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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二手车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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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车买卖合同是指政府为规范 二手车交易市场设定的适用于买卖双方的,保护双方权益的地方性细节法规。对于厦门二手车买卖合同是怎样写的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厦门二手车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厦门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文篇一

  合同编号: 订立地点: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卖方车辆的基本情况:

  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 厂牌型号: 车牌号码: 已行驶里程: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状况: 需要说明的情况: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他。 具体瑕疵描述:

  (一)底盘部分: (二)车身外观部分: (三)发动机部分: (四)电器设备部分: (五)其他: 二、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 元;大写 。 买方应于 年 月 日在(地点) 同卖方当面查验车辆及相关证明、凭证,并以 □现金□支票□汇票 的方式自查验无误之日起 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即支付剩余车款。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的当日交付车辆、号牌及相关证明、凭证,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 负担。

  相关证明、凭证包括:□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安检合格标志 □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车辆保险单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养路费缴付凭证 □其他 。

  三、卖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保证对出卖的车辆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二)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证明、凭证真实、合法、有效;

  (三)因卖方的原因造成车辆不能过户或转籍,应接受买方退回的车辆,卖方已接受的车款及孽生的利息应全部退回,并向买方支付因此实际发生的费用;

  (四)保证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卖方出售车辆存在未明示瑕疵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买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五)收取买方车款后,应给买方开具合法的收款凭证。 四、买方的权利义务

  (一)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车及查验相关证明、凭证,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二)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约定时间,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五、违约责任 (一)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切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明、凭证的,应每日按已收取车款的 %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三)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每延迟一日按已收取车款的 %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四)买方未按约定支付车款或未按约定时间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每延迟一日按未支付车款的 %标准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约定仲裁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 。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手车交易市场存档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一份,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或转籍手续时出示一份。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空格线内和空框号内填定的文字、数字、符号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厦门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文篇二

  合同编号:

  卖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 ;车辆号码: ;

  厂牌型号: 。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他费用)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过户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过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 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在 (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表一)。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支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汉有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卖方: (签章) 卖方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买方: (签章) 买方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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