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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劳务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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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人员是指在组织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的人,对于管理人员劳务合同你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管理人员劳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管理人员劳务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 北京xx工程项目部 _因生产、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 王斌 为 北京xx工程项目部 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用乙方从事 资料员 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__12___个(月),从_2010_年__05_月_23_日至__2011__年__05月_23_日止(即本工程竣工且结构验收合格为止)。其中试用期为_2_个月,至_2010_年_07_月_23_日止。

  二、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补贴;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作业条件;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乙方:

  1.劳动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单位固定工人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合同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的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三、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1.工资待遇:

  2.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3.根据待业特点协议劳动合同保证金和人身保险:

  4.其他:据借支单,年底甲方为乙方结算该年全部工资(另:本工程验收完成,竣工,亦结算该年全部工资),在甲方收到开发商或总承包方人工工资后,15日内全额付清。_

  四、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7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人员劳务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由于甲方承包的苍溪县嘉陵江大桥至兰渝铁路庙垭火车站连接路工程项目管理需要,满足施工组织机构需求,明确管理人员责任和义务,本项目经理部特与参与本项目管理的所有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劳务合同,特聘请: 同志、小姐、(女士)在我项目部担任 一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对聘用者的要求:已凭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服从项目工程的一切管理,服从上级领导,服从公司安全教育和技术要求,对应职位的在职在岗人员绝对遵守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尽职尽责遵守和完善岗位职责里交代的各项任务;要求在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资料员、质检员、安全员、试验员、测量员等必须对工程技术认真负责,认真执行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工艺以及上级规定的技术要求。要求所有管理者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对自己工作负责,严禁徇私舞弊,对成都路桥苍溪县嘉陵江大桥至兰渝铁路庙垭火车站连接路工程项目效益负责。

  2、甲方对乙方的待遇:被聘用者的乙方,经过甲方认真考核和选用,确定聘用关系后,甲方将按照项目管理条例进行实施意外保险、福利和工资、奖励待遇。该协议中确定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不含福利和奖励待遇。 同志、小姐、(女士)在我项目部担任 一职,基本工资为 (元人民币)每月。

  3、乙方日常生活由甲方担负,乙方在工地内的意外伤亡由甲方负责。其中因节假日或工地以外发生的生活费、意外事故甲方不与承担任何责任。

  4、关于工资发放、出勤考核、请销假、奖罚、会议、安全管理等《项目管理规则制度》与《岗位职责义务》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与合同后面,确保人手一份,便于各管理人员学习、掌握和运用。

  5、 如遇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司委托人签字、印章) : 乙方 (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___月 ___日 二0一五年___月___日

  管理人员劳务合同范文三

  甲方(用人单位): 公司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家庭地址 家庭电话 本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建筑业的特点,又在双方熟知《员工手册》 ,并愿意遵守手册中各项规定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同时签订本劳动合同,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信守所有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①固定期限:自2012年 月 日起至2012年 月 日止。约定的试用期为:自2012年 月 日起至2012年 月 日止。

  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2012年 月 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务时止,试用期为一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项目部 岗位生产管理工作,按工作需要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调度,完成一些力所能及的其他工作。工作地点在甲方施工项目范围内,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①、甲方根据【1995】87号《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采用集中工作,春节前后集中休息 。中间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应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假和生活、工作任务的完成。

  ②乙方在合同期内除双方约定的集中休假时间外,必须常年正常出勤,履行职责,认真抓好项目部的管理工作,不得无故旷工。家中有事需回家的,必须向项目部及工程处提交书面申请,在项目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回家,但最长假期不得超过10天,无特殊情况下,乙方擅自回家或超过假期的,双方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③、年终退场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按照甲方的安排有秩序、有计划的退场,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提前回家。

  四、劳动报酬

  ①、甲方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生产效益,依法自主定分配形式和水平。 ②、乙方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二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

  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日。

  ⑵、甲方在四月份前不发放基本工资,并一律不予借款。

  ⑶、甲方在四月份开始预付基本工资,并在每月的 日前付给乙方,预付基本工资的标准为每月1000元。

  2、绩效工资

  甲方以项目部为单位,根据项目部管理人员各项指标、责任履责考核表的内容,每月分上旬、中旬、下旬对乙方进行认真考核,月底进行综合汇总,年终进行一次性履责考核综合评定。甲方在年终根据乙方的职位、担任的工作、责任的大小、项目部对乙方的工作责任履责考核综合评定结果和项目部及工程处的经营效益情况,甲方依法灵活自制确定乙方的绩效

  工资。

  3、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4、工资的计算依据和工资的发放:

  ①、工资的发放,甲方根据乙方全年的实际出勤和绩效工资的级别,年终计算出乙方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总额,扣除已发的基本工资、借款及其他费用后,在年终一次性付清,但如企业工程款收取困难时,必须实行先支付职工工资,后支付管理者工资,管理者工资迟付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②、如乙方单方面违约,在中途擅自离开甲方企业,另谋职业或回家的处理:乙方当年在甲方工作的出勤不足200天的,乙方只能按基本工资 元/日进行结算,不得享受任何绩效工资和奖金等一切待遇;乙方当年在甲方工作的年出勤超过200天的,按乙方核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80%计算。并根据乙方擅离岗位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情况,对乙方追究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奖金:

  乙方的奖金按乙方所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工程施工的质量优劣情况及项目管理效益奖励基金来确定,奖金的分配待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工程的最终质量、安全、施工成本测算后,按企业的项目管理效益奖励有关规定进行分配,并根据项目工程的工程款到账比例进行兑现。项目管理效益奖励基金由各项目部单独计算,决不进行项目部与项目部之间平调。

  五、社会保险

  ⑴、乙方参加甲方企业工作工龄不足五年的,企业为了解决每位管理者的后顾之忧,提前给工龄不足五年的管理者办理养老保险。如管理者来甲方企业工作不足五年,但管理者本身年龄也超过45周岁,这种对象办理社保完全是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企业才给予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因超龄而一次性补交的社保费及医保费等。全额由社保享受本人承担。

  乙方工龄不足的管理者,社保基金缴纳办法如下:按国家社保基金缴纳的规定,自缴部分的费用和其他人员一样由社保享受者缴纳。企业应缴部分的社保费用,工龄超过四年不足五年的个人承担10%,工龄超过三年不足四年的个人承担20%,工龄超过二年不足三年的个人承担30%,工龄超过一年不足二年的个人承担40%,工龄不足一年的个人承担50%。

  ⑵、乙方因工作能力有限或工作不力不适应甲方的管理工作,劝其离岗的或辞退的,甲方一律不再安排乙方做其他任何非生产性质的管理工作。乙方离开管理工作后,愿意留在甲方班组内从事劳动作业工作的,已经办理社保的,甲方继续为其办理交纳社保费用,甲方承担应由甲方应交比例部分的社保金,只要乙方继续留在甲方劳动作业至退休的,甲方每年承担应由甲方应交比例部分的社保金,直至乙方退休。如乙方在劝其离开管理工作岗位后,不愿意留在甲方班组内参加劳动作业工作的,甲方为乙方续交一年的社保费用,甲方承担续交一年的应由甲方应交比例部分的保险金,一年后由乙方自己交纳社保费用,其费用全额由乙方自负,一年后如乙方自己不去交纳社保金造成脱保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⑶、乙方在中途擅自离开甲方企业,另谋职业或回家的,乙方已经办理社保的,甲方从乙方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给予交纳社保费用。由乙方带走社保卡。如甲方已经给乙方交纳中途离开之日以后社保费用的,全额由乙方偿还,在结账时扣回。

  特别约定:不管什么原因中途离开企业的,从离开之日起,不得享受企业的奖金基金,各种优惠待遇(包括在企业期间未支付的奖励基金及各种优惠待遇),从离开之日起的社保基金缴纳全额自负,如乙方不及时自费缴纳社保基金造成脱保等一切后果由离企者(乙方)自负,与企业无任何关系。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⑴、乙方应当从事自身的安全知识的学习,全面掌握安全知识,确保安全无事故。在自身项目部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前对其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对职工的学习效果进行书面考试,督促职工在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考试不合格的职工劝其离开施工现场,并给予补课。

  ⑵、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助项目部建立好安全生产制度;教育职工遵守劳动安全制度,按章操作,服从指挥,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无安全保护设施的危险作业。并确保自身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七、医药费及病假工资、工伤补助金的处理

  ⑴生病发生的医药费及病假工资

  1、乙方如生病已经办理医保的,甲方一律不再给予报销医药费用,应由保险公司给予报销。

  2、乙方如生病无医保的,平时医药费一律不给予报销,重病经甲方领导同意住院治疗的一次性医药费在2000元以内的自负,2000元以上部分,乙方第一年到甲方工作的报支30%;乙方在甲方工作2-3年的报支50%,4-5年的报支60%,6-7年的报支70%,8年以上的报支80%,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部分一律自负。乙方住院医疗一律无护理费。

  3、病假工资的计算:乙方的病假工资一律为40元/天,凭施工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为准。经医生建议,工程处同意在家养病的打对折,家乡乡村卫生院的病假证明无效,病假工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即90天。

  ⑵工伤发生的医药费及工伤补助金

  1、施工区域内乙方如发生工伤,未办理社保的,医药费全报,不计算工伤工资,给予工伤补助金,标准按乙方自身平均工资的80%计算,工伤补助金的给付最高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乙方已经办理社保的,由劳动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处理,如劳动社会保障局给付标准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甲方给予补到上述标准,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乙方在施工区域内如发生重大因工受伤、致残、死亡事故,按国家和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及本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如发生重伤经工程处领导同意家属来队护理,护理费为20元/天。

  3、在施工区域以外乙方如发生的交通及其他各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八、劳动考核与培训

  乙方应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工作性质,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并确保考试合格。如乙方通过培训考试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经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九、乙方义务

  乙方必须承担根据甲方企业所在地政府规定由乙方承担的黑色路面费,人民教育基金、绿化基金、防洪基金等费用每人每天1元。

  十、奖励及处罚

  ⑴、奖励

  1、安全奖:乙方所在项目部,当月未发生任何大小安全事故,未发生任何工伤医疗费用,给予乙方奖励,标准为主体工程按2012年度日工资的3%,装饰工程按2%维修工程按1%。项目经理、安全员增加1%奖励,技术负责、总施工员、项目副经理增加0.5%。乙方调进调出的按乙方所在项目部的出勤天数计算。

  2、质量奖:乙方所在项目部施工质量达到营口市优质结构,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内的奖项目经理每栋优质结构工程1000元。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按项目经理80%计算。其他管理人员按项目经理70~50%计算(根据职务贡献大小)。优质结构工程面积每超过一万平方米,增将20%。如获江苏“扬子杯”等工程的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⑵、处罚

  1、乙方所在项目部当月不论什么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所在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均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处罚计算,乙方所在项目部月度所有工伤医药费等全部总费用在5000元以内的不奖不罚,所有工伤医药费等全部总费用超过5000元时按下列的比例进行处罚。项目经理罚6%,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总施工员、副经理罚4%,质量员、钢筋、木工、翻样、资料员罚3%,工伤者所在班组长罚10%,其他的项目管理人员罚2%,项目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和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2、乙方所在项目部不论发生怎样的质量问题都必须进行处罚,如造成质量问题影响较大的给予从重处罚。

  ①、在验收中一个单体属不合格产品罚项目经理5000元,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按项目经理60%计算,其他管理人员按项目经理50-40%计算。

  ②、工程指定栋号创优质结构或省、部级工程未达到要求的每栋楼罚项目经理3000元,其他管理人员按上述第一条比例处罚。

  ③、乙方如在当年年底奖罚未落实,离开本工程处的管理人员不予计算,来年继续上班者按比例处罚。

  十一、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争议处理

  甲方和乙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办理。

  甲、已双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予对方全额经济赔偿。

  甲方和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无法协商一致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甲方企业注册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主管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约定事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未及事项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甲方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必须依法共同遵照执行。本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负责人:年 月 日

  乙方: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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