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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居间服务合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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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居间服务合同范文篇三

  卖 方:发证地:

  卖 方:发证地: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居间方: 地 址:

  各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本合同中所有币种均指□人民币□港币):

  一、卖家出售的房屋位于深圳市 区 的房产(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或政府测量机构所确认的面积为准)。该物业的房地产证号码为 ,目前物业管理公司为 ,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 元。

  二、该物业的抵押情况:

  1、该物业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物业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须于签署本合同后 日内将红本房地产证原件交予居间方。

  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卖方自行赎楼,并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卖方须于注销抵押登记后叁日内将红本房地产证原件交予居间方或居间方指定的担保公司。

  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赎楼,并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完成全权委托公证予担保公司,并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赎楼的服务合同,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担保赎楼收费项目以担保公司的服务合同为准;如卖方无法取得担保公司提供的赎楼担保,卖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日期之前自行将房地产证赎出并注销抵押登记,以确保本合同可以顺利履行。

  2、该物业的租赁情况为: □无租约 □有租约 月租金 元整(小写 ),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卖方承诺在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声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须于 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人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租金(若有)转交买方,买方自 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3、该物业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该物业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日内将该物业内所有户口迁出,逾期则以该物业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三、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1、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物业成交价格为 元整(小写 元)。

  2、付款方式: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卖方支付定金 元(□向卖方直接支付□由居间方监管)。本合同签署后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第二笔定金 元(□向卖方直接支付□由居间方监管)。在双方完成该物业的交易时该定金自动转向为第一部分楼款。第二部分楼款为_________ ___元(小写 ),付款方式如下:□A、一次性付款:上述第二部分楼款买方须在签署本合同 个工作日支付至居间方指定银行的第三方监管账户。 □B、银行按揭付款:a、买方在 年 月 日前将预估首期款 元(小写 )支付至居间方定银行的第三方监管账户。 b、买方在 年 月 日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在银行承诺贷款并出具“承诺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买方需补足首期房款并完成监管手续(首期款多退少补),即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总额减 去银行承诺贷款之金额为准确的首期款,并向居间方支付按揭服务费 元。买卖双方须在本条a、b中约定的时间之前或当日与 居间方指定的监管银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如未及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违约方须以该物业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1‰向守约方 支付违约金。 c、该物业成功转名到买方名下3个工作日内(以有关部门答复日期为准)买方须在居间方的协助下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有关部门缴纳 税费及领取新房地产证,负有抵押义务的,须即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买方逾期取证的应以该物业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1‰向 卖方支付违约金。

  3、交付标准: □毛坯 □装修(附家私清单)卖方应于: □收到全部楼款(不含交易押金) 当日 □ 将该物业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物业钥匙

  4、卖方预留 元(小写______元)作为交易押金放于居间方处,买卖双方同意此交易押金用于支付交楼时需结清的水、电、 煤气、数字电视及物业管理等费用和按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卖方支付的其他费用(此款项由 □在卖方已签收并托管在居间方的定金或 房款中支付 □卖家另行向居间方支付)。此交易押金将在完成产权转移,卖方将该物业交付买方使用、结清所有费用并签署《交楼确 认书》的三个工作日后,由居间方将剩余部分退还卖方。若卖方尚欠居间方佣金、有未结费用或财物丢失、损毁的情况,卖方同意居间 方有权从此交易押金中扣除。

  四、税费承担(本条约定的所有项目均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税);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 (10)提前还款罚息。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 (12)契税; (13)产权登记费; (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15)《房地产证》贴花; (16)抵押登记费; (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其他费用:(19)受籍调查费 ;(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 (21)评估费; (22)律师费; (23)保险费; (24)赎楼费; (25)赎楼委托公证费; (26)提前还款违约金; (27)贷款逾期利息及相关费用; (28)其他 。 经双方协商,上述 项由卖家支付;上述 项由买家支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缴纳方缴纳。

  五、关于定金、监管款项

  1、买方将定金按照本合同约定存入居间方监管账户,即视为卖方收讫。

  2、居间方监管账户 户名:泛城房地产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① 开户行:招商银行金中环支行 ② 开户行:农业银行地王支行

  帐 号:755903731710402 帐 号:41000400040015531

  ③ 开户行:中国银行人民南支行 ④ 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深港支行

  帐 号:823307910208091001 帐 号:4000029119200093912

  买卖双方同意居间方队监管款项的处理按以下条件操作:

  1)、第一笔定金 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在符合以下选项________时转付卖方,

  2)、第二笔定金 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在符合以下选项________时转付卖方。

  A、卖方将房地产证原件交予居间方,经居间方查档确认产权清晰、有效且无抵押无查封;

  B、已赎出卖方房地产证并已注销抵押登记,经居间方查档确认处安全清晰、有效且无抵押无查封;

  C、卖方完成全权委托手续予居间方指定的机构或个人,受托方已收到全部公证书原件;

  D、其它

  居间方必须在确认符合放款条件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按以上约定的金额(不按利息)支付卖方。

  3、本协议第五条中约定的金额以转账方式支付卖方,卖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户名: , 开户行: ,账号: 。

  注:若卖方需要变更该收款账号,应在居间方放款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居间方。

  六、违约责任

  买方或卖方逾期履行本合同约定事项的,逾期履行在 日内,违约方应以该物业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1‰支付违约金,双方同意合 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违约方支付该物业成交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七、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与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 年 月 日前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同时向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未约定不明及本合同有相冲突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八、佣金(居间报酬)或居间费用(从事居间活动之必要费用)的支付

  1、买卖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应当在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向居间方支付佣金(居间报酬),各方同意:买方支付 元;卖方支付 元。

  2、买卖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后未按约定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基于居间方已从事的居间活动及已提供的服务,买卖双方须于次 日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各方同意:

  若卖方原因造成无法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卖方同意支付居间方相当于第八条第1项约定佣金总额的30%作为居间费用; 若买方原因造成无法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买方同意支付居间方相当于第八条第1项约定佣金金额的30%作为居间费用;

  3、逾期支付上述费用,应按逾期金额每日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九、特别条款

  1、买卖双方向居间方所留地址、电话、传真等为互相联系、通知、发送文件之用,必须真实、有效,本合同所有通知事项皆通过前述方式之一进行;前述地址、电话、传真等如有变更,需书面通知居间方。

  2、 10%的标准赔偿居间方、守约方的损失

  3、各方清楚并同意:居间方所作出之口头陈述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生效,居间方所出具的所有文件(包括“承诺书”)、收据等,须盖有居间 方的公章、合同章或财务章方为生效,否则居间方有权不予认可。

  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有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判结果对各方均 有约束力。

  十、备注条款(如备注条款与本合同前述条款有冲突的,以本备注条款为准): 2、若买方或卖方并非本人亲自签署合同,则签署人应当取得合法、完整的授权,否则签署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按本合同成交总价款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附件及补充协议等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办人: 卖方签署 买方签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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