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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交通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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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给人民创造和谐文明的环境,避免交通拥堵,特意下达各种文明交通倡议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各种文明交通倡议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明交通倡议书(一)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了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丽、更加文明,交通更加畅通,进一步提高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品质,彰显幸福兰考的文明风采,我们向全县广大市民、各单位干部职工郑重倡议:

  电动自行车防晒挡风被安全隐患大,易伤己伤人。炎热的夏日已到,为了对抗炎炎烈日,街头不少电动自行车安上了防晒挡风被。电动自行车车主在行驶过程中,防晒挡风被遮盖了手部,遇到紧急情况时车主看不到手,进行操作的话容易引起误操作,比如刹不住车而撞到路上的障碍物或车辆。即使刹住了车,由于车辆和人体的惯性,驾驶员的身体会前倾或侧倒,这时如果手不能及时从防晒挡风被中抽出或脚被其绊住,就容易摔倒。另外,防晒挡风被在骑车过程中会随风摆动,可能会挂到其他电动自行车或障碍物,容易伤到其他人员。

  在此,兰考交警倡议电动自行车主,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主动去掉防晒挡风被。即日起城市管理局联合交警部门将对全县电动自行车加装防晒挡风被进行全城治理,请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自己的出行安全予以配合。各单位干部职工要积极带头,从自身做起,从家人做起,相互通知、做好宣传,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文明交通一小步,社会前进一大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路、骑安全车,用安全骑行引领城市文明,让我们携手一起创建拼搏创新文明美丽新兰考!

  文明交通倡议书(二)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为巩固提升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切实提高公民的文明交通素养,在此,我们向市民朋友们倡议:

  一、开文明车。自觉养成“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灯停走、按位停放、按章驾乘”的良好交通习惯。服从交通警察指挥,不争道,不抢道,不占道,不乱停乱放,不随意掉头,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开霸王车。杜绝酒驾毒驾、无证驾驶、无牌上路、疲劳驾驶。保持安全距离,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在行驶中不拔打、接听手机,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道路路面。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二、行文明路。出行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内行走,横过公路走人行横道,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各行其道,不争道,不抢行,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

  三、做文明人。爱护交通安全设施,自觉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停车。文明礼让,知行合一,从我做起: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活动,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市民朋友们,文明交通关乎每一个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从现在做起,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争做一名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参与者、支持者、倡导者、守护者,养成文明交通习惯,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携手共建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

  文明交通倡议书(三)

  尊敬的市民朋友、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为我市经济振兴发展打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市政府组织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向全体市民、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打击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毒驾、闯红灯、假牌、驾驶拼装报废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规定: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行政拘留;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对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行政拘留和吊销驾驶证;对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载的,一律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对驾驶拼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一律强制报废和吊销驾驶证。

  二、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做一个文明礼让的人。

  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按停车泊位指示箭头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过街走斑马线等文明交通行为。

  三、摈弃“六大交通陋习”,做一个珍爱生命的人。

  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不走斑马线等交通陋习。

  四、告别“六大停车不文明”

  自觉告别:不在停车泊位内停车、占用公交站点停车、堵占消防通道停车、随意停车上下人、挤占车位影响其他车辆出入、在禁止停车网格线上停车等不文明停车行为。

  市民朋友、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城市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文明的城市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为打造平安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而共同努力!

  文明交通倡议书(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涉及到我县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城乡居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文明交通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文明交通参与者,积极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是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居民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开始,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人人争当文明交通参与者。在此,绥棱县交警大队向全县沿街单位和居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文明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陋习,自觉养成按灯行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的文明习惯。服从交警指挥,不争道、不抢道、不占道、不乱停乱放、不乱掉头、不闯红灯、不开霸王车,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保持安全行车距、系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在行驶中不向车外抛撒物品,驾驶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二、养成文明规范停车好习惯。请将机动车停放到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车库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内。在路内停车泊位临时停车一定要靠右侧顺向停车。请不要私自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长期占用临时停车泊位停车。

  三、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和践行者。驾驶二、三轮电动车等非机动车时不要走机动车道、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到指定区域。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或者实施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劝告自己的家人、亲戚和朋友,要时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自己、家人和社会负责。

  四、不驾驶非法生产、销售的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行驶。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 城市观光车等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但是未申报国家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驾驶此类车辆上路属于违法行为,将按法律规定应进行查扣和处罚。请您并告知您的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

  五、自觉维护沿街单位、店铺门前交通秩序。城区沿街各单位、商铺门前,不得违法占道停放车辆、摆摊设点、超门头经营或有其他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行为,保持单位门前停车秩序良好。

  六、交通中有你、有我、有他,有我们共同参与。交通文明需要你、需要我、需要他,需要文明共同营造。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携手共济,文明出行、平安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明交通倡议书(五)

  广大驾驶员和市民朋友:

  礼让为先、文明和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深入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活动,提升和展示旬阳文明新形象,我们倡议:

  一、文明驾驶,礼让行人。严格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行驶,服从交警指挥,遇到斑马线行人减速慢行、主动礼让,做到不争道、不抢行。

  二、遵守交规,文明出行。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马路时,请主动走斑马线,做到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遇到车辆文明礼让时,尽可能快速通过斑马线并向驾驶人点赞示意。

  三、行业带头,率先垂范。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和党员干部私家车,要带头做到“车让人”,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到“人守规”,用文明交通行为带动影响身边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全民参与,互相监督。文明交通人人共建,交通文明人人共享。我们每个人都是文明交通参与者、建设者,都有义务、有责任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监督。

  “车让人”,让出一片安全,让出一片秩序,让出一份温情。“人守规”,守住一份理解,守住一份和谐,守住一份文明。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群众满意的文明城市而携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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