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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制教育大会上校长怎么讲话才算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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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制教育大会上校长怎么讲话才算精彩

知法守法从点点滴滴中的小事做起,让我们一起努力,创造一个法制社会。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小学生法制教育讲话稿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话稿】
同学们:你们好!
我是大市口派出所的耿融警官,也是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马上寒假即将来临,同学们要过一个愉快的假期,今天我给大家讲讲过好春节寒假的一些注意事项。首先讲讲交通安全问题。同学们在寒假里可能要外出旅游、走亲访友,除了步行外,要乘公共汽车、乘火车、乘船。所以交通安全我们必须重视,要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确保交通安全。
一、交通安全
(一)、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小学生外出可以头戴颜色鲜艳的帽子,便于机动车及时发现、避让。
(二)、乘坐汽车应该注意什么?
汽车是人们外出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为保证乘坐安全,应注意以下几点:
1.乘坐公共汽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
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5.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
6.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二、日常生活安全
(一)、游戏时如何保证安全?
游戏是同学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在游戏中也要树立安全观念:
1.要注意选择安全的场所。要远离公路、铁路、建筑工地、工厂的生产区;要避开变压器、高压电线;不要攀爬水塔、电杆、屋顶、高墙等;这些地方非常容易发生危险,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伤亡事故。
2.要选择安全的游戏来做。不要做危险性强的游戏,不要模仿电影、电视中的危险镜头,例如扒乘车辆、攀爬高的建筑物、用刀棍等互相打斗、用砖石等互相投掷、点燃树枝废纸等。这样做的危险性很大,容易造成预料不到的恶果。
3.游戏时要选择合适的时间。游戏的时间不能太久。这样容易过度疲劳,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
(二)、同学们独自外出到陌生的地方,可能会忘记或辨认不清来时的方向和路线而无法返回;这时怎么办呢?
l.平时应当注意准确地记下自己家庭所在的地区、街道、门牌号码、电话号码及父母的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等,以便需要联系时能够及时联系。
2.在城市迷了路,可以根据路标、路牌和公共汽(电)车的站牌辨认方向和路线,还可以向交通民警或治安巡逻民警求助。
3.在农村迷了路,应当尽量向公路、村庄靠近,寻找有人的地方求助,争取当地村民的帮助。
4.如果迷失了方向,要沉着镇静,开动脑筋想办法,不要瞎闯乱跑,以免
造成体力的过度消耗和意外。
三、社会生活安全
怎样避免陌生人闯入家中?
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当同学们独自在家时,要注意避免陌生人进入而发生意想不到的危险。
1.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防护栏等。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3.如果有人以推销员、修理工等身份要求开门,请其离开;如果有人以家长同事或远方亲戚的身份要求开门,也不能轻信,可以请其待家长回家后再来。
4.遇到陌生人不肯离去,坚持要进人室内的情况,可以声称要打电话报警,或者到阳台、窗口高声呼喊,向邻居、行人求援,以震慑迫使其离去。
5.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四、爆竹的燃放
春节将至,小孩必须在大人的指导下按照燃放说明进行燃放。
必须做到的几点:严禁在繁华街道、影剧院、人口稠密的公共场所、交通工具旁和古建筑物、山林、高压线、油库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燃放。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汽车、火车、轮船、飞机。
在燃放烟花时,如果在点燃引线时发生熄火现象,千万不要探头查看,15分钟后再进行处理,无备用点火引线的产品严禁再次燃放。烟花无绿色安全引线禁止燃放。
鞭炮的燃放:鞭炮应放在室外空旷处吊挂或地面燃放,点燃后切忌拿在手中。双响鞭炮应直立地面,不得横放和手持燃放。希望我们每一个同学记住以上四点,祝大家春节愉快!全家幸福!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话稿】
各位同学们、各位老师:
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召开这样一个会议,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意义的探索,
同学们,上周大家通过观看多媒体接收的信息资料,了解了几个典型案例,大家也许不敢相信,但这都是确实存在的。简直让人扼腕叹息,你们正处于花季,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说明了什么呢?在我们身边,有没有过类似的事情呢,如果没有,那么有没有这样的苗头呢?我记得有一位母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什么都能给你,但生命只能给你一次。同学们,你们的父母、老师包括你自己,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的将来遭受牢狱之灾吧!
一、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
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廉耻,什么是伦理道德,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用法反击,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
大家知道,一打开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却经常渗入到我们的脑子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某些同学的行为,盗窃、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本不该出现在青少年身上的犯罪行为发生了。所以,我要提醒并要求大家不要看一些武打、及其书刊作品,这些作品,往往赋予犯罪以英雄色彩,场面血腥,格调粗俗,是诱导我们犯罪的罪魁祸首之一,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四、游手好闲的社会渣滓,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香花毒草,明辨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对社会上的闲人避而远之,防止它们毒害你的心灵,使你误入歧途,终生遗憾。目前在我们学生中间还存在一些不良行为习惯,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习惯不太好,个别学生惰性思想严重,不善学习。具体表现在“怕”上。课前怕预习,上课怕思考,怕回答问题,课后怕作业,怕读书,怕问老师同学,更不复习功课。学习上听之任之马虎了了,作业时没有笔,没有应备的作业本,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或不交作业。少数学生从来不做家庭作业。由于课后从不读书复习,知识无法巩固掌握,学习成绩不理想。
2、学生个人卫生习惯差。男生留长发,不剪指甲,不常洗澡,不换衣服的同学较多。各年级学生中都有几个戴“黑项圈”的学生。中低年级不洗脸,不洗手者常见,这些不良行为影响了学生精神风貌,影响了校风校貌。
3、部分学生上学途中乱买东西,吃后包装袋、果皮、食物壳乱扔,
4、绝大部分学生懒惰,在校参加卫生扫除拖沓、马虎乃至不完成。在家很少参加家务劳动,一些学生从未做过家务,不知劳动的艰辛。
5、学生不守纪律,不讲文明,不懂礼貌的行为时有发生。如个别学生好几次到老师办公室偷班主任及其他老师的笔、财物等,有的学生晚上电视看得太迟,早上上课就打瞌睡,家庭作业不做;个别学生不爱惜公共财物,拿着刀子在树木课桌上乱刻乱画;还有个别学生出口脏话连篇,在校园内追逐打闹。这些都是不讲文明,不懂礼貌的表现。
三、遵纪守法,理智行事。
同学们,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出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所以,大家务必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和学校各条纪律,在一些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极不平衡的时候,要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春节晚会小品当中一句话大家可以记住:“冲动是魔鬼”,同学们,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你的一生罪,就是亲人两行泪呀。越是危险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同学们,希望大家从现在开始,就争做守法小公民,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另外,我还想就同学们维权当中的一些不够正常的现象谈点看法。我们有个别同学,因为犯了错误,受到老师的批评教育,就动辄让家长到学校找麻烦,甚至到处告状,而在校外受到敲诈、殴打,却忍气吞声。我想问问,这些同学维护的什么权?告老师学校的状,就是在剥夺自己的受教育和健康成长的权力,被坏人敲诈殴打而忍气吞声,是放弃自己的健康权和生命安全权,希望同学们认真思考分析,我们应当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对什么对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太过幼稚;
四、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要从小专心致志学习,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抛除所有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为实现心中远大目标而不懈努力。
同学们,希望大家今后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彻底革除不良习气,做懂法、守法的新时代文明小公民,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话稿】
同学们:
根据学校安排,今天在这里举行法制课。借此机会,就近期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和我们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安全知识讲几点意见,供同学们参考。
目前,我们已进入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期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通过学习法律,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治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明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青少年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备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过去由于不学法,不懂法,少数青少年违法乱纪,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讲几个案例和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情,希望同学们引以为诫,不要重蹈覆辙。
20XX年1月18日,垫江县茅中学初三学生贺某,因与同学发生口角纠纷,邀约同年级江某、龚某、谭某、杜某等在教学楼二楼斗殴,斗殴中,贺某被手持不锈钢折叠小刀的谭某刺中胸部,因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谭某已立案侦察终结,被垫江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20xx年10月7日,我区三峡学院学生与清泉中学学生发生口角纠纷而聚众斗殴,造成重伤二人,目前,凶手已被告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立案侦查,其他参加斗殴的学生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
20XX 年9月22日,我校高20xx级和高20xx级两位同学,因口角纠纷,不及时向老师反应,也不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而是在社会上喊来一帮乌合之众准备在校园外打架,幸亏有人报了警,交巡警及时赶往现场,才制止了一场群殴流血事件的发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这两位同学被学校处以记过处分。
20XX年9月30日,我校初三、2班两位同学,因小事发生纠纷,双方邀约同学准备在校外聚众斗殴,后被交巡警到场制止,之后,一位同学还与另一位同学的母亲发生推打,后经学校教育和调解处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这两位同学将按纪律规定给予必要的处分。
20XX 年3月18日,我校高2013级9班冯某和同学发生纠纷,准备打架,几个相好的同学将其按倒在地上都难以控制,老师去劝解,辱骂老师,保卫科的同志和校警到场制止,也不听劝阻,气焰十分嚣张,几天后,该同学又到社会上打架,被派出所传唤,鉴于冯某系在校学生,年龄较小,派出所对其进行了训诫教育,并赔偿对方医疗费用,宽大处理,后被学校勒令退学。
上学期,我校还发生了几起因谈恋爱,互相争风吃醋而引发的打架事件,这些同学相继被学校记大过,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留校查看等处理。据了解,有的同学经常出入网吧、歌吧、酒吧、有的和社会青年混得火热,甚至到社会上寻衅滋事,有的不尊敬师长,甚至公然辱骂挑衅对抗老师,有的同学不遵守学校纪律,经常翻越围墙到校外喝酒上网。这些问题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不及时克服改正,迟早会铸成大错,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我们还有个别同学不学法,不懂法,高傲自大,认为自己了不起,天老大,地老二,自己就是老三,认为自己年青力壮,能打过几个人,天不怕,地不怕,认为凡事都是靠拳头打出来的,前不久,有个同学公开吹嘘,要喊几车人就来几车,试问 ,我们13亿人口的大国,你几车人算个啥,现在是法制社会,靠拳头能解决问题吗?何况我们有强大的军队,强大的警察队伍,国民党800万军队都被打垮了,你区区几个乌合之众又能有多大能耐?奉劝个别同学趁自己还年轻,把你的心思,把你的精力放在学习上,多学点知识,学点法律,使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如果知错不改,执迷不悟,一旦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那就悔之晚也。
我们提倡,人与人之间,同学与同学之间,要团结友善,互相帮助,尊重师长,尊重他人,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百年名校的中学生。
1、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保持积极健康的态度。
2、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谦互让,如发生冲突,应告知老师和政教保卫科帮助调解,自觉遵守纪律,不参与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活动。
3、如果遇到攻击,要根据情况向路人求救,或司机撤离,撤离后要及时向学校和公安机关报案。
4、遇事要自省,要冷静,要学会忍让,不要冲动,俗话说:退一步天高海阔,要让退让变为冲突的减速器。
5、学会倾诉,给自己减压,让心态变为冲突的减速器。
6、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7、遇到问题,应急时寻求家长、老师、校警和保卫部门的帮助。
8、严禁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根据新的规定,凡是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者,一律拘留。
二、提高警惕,防止小偷盗窃
案例:
20xx年8月1日凌晨,重庆市沙坪坝某电脑学校学生洪某在路过该校男生宿舍212室时,发现该寝室王某床上放着一个手机,便萌发了盗窃手机变卖钱财,解决经济困难的想法,于是洪某偷偷溜进212寝室,将王某的手机偷走,20xx年8月7时许被抓获。
今年我校也发生过多起盗窃案件,有的现金被盗,有的手机被盗,还有的女生衣服、裙子也被盗走,其中上学期有一个班一天就报了六起盗窃案,发生案件的地点一般是寝室和教室,发生案件的时间多数是中午或晚上,也有白天上课后被盗的。
按规定,男女生宿舍24小时都有生活老师值班,而且现在又安装了防盗网,外人入室盗窃的可能性较小,内盗的可能性较大,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同学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不要意想天开,一夜致富,不要贪图浮财,贪图享受,不要互相攀比,有个别同学看不得人家的东西,见到别人的钱,别人的东西手就发痒,就想居为自己,因此我们每个同学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善于识别和发现盗窃犯罪行为,一旦发现小偷小摸的人要及时向老师和保卫部门报告,并检举揭发,让盗贼无从下手,无法藏身,同时我们也正告有小偷小摸的个别同学,收起你的三只手,悬崖勒马,痛改前非,如果死不悔改,一意孤行,久走夜路必撞鬼,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同时希望我们每个同学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给盗窃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1、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物,钱要随用随取,随身携带,不要留存数额较大的现金在寝室或教室要有财不露,寝室和老师无人时,一定要关好门窗,防止入室盗窃。
2、存折、身份证、银行卡与密码要分开存放,要定期更换密码,以防被盗取。
3、不要带外人到宿舍玩耍或留宿,以防引狼入室,殃及他人 。
4、对无故闯入宿舍或上门推销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认真询问其来意后告诉老师,保卫科或校警。
最后祝愿同学们勤奋学习,时刻准备着,为创造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开始了,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在新学期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新学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所以说我们一定学会面对矛盾时能正确处理各种事情,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
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假期里可以通过书本、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最后还是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话稿】
同学们:上午好!
在这春暖花开的季节里,让我想到教室里坐着的这么多年轻而充满朝气、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面孔那就是你们。确实,能在此刻暂时放下繁重的学习任务,听一听法制课,对我们每一位同学来说是很有必要的。希望同学们能通过一些现实中的案例,结合自己身边所发生的事,引发必要的思考,能够自觉抵制歪风,坚决走正道,从而健康地成长包括身体上的也包括心理上的、思想上的。
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现在大多数同学都是独生子女,你们渴望在校内外能结交到更多的朋友,但是哪些人可以结交,哪些人不能交往,你们又靠什么来区分?年轻人的天性就是爱玩爱闹,但是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你们用什么办法来控制自己?在这里,我给大家讲几件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
第一件事情发生在某学校,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医院急救车救走。那么,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该是:如果医疗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有,两名学生为一点小事情大打出手,结果张某将王某脸部打伤,好了以后留下一道伤痕,张某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吗?答案不仅是肯定的,而且张某这种行为的性质要比上面甲学生的性质严重。
以上两个案例,让我想到了上星期在校园内发生的一件事,六年级有位女生在撑双杠时,另外一名女生去推了她一把,造成她倒地摔伤,现在是否骨折还有待观察鉴定,但不管另外一名女生是出于什么原因去推她的,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害后果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在校园里还发现,在学校底楼和二楼的某些低年级同学,喜欢在课间休息的时候,追逐打闹,须知一旦在这个过程中有人受伤,另外一方是绝对不能免除责任的。
去年暑假期间,学校进行了大修,增添了一些方便同学的设施,比如饮用水设备一个楼层就是几万块,希望每位同学爱惜使用。比如卫生间设施装了门作了隔离,更人性化更文明了,可是在三楼和四楼的男厕,就是有小部分人看不得这样的进步,非要去破坏门板,是力气没地方用,还是有什么独特的癖好?实际上这也是违法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共财物,而且一旦造成人员伤害,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到时候你千万不要说我只是为了好玩,只是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已经被发现由德育部教育过的,还有未被发现心存侥幸的那几位男生,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第二件事是我在网上看到的一位法官说的故事。这个案件,让人震惊,让人感慨,让人久久不能忘记。这个案件的背后,有一个很伤心的悲情故事。我很想把这个故事告诉我身边的每一个孩子,但我不知道他们能不能理解其中的含意。这是某年5月22日凌晨发生在丹阳市机电中专学校大门口的一起凶杀案。那天凌晨3点多钟,50岁的出租车司机周某某倒在了血泊之中,气断身亡。这个案件震惊了周围的居民和新闻媒介。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行动,仅用7个小时就破获了此案,当天上午11点钟,就抓获了正在机电中专一间宿舍里呼呼大睡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刚满18 岁的许某某和严某某。案情也真相大白了。
原来,许某某和严某某上网成瘾,通过网络游戏,两人成了好友。没日没夜、昏天黑地的网络生活,使两人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也厌倦了学习。不久,两人都退学了。严某某远走广东打工,许某某就在家里无所事事,每天除了上网,还是上网。
案发前几天,严某某从广东回到丹阳市,一头扎进某个网吧,用沽名钓鱼的网名,呼叫网名为杀鸡取暖的许某某,两人吹牛聊天打游戏,快活了几天,才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什么问题呢?两人身上都没有什么钱了。俗话说,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想到快活的日子就要到头了,两人就商量去抢钱。两人的QQ记录上还有这样一段对话
杀鸡取暖问:我们去抢的目标是谁?
沽名钓鱼答:随便。
又问:你说句话嘛,到底找谁?
答:找个倒霉鬼。
杀鸡取暖同意说:要得,到时候再说吧。
一起抢劫凶杀案的预谋过程,就这么很简单的,在键盘上敲定了!恶念一经产生,就难以遏止。
5 月19日下午,两人从网上下来,却从此踏上一条不归路。两人在本市某超市买了两把尖刀。当天晚上两人怀揣尖刀,在本市街上踩点寻找那个所谓的倒霉鬼。凌晨 3时,可怜上有老、下有小、家境贫寒的出租车司机周某某就成为了他们的刀下亡魂!两人杀人后,也顾不上抢钱了,慌忙逃回许某某的宿舍。在极度的恐惧和疲倦中,两人竟然睡着了。直到警察包围了这栋宿舍,脚镣手铐加身,他们才从一场噩梦中惊醒!当然,他们很快进入另一个更恐怖的噩梦,那场噩梦的结局就是,按照法律程序终结他们的生命!
法官说:从镜头上,我感觉到了许某某和严某某在法庭上所表现出来的无限懊悔和万分恐惧的心态。这个案件先后两次开庭审判。每次总能看到一个白发苍苍、满脸沧桑的女人坐在台下旁听席上默默地流泪。这个女人是那么的孤独和悲伤,使我意识到她可能是某个当事人的奶奶。终于有一天,也就是这个案件宣判前的一天,这个女人走进了审判长的办公室,用嘶哑苍老的声音问:审判长,许某某会被判死刑吗?审判长反问她:你是许某某的什么人呢?她说:我是他的母亲。审判长感到很吃惊,也许是那个年轻的脸上还带点稚气的罪犯和这个衰老虚弱的母亲对比太大了。从她有气无力,断断续续地诉说中才知道,她的头发是在她儿子被捕之后那几天里变白的,她原本也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她在某中专学校学生科工作,她丈夫是市里某银行一个科长,她儿子小时候也很聪明懂事,很听话,学习成绩不错,8年前,她丈夫在一场车祸中丧生,那一年儿子还只有10岁,后来,儿子就不太听话了,喜欢上网了,再后来就和社会上的人混在一起了,再也管不住了,她苦口婆心讲过道理,叫亲友做过工作,|||甚至请公安机关的朋友帮助管教,但都无济于事,她儿子依然我行我素,最后退学流落社会。她说着说着,最后虚弱的差不多要下跪了,她说:审判长,你如果判了许某某的死刑,也等于判了我的死刑。他是我活着的唯一希望,哪怕法律惩罚他坐一辈子牢,只要他有活命,我的希望就在,如果他没有了,那么,我也活不成了!她反反复复说着这句话。我们能够理解她作为一个母亲的感情和想法。可她有没有想过,那个无辜被杀的出租车司机也是一个80多岁的老母亲的儿子,并且还是一个儿子的父亲,一个妻子的丈夫,你儿子又给他们带来了多大的痛苦和悲伤呢?她说:可是,我儿子刚满18岁,他太年轻了...他是一时失足...但是,生命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平等的,宝贵的,不管他是年老还是年轻;满了18岁的人犯罪,就得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她必须作好心理准备…结局是非常明确的。说心里话,我很同情这个母亲的境遇,虽然她的儿子犯了死罪,要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这个母亲八年前失去了丈夫,现在又眼睁睁要失去儿子,其痛苦可想而知。国法无情。法律只能体现国家的意志。
第二天开庭,两个被告人在法庭最后陈述中都作了最痛心的忏悔,特别是许某某,泪流满面地陈述了自己成长的历程,家庭的变故,自已如何误入歧途,以及犯罪的动机,在他的陈述中有这样一段话: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今天我站在庄严的法庭上接受法律的宣判时,我感到无比悔恨。我对不起那个出租车司机,我对不起我的亲人。特别是我的母亲,在我父亲死后,她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把我带大,可我却没有把她的谆谆教诲记在心上,我想过一种潇洒自由的生活,结果不但失去了自由,还将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对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我却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我没有办法将自已的人生重新来过,但我还是请求法庭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毕竟我当时举刀时并没有想到要把出租车司机杀死,一时冲动,下手过重。我后悔啊...但这一切悔恨,都来得太晚了。法庭依法宣判了许某某和严某某的死刑,宣判刚完,许某某的母亲象一团泥一样瘫倒在座位上...
按照我国的法律程序,一审判决之后,被告人还有一个上诉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当这两个程序走完,省高级法院的院长就会签发一纸命令,要求中级法院在接到命令七天之内将死刑犯绑赴刑场执行枪决。这段生死时速般的时间是死刑犯最难熬的一段时间。不知道许某某和严某某在接下来2个多月里是如何在看守所的铁窗里度日如年的,但显然他们都有求生的欲望,因为他们都上诉了。许某某还在看守所向公安机关提供了另外一起抢劫案件的蛛丝马迹。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被告人如果能积极检举他人犯罪事实,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什么叫重大立功表现?简单说,就是他检举的这个案件里,有人可能被判到无期徒刑以上。也就是说,如果许某某的重大立功表现如果能够成立,那么,他就可能免死。那个已经悲痛到了极点的母亲也显然想极力抓住这根可能挽救她儿子生命的最后一根稻草。她顶着满头白发,天天奔走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求他们尽快去调查核实许某某提供的线索。这期间,她甚至拖着虚弱的身体,上长沙,下广州,去寻找案件的线索。尽管她费尽千辛万苦想保全她儿子的性命,最后的结果依然是不了了之。因为她儿子提供的所谓线索,可能只是道听途说而已,根本无法查证。这个母亲彻底绝望了,她心里的泪也差不多流干了。
一失足千古恨,再回头已是百年身。第二年元月14日上午8点,丹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法警按照省高级法院的命令,准时赶到本市看守所,对许、严二人验明正身,押赴刑场。9点23分,枪声响了。两条年轻而罪恶的生命,随着半自动步枪枪口冒出的那一点点青烟,烟消云散了。大概在10点钟,法官说他突然接到许某某母亲打来的一个电话,依然是那种低沉、嘶哑而悲苦的声音。她显然对法院的执行毫不知情。她问审判长,看守所打来电话说,早上看守所里来了很多警车,还有很多拿枪的法警,是不是你们对许某某...当明确告诉她,她儿子已被依法处决了,这是现实,并要她赶紧到火葬场去,尸体可能正在火化。刚讲完,就听电话里传出一声压抑了很久的嚎叫,然后挂机了。说到这里,也许我们的脑海里似乎看到了那个满脸沧桑的母亲,一头蓬乱的白发,脚步踉跄,一路哀号,奔向火葬场的背影…
这是一个案件的结局。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也是一起人间悲剧。可以想见,类似的悲剧还将在有些地方在有些家庭上演。
认真而又细心的同学听完这个故事也许会发现,在我讲述的这个案件里,有三个关键词:母爱、青少年犯罪和网络。你们也许会问,这是三个风马牛不相及的概念,你为什么要联系到一起来讲?为什么?
是的,为什么呢?在这里我就卖个关子,请原谅我不作正面回答。算是给聪明的同学们一个思考题吧。
由此我想借题发挥一下,向同学们介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首先这类案件具有突发性和随意性。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心理上、生理上都尚未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很少,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心理和情绪上的变化复杂,极不稳定。精力旺盛,好动,理性意志薄弱。逞强好胜心切,很容易偏激、任性,为所欲为,稍有诱因,一触即发。他们的犯罪动机有时十分简单,一般没有预谋,即使有预谋也是一种很简单很迅速的预谋,多属一时感情冲动,有的是出于好奇、自我表现和寻求刺激。这种激情式的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比较常见。如前面讲的许某某、严某某抢劫杀人案,两人没有钱用了,想去打劫搞点钱,整个预谋过程就是在QQ上传送了几句话,预谋过程不过是几十秒钟的时间,然后一拍即合,临时去准备作案凶器,为威吓出租车司机,将刀架到司机脖子上,转念一想,司机认出他们来了怎么办,就把司机给杀了,结果酿成一起后果十分严重的血案。
不要说,这种突然起意动坏脑的现象,在中学生中也时有发现,比如高年级同学看到低年级矮小软弱的同学就会上去要点钱花花,不给就动手打人。那么,今天我就请你千万记住,你已触到雷区,必须及时收手了。
其次这类犯罪以侵犯财产犯罪为主。当前,受社会上一部分富裕起来的人的潇洒消费的影响,部分青少年产生了强烈的畸形的物质消费欲望,盲目追求享乐,当通过正当渠道不能满足欲望时,往往通过盗窃、抢劫、抢夺、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手段来获取。我市两级法院近五年来处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几乎大多数都是侵犯财产犯罪案件。这类案件中,抢劫案占了很大的比重。从一些发生在校园内外的抢劫案来看,大都是高年级的学生抢劫低年级的学生,如中专生抢中学生,中学生抢小学生,社会上的闲散青少年抢校园里的青少年学生,也就是说辍学的抢上学的。大都是使用轻微的暴力,抢劫少量的财物,一次得逞,频频作案。所以法院处理这类案件,有时也感到很棘手。因为法律规定,抢劫三次以上就算多次,量刑就在十年以上至死刑。而有的人多次抢劫的财物加起来也不过三、五块钱而已。试想,为了几块钱而失去十年以上的自由是否有些得不偿失呢?法官作为一个个体的人他可以动恻隐之心,但法律却是无情的。
第三方面这类犯罪的团伙犯罪居多。青少年犯罪多是三五成群、七八成伙地共同作案。这一方面是,对青少年而言,由于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互相挑动,互相利用,互相依存,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另一方面,青少年渴望被同龄人关注的心理在独生子女的家庭里,在学习压力巨大的学校里都无法得以完全的满足,于是他们转向社会,和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交往,结成小团体。这种小团体化的不良现象往往就是团体化犯罪的前身,如果加上某种人为化的组织,最后演变为青少年犯罪黑帮。所以在校青少年学生如果和有前科有劣迹的社会闲散青少年或其它有犯罪倾向的闲散人员交往过密,很容易被教唆和引诱,最后滑入犯罪的深渊。某高校有两名学生他们结识了当地几名盗贼,在电脑城一个老板的组织下,在各大学校、机关大肆作案,疯狂盗窃电脑,案值达20多万元,最后受到法律的严惩,不但失去了学籍,而且失去了自由,落得身败名裂。
我们初中生由于还未成年,虽然从法律上讲,可以从轻发落。但对于你来说,如果不听老师和家长的正确教导,把盗贼当朋友,那么你离泥潭深陷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第四方面这类犯罪正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和低龄化发展。在犯罪手段上,青少年犯罪越来越趋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犯罪手段残忍,情节较为严重,而且不计后果。在很大程度上,这是青少年模仿的结果,也是社会不良文化影响的结果。一段时间以来,低级、庸俗的文化腐蚀青少年的灵魂。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武打凶杀、暴力血腥、淫秽色情及其它有损于青少年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相当一部分缺乏分析和抵制能力的青少年,一旦接受不良文化影响,便会很快堕落,难以自拔。因为青少年可塑性之大,虽有一定的辨别是非、控制行为的能力,但自控力非常脆弱。在一定内外因素作用下,很容易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趋势,也同样引起人们的忧虑。犯罪的年龄越来越小,法律处理的难度就越来越大。如前不久某电视台报道了一起入室凶杀抢劫案,一个刚满14岁还在读初中的陈姓少年,因为羡慕同学有随身听,而自己却家境贫寒,家里买不起这个东西,经过周密的计划,于深夜潜入邻居家,趁邻居睡觉之机,残忍地杀死了邻居,抢劫了现金200多元,并且仿造了现场。事后用这200多元买了一个随身听,还若无其事地去上学。案件破获后,当地的人都感到震惊。人们不相信这个平时看上去十分老实本份的少年,会干出这样的事。而从他本人的陈述中得知,他正是受了一些港台暴力、武打电视电影的影响,他的作案手法都是从里面学到的。
所以我们无论是观看影视剧,还是进行网络浏览。脑海里都应有法律这根弦绷着,懂得事有可为有不可为。不要以身试法还无动于衷。
青少年犯罪究其原因是多种复杂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客观上的原因。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社会特点决定了他们内在动因上的不稳定性和外在诱因上的易受感染性。但我认为更多的,还是主观上的原因,是青少年自身的原因。由于青少年心理结构不成熟、不稳定,社会阅历浅,对问题认识直观、肤浅、片面,使其在面对较为复杂的问题时,一方面,自己往往缺乏冷静的思考与正确的分析、判断,容易形成错误的念头,产生错误的结论,从而导致错误的行为。另一方面,青少年分析、判断能力不成熟,独立人格不完善以及经济上的依附性使其抵制诱惑与判断正误、是非的能力相对低下,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被复杂现象所困扰,加上自身强烈的独立意识与好胜心,易冲动而不理性的个性特征,常常在已经作出错误的决策和行为时难以接受老师、家人和其他人的劝阻,不知悔改,一意孤行,最终导致犯罪;或是自己能够察觉自身的行为欠妥,但在哥们意气、两肋插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等片面思想的支配下,感情、意气用事,不计后果,将错就错。如一些青少年片面认为,做一个溜子混社会,混江湖,游手好闲,很潇洒、很神气,要吃有吃,要喝有喝,由于分析判断能力的相对低下,他们就会产生单纯的羡慕和模仿心理。他们压根儿没有想到,溜子本质上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边缘人物,溜子也是在违法犯罪的夹缝中艰难地生存,他们必然会受到主流社会的排斥和打击。溜子最后的结局大都是滑向犯罪的深渊。
讲到这里,我又想起那位白发如霜的母亲,又想起那两个走上刑场的年轻人。这使我们今天的话题变得如此沉重。不管怎么样,世界毕竟是美好的,走上歧途的青少年毕竟是极少数,极少数。人生的路固然漫长,但最关键的时刻只有几步。美国作家欧.享利有一篇小说,叫做《我们所选择的道路》,讲一个外号叫鲨鱼多德森的人,想到纽约寻找发展机会,在一个三岔路口,他不知道该走哪条路,琢磨了半个小时,选择了左边那条道路,他流浪到了西部,在那条路上,他结识了两个同伴,干起了杀人越货的勾当,在一次抢劫中,一个同伴被警察打死,在逃跑途中,为了灭口,他又残杀了另一个同伴。他就这样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强盗。几年以后,多德森在回忆当初在那个三岔路口所面临的选择时,竟突发奇想:如果当初我选择了右边那条道路,那么我会不会变成另一种人呢?
当然,生活不存在假设。在人生的三岔路口,我们只能选择一次。同学们,让我们在每一个关键时期都能把握好自己的脚步,把握好前进的方向,等待我们的,将是美好的希望和远大的前程!
最后,何老师也想提醒那些曾受到或将来有可能受到学校一些不良少年侵扰的同学注意,一旦受到侵害,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你的班主任或我们德育部举报,不要让那些人的错误越犯越大,这样也可以保证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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