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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两学一做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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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自查整改,要坚定的理想信念,能够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准则,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范文,欢迎阅读!

  党员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和市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指导意见,呼市司法局开展了“”学习教育。

  一、市里安排的重点任务开展情况。今年4月份局党组书记传达了市委那顺孟和书记《在全市“”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在我局全体党员大会上做了动员和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XX年呼市司法局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学习教育内容、具体措施等要求,安排了具体的学习计划。“”学习教育在呼市司法局党组领导下进行,由呼市司法局机关牵头组织实施,成立“”协调小组,局纪检监察室、政治部、办公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关键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障工作力量,加强督促指导把关。前期开展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组织关系的集中排查。

  二、基层支部方案计划。根据《20XX年呼市司法局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所属各基层党支部都根据本单位特点因地制宜制定了“”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推动了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目前学习教育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基层党员学习资料。为了便于党员学习,我局为全体党员干部购买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习系列讲话(20XX年版)》、《习重要讲话文件选编》、《大道之行》、《全面小康热点点对面》、《四个全面》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等基层党员学习资料。

  四、学习形式灵活多样。每天晨读十分钟《党章》,每周四下午为固定的党员学习日。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党组织班子集中学习,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以集中学习、自主选学、专题讨论、交流心得、讲党课、发放考卷等多种形式,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专题研讨等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利用好双休日讲座、基层大讲堂、远程教育站点、网络在线教育、共产党员微信等平台自学,撰写好心得体会,做好学习记录,扎实开展“”。

  五、党员作用的发挥。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即“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窗口单位,重点落实党员挂牌上岗、亮身份、比贡献,落实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制度;在局机关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落实“456”工作法、“在职党员进社区”制度;让广大党员学有标杆,做有榜样。

  六、书记创新讲党课。目前已有10个基层党支部书记讲了党课。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讲党课成为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增强党性、强化自觉的过程。“七一”前夕,局机关还要结合开展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廉政党课等内容。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要带头为所在部门单位和所在党支部讲党课。

  七、存在问题清单。查摆出的问题: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方面,有的党员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缴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在强化党的宗旨方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欠缺,为群众办事不上心、不主动,讲奉献、讲公德、讲诚信不够;在推动改革建功立业方面,有的党员安于现状、精神不振、不思进取、作风懈怠,缺乏担当精神,不能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有的基层党组织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待加强。

  八、单位自身督察机制的建立。我局机关、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共同配合加强督促检查,每季度、半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党支部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目前通过听取汇报、参加学习讨论、列席支部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对所属党支部进行了指导。

  九、处级干部“五个一”工作机制。结合我局党建工作要点及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五个一”工作机制任务分工。局党组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建工作报告;每半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督察总结部署工作;局机关、政治部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工作例会,分析党建工作;局机关、政治部每月召开1次党建工作协调推进会,研究党建工作;局机关每年底组织开展1次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今年4月中旬召开了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五次党建工作协调推进会、一次党建例会,半年进行督察总结,年底前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和组织开展“三级联述联评联考”。

  十、特色经验、亮点做法。以党建指导和促进司法行政中心工作,主要围绕打造“四项工程”。一是打造矛盾化解“提质工程”。成立了呼和浩特市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打造法律服务“护航工程”。着力解决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管理力度不够、服务领域不广、执业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整顿法律服务市场,打击取缔一批“黑律师”、“黑法律工作者”。三是打造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扎实开展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着力解决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有待健全、援助方式有待优化、受援面有待拓展、办案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四是打造队伍建设“正风工程”。对照整治“慵、懒、散、奢”等工作作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2次,信访量减少50%。多次做客呼市广播电台“连心桥”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四风问题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针对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认真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一致认为,无论是学风问题还是工作作风问题,无论是自身要求放松还是廉洁自律意识标准不够等问题,其根本原因是理想信念出现动摇、政绩观出现偏差、群众观念有所淡化和党建工作有所失位所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一主线,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这“五个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此,班子要围绕“四抓”搞好整改,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确保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把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在全面建设水平的明显提升上。

  一、下力抓根本,打牢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和理想信念基础。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在当前复杂形势和市场经济与信息化条件下,社会上各种思想、文化、价值观念对队伍的影响不断增加,党员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也明显增加。这些变化,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坚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在学习方法、学习制度、学习要求和组织形式等方面积极进行新的探索,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学习认识,端正学习风气,激发学习动力,从现实需要出发,深入系统地学习领会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真正掌握其精神实质,认清其巨大的政治价值、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努力转化为共同的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柱,从根本上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信心,对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的信赖,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在事关方向、事关原则、事关大局的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和关键时刻旗帜鲜明,增强经受各种考验和挑战的免疫力。

  二、下力抓形象,模范践行党的先进性要求。先进性是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要靠广大高素质的党员以实际行动来体现。因此,必须通过党性教育、模范感召、典型激励等办法,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良好自身形象,自觉践行党的先进性要求,永葆先进性本色。要切实把自我价值的实现统一到立足本职岗位敬业奉献上来,做到忠于事业,忠于职守,以服务为本,以履职尽责为荣,努力在平凡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要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始终保持一身正气,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产党人道德观、荣辱观的模范践行者,用实际行动影响群众,维护党的整体形象。

  三、下力抓制度,严格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直接关系党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因此,必须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善于科学民主决策的坚强领导集体。要细化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程序,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和健康宽松的氛围,发展平等和谐的党内关系,把集体的智慧力量更好地集中和调动起来;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对重大问题进行充分论证,避免决策的盲目性;明晰班子成员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杜绝随意决策、草率决策;对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及时发现问题、修正偏差。

  四、下力抓作风,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优良的作风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取得革命和建设事业一个又一个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党的政治优势,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因此,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落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不渝地坚持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在帮助党员群众解除认识困惑、理顺思想情绪、激发工作热情等方面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建立健全联系、关怀、帮扶机制,做好关心、爱护有疾病和有困难党员群众的工作,增强党组织的亲和力与感召力,凝聚党员和职工队伍的力量;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教育在先,夯实廉洁从业的思想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要引导广大党员多学习多读书,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规范工作圈,慎重社交圈,净化生活圈,坚守底线,不越红线;要把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提高全体党员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的重要措施,引导每个党员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坐标和规范自己行为的准则。

  干部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按照和上级的安排,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教育调研意见反馈到再学习再教育再意见反馈等活动的逐步深入,我在思想认识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充分认识到“四风”问题的危害性,正如习近平同志讲的“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我深切的感到“四风”虽顽疾难治,但不治必亡党。我们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都要时刻警醒,以身作则,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扎实。

  通过学习、查摆、对照,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虽然时有波折起伏,但总的还算勤恳努力。在认真“照镜子”、“正衣冠”过程中,认识到自己与组织和职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党的培养和群众的期盼时刻都是一种鞭策,党性修养,党性锻炼,是一辈子的事情,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一、个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不能有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和行为。对照这一要求检查自己,在平时的工作和日常言论中,能在不断学习和理解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的基础上,至始至终保持与党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的有关文件精神,并在各项工作中尽力把好党的方针政策的这个大方向。没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没有出现与党员干部身份不相符合的行为和言论的情况。不过,感觉自己在党的大政方针的学习上还存在着不够深入,存在着在日常工作中对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在班子思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及中心组学习上抓的不得力,今后一定要在这上面多下功夫。

  二、贯彻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转变作风方面的情况

  八项规定出来后,我积极拥护决定,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总的情况看来,我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的过程中,容易执行的,容易改正的都在积极的改。

  三、个人“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在查摆问题上,本人在活动伊始就本着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认识态度,不断告诫自己一定要老老实实地放低身段,虚心向职工群众学习,认真听取意见,希望通过活动找出自己平时意识不到的错误和缺点,力求找到问题,找准问题。通过调研、访谈、座谈、问卷调查和自己找、同事帮等活动形式的开展,查找到了我的一些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我觉得有些问题在我身上也存在,归纳起来,我在“四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下:

  形式主义方面:

  一是存在工作不实的问题。也存在着开会时,以会议落实会议和走形式走程序的现象,对要解决的问题,在深入研究,深入思考,动脑筋想办法去解决这些问题上下的功夫不够。

  二是学习的不深入,尽管这两年自己学习抓的比过去紧了,但在工作上有时显得无从着手,力不从心,办法不多,顾虑也多。

  三是在大胆工作方面做的不够好,顾虑太多。另外,在工作方面尽管做了些工作,但开拓性做的不够。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我认识到“四风”现象表现不一,症状多样。就我个人来讲,虽然找出了些“四风”突出的问题,但存在的问题肯定不止这些,还需要上级领导、同事和职工群众帮我再找,再给我指出。仅就上述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我感觉究其根源,从根本上讲是个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是党性修养水平不高的问题。具体说来:

  主观上,想来想去就两条:一是,从人性的根源上分析,就是一个“私”字,或者说是没有处理好“私”的问题,拿党内语言讲,即存在个人主义和名利思想。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自己的个人主义和名利思想始终是存在的,工作中一旦碰到具体问题名利思想就会做怪,比如患得患失,怕得罪人,怕承担责任,不能勇于但当,做老好人,说话只见森林不见树木,不敢坚持真理。二是,从能力上分析,其实是自己功底不厚。每个人并不是不想把工作搞好,之所以犯形式主义的错,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自己没有做好解决困难和矛盾的充分准备,自身功底不厚实。因学习不多而导致思想、理念等缺失;因不善于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而陷入主观主义,导致能力下降;因专业知识有待提高,而导致认知偏差,方法缺失。所以,当矛盾和问题摆到面前时,就会避重就轻、回避矛盾和问题,甚至说空话、套话,不求实效。而做的时候,要么程序混乱、方法简单,要么生搬硬套、文山会海,陷入形式主义。事实上,形式主义反映的是个人工作上的一种惰性,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毛病,毛泽东曾说过,形式主义是一种“幼稚的、低级的、庸俗的、不用脑筋的”东西,号召全党“必须揭破它”,把这种“毛病切实改掉”。我觉得自己身上的确也或多或少存在这样的毛病,自觉不自觉的犯上了这些毛病,如果不加以彻底改掉。

  五、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这次号召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在作风建设上并集中解决“四风”问题,真是切中要害,开展的非常及时和必要。通过学习活动,我进一步认识到反对和克服“四风”,必须首先从抓自身学习入手,必须端正学习态度,要主动自觉的去研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十八”大和习近平同志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水平和政治水平。夯实自身理论和思想的功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学习中要注意克服为学而学,学而不思,学而不用,学而不行的问题。不仅如此,更要广泛的学习人文、社会、经济、政治、历史、科学等其他知识,从而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要把学习培养成为一种生活和工作的习惯,把学得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并丰富知识,从而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2、加强党性修养

  党性修养是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党性修养既是政治修养,又是个人品行修养。我们党历来都十分重视和培养党员干部的党性,我想党性修养就是党员的人生修养,是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过程,通过党性修养提升的是党员干部的人生境界。我想我们的党性修养就是要使党员成为应该成为的党员,而不是有“四风”问题的党员。党性修养要通过在组织中学习、锻炼、磨砺才能逐步培养起来。党性修养内容应包括理想信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全局意识、道德情感以及个人举止行为、工作作风等。所以,除“四风”,培养好的作风,做合格的党员,必须时刻加强党性修养,一是要坚定理想和信念,要有事业心,不能把工作仅当成是谋生的饭碗,应该在工作中去寻找快乐,寻找乐趣,发现工作的意义和价值,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和幸福。二是要注重培养自己的组织纪律观念,工作中遇见人和事,困难和挫折,都要保持平常心,心胸要宽阔,对事对人要有肚量,做事要心胸坦荡,光明磊落,不搞小动作;三是要努力培养自己谦虚、文明、慎独的道德品质。

  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随着“三个环节”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在围绕“四风”问题,对照检查,深入剖析自己过程中,深感干部不好当,要干的事情也很艰巨,自己的能力提高也不够快,期盼在上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监督,振奋精神,加倍努力,团结学校干部职工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下一步的发展作出贡献。

  整改落实自查报告

  按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在县委第四督导组的悉心指导和帮助下,我局党组狠抓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责任落实,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总体情况

  (一)班子重视,狠抓落实,制定整改方案

  为了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建章立制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制定了《泸溪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并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予以通报,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和修改,确保整改方案的质量。

  (二)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

  为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建章立制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就整改措施的整改重点、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责任分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建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责任人具体落实的整改落实责任制,二是建立了整改问题台帐,对每一整改事项,都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方式、目标要求、完成时限,为整改任务的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确立明确的目标任务

  一是坚持班子成员带头,立行立改,以严格标准、严厉措施、严肃纪律,抓好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建章立制的各项工作。二是通过整改,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解决不求真务实问题,解决脱离群众、党的群众观点不牢问题,解决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问题,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定力更加增强,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刹住“四风”更加有效,联系群众更加紧密,党内生活更加严格。三是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达到正风肃纪的效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作用,切实使好的作风得以弘扬,不良作风受到遏制,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得到有效巩固,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四)及时公布整改情况,坚持开门整改

  我局班子及个人把整改任务作为领导班子对干部群众的庄严承诺,整改内容向全局公布,改什么、怎么改、达到什么成效,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整改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整改进展情况和成果及时向干部职工通报。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定问题。

  整改措施: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增强执行坚定性,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和省委、州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2.班子成员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3.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落实整改情况:1.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及政策方面的学习;2.按时完成上级各项工作安排,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无群众举报投诉。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1.切实贯彻主集中制;2.规范党组集体决策机制;3.“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完善了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和议事、决策机制,每月开一次班子例会,半年开一次民主生活会;3.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实时通报,目前已通报了2次。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措施,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2.构建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3.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和改进对重要领导和关键岗位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落实整改情况:1.抓党员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落实,

  每月开一次通报会;2.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单位和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3. 对重要岗位实行了责任监督。

  (四)选人用人方面关心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1.完善干部选用任用机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2.完善干部人事工作民主推荐、任前谈话、任前公示等制度。

  落实整改情况:1.加强了平常与干部职工的交流、沟通、培养。2.把群众公认、干有实绩的干部积极向上推荐,目前

  向组织部门推荐了2名干部。

  (五)贯彻落实纪律作风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2.加强纪律作风教育;3.积极推介、宣传司法行政典型。

  落实整改情况:1.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子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省、州、县纪律作风规定的宣传。2.每月开展一次正反两方面警示教育。3.积极推介司法行政典型,促进了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六)贯彻落实纪律作风规定执行规定不严、督查整治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督查整治力度,狠抓执纪管理;2.经常性开展自查、抽查、暗访,对违规违纪的行为,以通报批评、曝光等方式进行通报;3.对不敢担当、纪律松懈、作风漂浮、办事拖拉的干部,及时进行问责,严肃处理到位。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了领导督办通报,限期整改;2.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已开展暗访4次。3.建立了党务政务公开机制。

  (七)纪律作风规定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纪律作风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落实整改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

  公车使用管理、干部考勤、请休假等10项制度,并长期坚持,常抓不懈。

  (八)政绩观有偏差问题。

  整改措施:1.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政理念和政绩观;2. 杜绝“形象工程”、搞“花架子”。

  落实整改情况:1.坚持司法行政服务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没有出现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2.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地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

  (九)学风不浓问题。

  整改措施:1.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树立良好学风。

  落实整改情况:1.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2.坚持每年4次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每月1次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

  (十)疏远脱离群众,不接地气问题。

  整改措施:1.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2. 严格

  执行领导干部分组带队下基层制度,每名班子成员年内下基层不少于60天;3.每年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精心确定调研课题,每名班子成员提交1-2篇调研报告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了《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2.建立了《结对帮扶制度》;3.组织党员干部逐村、

  逐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提高综治民调满意度。4.结合“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深入乡镇开展司法行政成果巡展和屈望、桥东社区个体门面户“一包双联”走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5件次。

  (十一)工作作风漂浮,重形式轻效果问题。

  整改措施:1.建立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建设。2.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严格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

  落实整改情况:1.健全完善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2.对各股室绩效考核实行定指标、定任务,量化管理。3.要求党员干部下基层每月不少于8天。

  (十二)“三公”经费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措施:1.坚决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

  落实整改情况:1.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开支的管理,提高“三公”经费的使用效率;2.严格公务接待数量,严禁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十三)贪图享受,新办公楼超面积、较豪华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规范办公用房,按上级规定要求使用

  办公室,不超标准、不超面积。

  落实整改情况:我局对超面积的领导及股室办公用房进行清退,已清空3间,合并3间,办公室不装修,仅配备必须的办公用品等设备。

  (十四)求稳怕乱,担当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1.强化责任心,严肃整治“庸、懒、散”;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3.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教育。

  落实整改情况:1. 严肃整治“庸、懒、散”,规范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出勤公示制度、完善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2.从班子成员做起,让班子带头整改,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行为;3.不定期督查,无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十五)超标准接待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公务接待标准。2.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公务接待。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2.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3.无一客多陪现象,实行对口接待;4.接待一律不发包包烟,不喝高档酒。

  (十六)安于现状,不思进取问题。

  整改措施:1.经常开展艰苦奋斗教育,强化吃苦耐劳精

  神;2.完善工作创新机制;3.强化机关工作效能建设。

  落实整改情况:1.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健全完善了工作奖惩机制;3.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争创全省文明标兵单位。

  (十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1. 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力度;2.认真开展“法律六进”和送法下乡活动;3.健全完善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

  落实整改情况:1. 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实施“法制宣传个十百千万工程”;2. 认真抓好农村法制宣传月、九月法制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目前已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2场次,免费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和书籍5万多份;3.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巡回展出;4.开展法治泸溪创建,办示范样板点5个;6.在白沙、武溪、浦市开展“法治文化长廊”阵地建设,获州好评。

  (十八)法律服务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1.强化法律服务主动意识。2.强化法律服务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提高法律服务公信力。

  落实整改情况:1.开展了“助改革 促发展 保民生”法律服务系列活动;2.开展法律服务牵手重点工程、企业活动、法律援助暖民心活动;3.实行法律服务人员庭前资格审查制度;4.推行法律服务人员联系乡镇,每逢赶集日深入乡镇协助司法所开展工作,协助调处纠纷,上门办理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专项整治情况

  局党组对照56个方面的问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确定29项专项整治任务。

  (一)严格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整治情况:一是在一楼大厅设置楼层示意图,对各楼层办公室进行标注,方便办事群众。二是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对来电咨询或来局办事、干部职工来访,做到来电必接、有问必答,热情接待、礼貌周到。三是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共确定行政许可事项4项,其他管理服务事项1项,对5项行政审批事项均设立了详细的许可条件、流程图、经审改办审核后公布到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使服务对象一目了然。四是网上政务服务应入网项目已全部入网,截止到目前,已收件279件,办结279件,实现了实时录入和办理。五是在办公大楼外侧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在泸溪县政府网站司法局子网站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投诉举报工作人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吃、拿、卡、要”的情况。

  (二)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

  整治情况:我局制定了《机关工作制度》、《请销假制度》,严格规范干部职工日常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应付、推脱、拖延;坚决纠正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的情况。

  (三)严格整治“慵懒散”。

  整治情况:严格执行《关于切实加强行风和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管理规定》,通过考勤、上班时段抽查等方式,重点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基本杜绝了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四)严格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

  整治情况:一是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二是通过自查,我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标准收费,没有乱收费行为。

  (五)严格整治公款送礼行为。

  整治情况:通过全面清查,我局不存在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的情况。

  (六)严格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

  整治情况:大力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执行八项、省委九项、州委七项,县委“六个一律”的规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州司办[XX]32号《关于做好XX年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及泸办[XX]63号《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烟酒等年货节礼的通知》文件精神,班子成员带头履行节约,节省开支,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培训考察坚决不组织、不参加。同时,明令禁止工作人员在下基层调研和督查过程中接受土特产、礼品和礼金。通过自查,没有发生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的问题。在安排公务接待上,严格按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不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禁止私客公待。

  (七)严格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

  整治情况:我局现有公务车辆5辆,4辆为上级政法部门装备配置,统一采购,1辆为省司法厅奖励基层司法所(浦市司法所)办案专用车,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同时,严格按照《泸溪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两个文件要求,建立公车日常使用管理台账,局内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每天如实填写公车使用日志,用车方面实行派车单制度,由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明确线路及用油。节假日无特殊情况公车一律封存在局院内停车棚,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无公车私用现象。

  (八)严格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

  整治情况:我局无办公用房,现借用我局业务用房大楼4楼、5楼办公,我局领导干部(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政治办主任、工会主席)共7人,原均在4楼办公,办公室面积为局长22.2平方米,其他为16.5平方米(此面积均含休息室、卫生间),按照泸办[XX]6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第一时间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制定了清理腾退方案,清理后,领导干部办公室均已腾退,党组书记、局长符登松搬至507号房与副科李作健共用一间办公室,其余领导班子也均搬到5楼2人一间,使用面积均为22.2平方米,符合副科级以上干部办公室面积标准。

  (九)严格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并领取报酬。

  整治情况:经自查,我局无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

  (十)整治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的问题。

  整治情况:经自查,我局无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

  (十一)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

  整治情况:一是落实县财政有关要求,编实、编细基本支出,细化项目支出预算。二是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原则,切实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公务卡和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三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监督,严禁股室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十二)严格公务接待标准。

  整治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泸办发[XX]

  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实施办法》及泸办发[XX]18号《泸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完善局机关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明确对无公函的不予接待。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三是建立公务活动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原始凭证归档备查。XX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2.1万元,1-4月实际支出总额为2.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开支仅为1.38万元,公务车辆开支1.56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十三)严格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

  整治情况:经自查,我局未发现有违规设置“小金库”行为。

  (十四)严格清理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

  整治情况:我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42个(其中机关22

  个,乡镇20个),机关无超编现象,乡镇目前在岗10人,

  4人借调,1人跟班,借调及跟班人员均履行审批手续。

  (十五)整治“吃空饷”。

  整治情况:经自查清理,我局没有“吃空饷”现象。

  (十六)严格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分调整配备干部、违反

  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

  整治情况:经自查,我局无上述8方面问题。

  (十七)严格整治党员干部“两违”(违法用地违规建

  设)行为。

  整治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泸溪县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局向“两违”办递交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动公开承诺书,全体干部职工也签订了公开承诺书。三是对机关干部职工参与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经过调查摸底,我局干部职工不存在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情况。

  (十八)严格整治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

  整治情况:一是制定《泸溪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的实施方案》,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会主席带领7个小组深入到15个乡镇、建整扶贫村、“一包双联”门面户,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累计召开座谈会15次,参加人员达到170人次,发放征求意见表 150余份,开展谈心谈话70多人次,在征求意见的同时,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共结对帮扶困难户12户,支持资金4万元,支持各类物资价值8000元。二是制定《泸溪县司法局关于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提升民调工作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从8月15日到10月10日,局班子成员带领股室联系15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组织开展调解员集中培训、开展案件评查及回访工作。

  (十九)严格整治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

  整治情况:落实领导联系会议制度、班子例会制度、信访接待日制度、包案处理信访事项制度,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份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进行开门接访和包案下访,到目前为止,我局无信访案件发生。

  (二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整治情况:一是在司法局大门处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二是开展社区矫正宣传,共印发宣传资料1000份,制作宣传版块两块,深入乡镇开展宣传,同时积极在团结报、县人民政府网站就业务工作开展投稿,被采用三篇,办理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案件各一件,使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震慑面、宣传面得到进一步增加。三是开展了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公开收费标准。目前律师事务所公开了收费标准,完善了接待制度和办案流程、公示了办案律师形象,方便了当事人前来办事。全面审查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对注册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进行集中整顿,按要求落实一人要档,一所一档工作制度,对法律工作者开展了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四是突出解决法律服务中收费办不好事的问题。通过日常监管,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引导,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投诉电话。五是下基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局基层股深入全县15个乡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督查,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矛盾纠纷提出了明确要求,截止目前,共调处各类纠纷1149件。我局今年将投入19万余元,加强对七个独立建所的基层司法所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支持。六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向领导汇报推行以奖代补制度。七是联系制作机关指示牌,花费5000元制作单位楼层平面示意图,从而方便群众办事。

  (二十一)整治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

  整治情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办案操作规程及各项禁令,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人员严格依法按程序执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思想认识。通过自查,目前未发现有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

  (二十二)整治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

  整治情况:经排查,我局没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二十三)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

  整治情况: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通过排查,我局没有发现干部职工参与赌博的现象。

  (二十四)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问题。

  整治情况:通过自查,我局没有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不兑现等问题。

  (二十五)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整治情况:一是班子成员签订公开承诺书,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二是通过排查,我局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现象。

  (二十六)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

  整治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文件,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畅通电话、信箱等举报途径,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投诉举报局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

  (二十七)整治国家公职人员收“红包”及购物卡。

  整治情况: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自查没有发现党员干部职工收“红包”及购物卡现象。

  (二十八)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整治情况:通过自查,我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均在办公场所公布了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收费,没有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

  (二十九)整治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

  整治情况:按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将我局的惠民政策进行清理,整理了《依申请人申请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及时提交给县政务公开办,同时在局政务公开栏和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建章立制情况

  (一)健全完善制度

  我局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了10项工作制度,即《泸溪县司法局党组及中心组、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机关工作制度》、《泸溪县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结对帮扶制度》。

  (二)加大制度执行力度

  一是加大了督促检查执行力度。通过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二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落实群众监督。三是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四是严查违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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