特征和职业特色,从基本行为入手,向养成规范延伸,以点带面,整体提高全系统职业化建设水平。司法行政机关重点是在推进依法行政上下功夫,提高依法履职和政策执行、制度落实的能力,司法所要以“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法律服务行业重点是学习公证“三化”建设经验,确保深化铺开。信息化建设主要是提升信息化运用能力,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同时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提高舆情防控和处置能力。

  (三)大力开展教育训练工作。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落实中组部《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按职级和培训内容,进行相应级别层面的培训,科学拟定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完善督学制度,坚持逢训必考。在党的召开前,市劳教所要突出强化应急处突训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法律服务队伍要突出强化依法执业和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司法行政机关要突出强化协调指导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四)完善干部交流机制。要进一步推行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积极探索符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干部发展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素质过硬的人才选拔任用到更加重要的岗位。加大干部管理力度,做好《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考评工作,客观公正地衡量干部业绩。坚持从优待警,全面建立基层干警政治生活待遇优先保障机制,大力提高基层干警的政治、生活待遇,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基层队伍稳定。认真做好招录干警试点班毕业生的接收安置和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工作,圆满完成机关工勤编制剥离任务。

  (五)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专项治理和查办案件力度,为提高科学发展观的执行力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和制度保障。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权力风险评估防范机制、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公开透明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从严治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制度执行力,切实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大力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全面落实便民利民公开承诺,组织实施好“阳光服务”、“公仆热线”等活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推动改进政风警风行风。

  (六)全面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要找准司法行政工作与文化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学习型单位、机关建设,组织开展报告会、培训班、座谈会等学习活动,举办读书日、运动会等文化活动,进一步强化干警忠于职守的责任意识、干事创业的岗位意识和为民服务的群众意识,凝聚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七、着力提升履职尽责效能,在推动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上落实新举措

  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要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执行力,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一)固本强基,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全系统各行业、各部门、各基层单位要制定推动活动的具体方案,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市、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和劳教所搬迁工作,做好项目立项、规划和建设工作。全面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年内所有司法所都要实现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县(市、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管理体制,下大力有效利用现有空缺编制、协调收回被挤占的司法行政专项编制、积极争取地方行政编制,通过多种形式招录补充人员,充实司法所力量。要完善司法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两结合”管理体制,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强化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实现行政管理和行业协会管理有效结合,圆满完成相关协会的换届工作。全面完成律师人事档案归口管理,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加强与编制等部门的沟通,搞好公证体制改革,撤区成立市级公证处,筹划在渤海新区建立公证办事处。

  (二)整合资源,强化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管理能力。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本着组织网络全覆盖、业务衔接无缝隙、服务效能最大化的原则,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实现人力、物力、业务资源互相拉动,形成合力,提高利用率。积极打造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集网络服务、热线服务、现场服务于一体,实现法律服务信息业务资源共享,实行“一站式、捆绑式”服务。建立和完善劳教、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统筹兼顾、相互延伸、协调联动的“一条龙”工作模式,提升工作效能。深化构建人民调解为基础的“防调一体化”工作体系,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专业化、系统化水平。深入推动完善“大普法”工作格局,调动系统内资源,吸收社会力量,大力提升法制宣传的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行业组织和机构向新领域的延伸,全力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司法行政机关的有效服务。

  (三)落实责任,切实提高科学发展执行力。做好工作,首先要明确责任,硬化措施,对于重点工作,要定人头、定时间、定要求,使目标任务具体化、具体工作时序化,什么人干什么事,什么时间完成,达到什么效果,一目了然。另一方面,要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完善和严格实施问责机制,紧紧抓住不落实的事,严肃查处不落实的人,推动制度和工作落到实处。市局将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专门负责受理企业、单位和个人对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内容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20**年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团结拼搏,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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