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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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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

  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商统一设计,批量建造后,作为商品出售的房屋,通常是作为居民住宅。最新商品房销售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最新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文一

  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的“百合世嘉小区”二期项目委托给乙方做代理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愿自觉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及服务内容

  7#、8#、9#、10#、12#、14#楼住宅项目委托给乙方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事宜。乙方销售房屋以甲方提供的“销售房屋确认表”为准(见附表1)。在“销售房屋确认表”中,甲方有权预留 套,甲方预留和销售的房屋部分,乙方不再计提佣金,但须纳入乙方销售任务。

  二、代理销售期限:

  合同签订后,销售周期开始计算 个月内销售90%以上,代理期限至7#、8#、9#、10#、12#、14#楼住宅销售完毕之日止。

  三、服务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针对本项目专门建立销售团队。现场每天项目负责人员不少于 人,销售人员不少于 人,驻现场负责人员为 ,专门负责实施营销策划及所有的销售工作。包括:市场分析、客户定位、本项目的营销定位、制定行销竞争对策及各销售阶段价格体系、宣传推广策略、设计、制作及执行等。如甲方认为乙方的负责人及销售人员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15日内调换人员。

  四、保证措施

  为保证双方利益不受侵害,乙方需支付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为:扣除乙方前三个月应该计提的销售佣金,如佣金不足20万元(人民币)的,甲方继续将在以后的佣金中扣除,直至20万元(人民币)为止。保证金返还方式:住宅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经核准确定乙方无损害甲方经济利益和企业形象的行为以及未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纠纷的情况或问题,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的50%,合同履行完毕后,剩余保证金退还乙方。

  五、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销售卖场办公桌椅,其他所有费用乙方自负;

  2、甲方负责保证该项目销售的合法性;

  3、甲方根据乙方策划销售方案,有权变更和确定各销售阶段的计划和销售价格。广告、宣传费总额不得超过销售额的1% 。此条款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执行;

  4、甲方负责收取客户交纳的各种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及客户交付的其他费用等;

  5、在乙方配合下,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购房贷款及房屋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

  6、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规划或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7、甲方有权随时调阅销售情况的相关信息;

  8、甲方可根据市场行情随时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乙方自通知之日起执行新价格销售,溢价亦按甲方新批准的价格高出部分计算,甲乙双方按8:2比例分成;

  9、甲方根据项目需要对乙方销售进度提前15日进行调整,乙方接到通知后执行,甲方按新的销售进度进行考核。

  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按约定销售周期提供每月销售计划即附表2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制定售楼方案和宣传推广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甲方确定的工作目标为导向,合理组织和实施销售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提交营销策划方案。

  3、乙方应严格按照与甲乙双方所确定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不得向客户做售楼方案条款之外的承诺或向客户收取费用。

  4、乙方负责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负责因合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纠纷。在甲方配合下,乙方负责交房的全部相关工作。

  5、乙方应于每月5号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送上月工作总结,包括:上月回款执行情况及与计划的比对分析、销售推广的执行情况及与计划的比对分析、销售价格的比对分析和特殊事项的办理完成情况;于每月25号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送下月工作计划,包括:下月回款计划,销售计划、客户渠道和推广计划及费用计划、价格调整计划和特殊事项办理进度计划;

  6、合同终结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全部客户(包括未成交客户)资料及其他资料的原件。

  7、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在工作中获悉的甲方及本项目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项目的任何信息擅自发表和提供给第三方。

  8、合同约定履行期间,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维修、水、电、通讯、耗材等所有费用及所聘用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一切责任。甲方不负责乙方人员的任何相关责任。

  六、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1、代理费标准

  ①乙方实际销售价格甲方批准价格的部分计算溢价,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 8:2 比例分成; ②乙方在双方约定的销售周期内完成约定销售指标90%以上,销售代理佣金按实际销售额的1 %提取;销售率80-89%按0.9%提取,70-79%按0.8%提取,70%以下执行本合同第七.3条;

  2、代理费计算及结算方式:

  ①乙方当期代理费=当期已售出楼房合计合同总房款×当期代理费率。当期楼房已售出的标准是:一次性付款的,以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以付清房款为准。以按揭方式付款的,以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首期房款且客户的银行贷款已存入甲方帐户为准;

  注:溢价部分如发生结算乙方不再重复享受1%的佣金结算

  ②结算时间:每月3号前乙方上报销售佣金情况,销售指标完成90%以上,经甲方核实确定后,在5日内将上月佣金按预结算额结算一次。月预结算代理费的费率为1% ;

  ③退房处理

  非甲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的,不计入乙方销售业绩。已按原标准付代理费的,乙方将差额部分退还甲方。若客户在签订订房单后悔约,该客户交纳的定金将予扣除,并由甲方处理。

  七 、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

  1 、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作出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扣除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代理费及全部的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同时支付20万元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a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售楼方案

  b任意放盘

  c减价销售

  d向客户额外收取费用

  e擅自转让代理权

  f超越代理权进行营销策划或代理销售

  g擅自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或工作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对外披露、提供、发布。

  h从事其他有损甲方合法权益和良好声誉的行为。

  I乙方中途退场的。

  J驻现场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岗位或在其他项目兼职;

  K销售人员不足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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