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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施工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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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建设施工是实施建设计划和设计蓝图的生产活动。那么签订基建施工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建施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基建施工合同范文一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xx年xx月 xx日竣工日期: xx年xx月 xx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暂估价(大写): (人民币)

  (小写): (人民币)

  以实际工程量为准进行结算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开工付至合同价的40%;

  2、工程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的70%

  3、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七、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的关系。

  八、工程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九、工程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施工,验收规范按照国家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和工程结算。

  3.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4.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

  十、材料供应

  1.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且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按甲方具体的要求采购,并做好材料设备进场的报验工作。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十一、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人民法院起诉。

  2.如一方违约或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额度为本合同工程总价的10%。

  3.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应按规范进行组织施工,确保文明施工。服从甲方正确指导,配合甲方圆满竣工。

  4.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款方式确定,最终以实际工程量计算。

  十二、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及价款结清后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合同定订立时间: XX 年 XX 月 XX 日

  合同定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年 月

  年 日 日月

  基建施工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祁红花苑C1#(42)楼。

  工程地点:黄山市祁门县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二、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肆拾玖万元整 元(人民币)¥:元

  1.材料价格计取划分为土建结构及安装预埋材料计取阶段(基础结构至主体封顶)和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材料计取阶段,分段计算确认,即双方每月确定一次单价,该段工程完工后按月平均单价计算该段工程材料结算价值。

  2.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中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____壹__万元(指本合同工程单项材料总值差额,下同)区间以内的工程材料按信息价计,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 ___壹__万元区间以外的工程材料,乙方须依据工程材料实际市场批发价书面报甲方确认,并按双方确认价进行工程结算。

  3.乙方同意不收取下列费用:工程抢工措施费、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措施费、扰民施工措施费、场地不足施工措施费、一般施工安全及技术施工措施费(如在定额项目中已含,不再另行扣除,但也不额外追加);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双方另行协商。

  4.由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项目部按分包工程总价___5___%(主要设备费除外)收取总分包配合费、管理费,并由甲方从各专业工程工程款中扣付给乙方祁红花苑项目部。

  5.工程造价计算依据以本协议相关条款,祁门设计室设计建筑、结构、安装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设计室、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经甲方、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施工现场经济签证为准。

  6.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均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原则计量计价,乙方不得拒绝施工,也不得出要求单独按包干价计价,除非甲方同意。

  三、甲供工程材料、设备和甲分包工程

  1.甲供材料有:钢筋、商品砼。

  2.甲分包专业工程有:铝合金门窗制安工程、防火门制安工程(含入户门)、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

  四、工程款支付

  1.结构工程甲方按结构施工进度每完成__一___层支付___50___%工程款,砌筑工程根据工程总砌筑量均衡分三段,每次支付____50__%工程款。主体建筑装修及水电安装按每完成___1___层单项工程为一个施工阶段,每一阶段形象进度完成后支付___45___%工程款。前述每一阶段施工进度完成后,由乙方将形象进度报表交甲方,甲方在_____7_日内按合同约定要求审核完毕,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无异议后____3__日内按审定的工程款及支付比例支付给乙方。

  3.工程竣工验收完后___30___日内按工程合同暂定造价付至____80__%,在工程结算审定后__30__日内平均分三期支付完工程结算余款(扣除____5__%保修款)。当结算时间超过____三__个月,则自工程竣工即领取档案合格证之日算起_____7_天内甲方付至工程总价的__95____%,

  五、本合同工程凡需乙方协助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各项报建、报批、报验、质监、质检、安检等手续,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有关手续后___15___日内办妥交给甲方。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为报建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报建合同中与本补充协议有相异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_祁红花苑_____项目部正式成立、乙方按期办妥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基建施工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整个工程的全部工程桩,CFG总桩长桩67870.5m,水泥搅拌桩总桩长6182m。

  四、工程造价:

  1、本工程承包方式采用闭口包干性质,包括总价及综合单价均闭口包干。

  2元(小写)。注: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其中:D500CFG综合单价76元/m,D500水泥搅拌桩综合单价35元/m。

  (1)总价包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保水电费、包施工组织措施费、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资及材料价之任何市场差价、施工管理费、总包管理费、所有间接费、综合费率、各类保险(含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利润和国家规定的任何收费、税金、必须的加班费、仓储、运输、因材料或设备迟到工地的窝工费、防止扰民措施费、翻槽及场地平整、渣土消纳费用、桩基检测费、文明施工费等)。乙方不得就该工程中各项措施费、保修等事宜再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

  (2)除非另有规定,合同价款包括执行和完成合同所描述工作的全部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

  (3)包干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即合同单价不会因人工及物料费用或汇率之升降而调整,不会因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而调整。

  (4)任何未列在工程量清单内而却是完成本工程内容必须的项目,其价款已被包含在其他已填报价款的项目中,今后不作调增,任何的缺漏项与工程量统计错误(除非招标图纸上没有,而施工图上有)皆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甲方现场代表天内提供桩基础施工图份。

  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3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5 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 3 份。

  二、乙方

  1、乙方现场项目经理,乙方负责施工区域临时道路、临时设施、从甲方提供水电接驳点到施工现场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在进场施工前5日内送发包方,经甲方确认后可进场施工。

  4、现场提供监理办公区一处。

  5、以上工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自年 2 月19 日开工至2013年 3 月20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接驳点,影响进场施工;乙方自行处理地下障碍物或管线,但不包括乙方自行考虑车辆及道路的修理;

  2、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不可抗力。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质量标准按设计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一类桩达到90%(含)以上,不得出现三类桩。

  按单体工程计:一类桩比率在85-90%之间,乙方赔偿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2%;一类桩比率在80-85%之间,乙方赔偿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3%;一类桩比率低于80%,乙方赔偿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10%;每出现一根三类桩,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的5%,且由此产生的补救措施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应按国家和河北省现行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及监理单位的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范。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应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并经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共同验收后方可用于工程。如采用不合格的材料,甲方、监理有权制止使用,提出整改,并且乙方赔偿甲方2000-20000元/每次,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待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无论甲方或监理单位是否发现,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隐蔽工程需经甲方派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按照环保、环卫、公安、市政排水、泥浆排放、消防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与上述部门的有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公司、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和甲方代表签证后实施。

  第五条 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及现场监理有权对承包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或停工整改,如提出整改问题后乙方未能按时整改完成的,乙方赔偿甲方5000—10000元/每次。

  二、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如出现变更,设计变更部分综合单价计算方法如下

  1、施工条件及性质与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工作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应采用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填报的单价乘以变更工程量结算变更费用;

  二、水电费挂表计量(所用水电费用、电损及管道损耗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三、由乙方施工原因(包括桩位偏移、断桩、低桩等)引起的费用在乙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四、付款方式:

  1、本工程没有预付款支付;

  2、工程基础验收合格、桩基检测合格后及办理结算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3、相应结算总价的5%将作为保修金,在结算付款中扣留,保修金[无利息]在项目工程主体封顶起2年后结清。

  4、以上付款,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格式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提交申请付款报表,内容应说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金额和具体明细组成,以上付款经甲方审批后21日内支付。

  五、乙方应履行开国家正式发票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付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三、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要求需有关部门负责人确认。没有经过确认的变更单,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增加的相关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减少相关费用,合同总价按实扣减。

  五、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指令”等函件时,应立即组织人员配合甲方到现场就返工或增加内容、部位、数量及工期等详细情况进行现场核对。

  六、如果涉及到返工,己方应立即停止原工作,并最迟应于次日与甲方相关工程师一起核定返工工作量。未能立即行停工而继续施工的工作,不得计算返工费用。未能及时核实返工工作量,而在事后将原有工作当作全部完成而索赔返工费用的,甲方不予认可。

  七、当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实施完成后,需由监理公司、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否则一律无效,如属隐蔽工程,需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中必须附隐蔽前的照片。

  八、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内容工作发生并完成后七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资料一式四份。所有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单需使用甲方规定的标准表格。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及其补充预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过后补办的做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签证单,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第八条 工程验收

  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第九条 质量保修

  一、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工程质量保修金

  1、质保期

  2、乙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本工程在缺陷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甲方可在认为有需要的任何时间发出指示,要求乙方修复在缺陷保修期内出现任何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指示后的合理时间内修复该等缺陷。

  3、缺陷保修期届满且乙方根据指示已修复所有缺陷并令甲方验收满意时,甲方应签发“缺陷报修完成证书”,乙方获此证书后方视为保修工作完成。但该证书发出后,乙方仍须承担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的保修责任和义务。

  4、若乙方收到甲方指示后未能在2天内履行其保修义务,甲方可以委托他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缺陷修复。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或从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同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这种情况通知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每延期一天应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

  3、因乙方原因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延误超过5天,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请第三方进场施工。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二、甲方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按时完成,则竣工日期可以顺延。

  2、因甲方原因,工程中途停建或缓建,按已完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剩余材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发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发协议停止施工;

  (2)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落款处)确定邮寄地址(收件)、邮编、传真号码为甲乙双方认可的文件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有义务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以原联系方式出发的文件在发出后(无论是否收到)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

  二、本合同自双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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